二、规划内容 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其内容包括正文、附表、附件三个部分组成。正文内容有24页、附表80页、附件28页,是当时各个学科规划中内容最详、篇幅最大的一份研究工作规划文本。 正文有十个方面内容,分别是:(1)基本情况;(2)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3)需要加强的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4)重要的专门著作;(5)教科书;(6)搜集、整理、编纂、出版供研究用的各种资料和工具书;(7)整理、翻译古典的和近代的历史书籍;(8)干部的培养;(9)历史科学研究机构的充实和设立;(10)其他。现将十二年历史科学规划的正文内容概述如下: 第一部分“基本情况”。简要回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党领导的历史科学所取得的成就,并详细分析历史科学研究存在的不少问题,强调必须“根据需要和可能,制出全面规划,加强理论上和组织上的领导,使历史科学研究在今后十二年内完成预期的指标”。 第二部分“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列举了历史科学研究的9大中心问题以及中国史16个、亚洲史26个、世界史31个重要研究题目。这9大中心问题是中国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的发展规律及其特点,中国少数民族历史、各民族的相互关系和共同缔造祖国的研究,中国民主主义革命的规律,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工人阶级,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形式和特点,亚洲各国人民反对殖民主义的斗争,中国在世界史上的地位。在每个中心问题之下,又列出了需要研究的问题。以中国在世界史上的地位为例,就列出了15个问题,分别是:批判帝国主义史学家对世界史的歪曲——首先是对中国在世界史上地位的歪曲;古代西域国家及其与中国的关系;匈奴西迁与西亚、欧洲部族的大迁徙;中国丝与大丝道;中国四大发明在世界文化上所起的作用;中国与罗马帝国及拜占庭帝国的关系;中世纪伊斯兰教旅行家东方纪行的研究;西亚诸宗教与中国;古代欧亚海上交通的研究;十六、十七世纪中国艺术对欧洲艺术的影响;十七、十八世纪中国文化对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华侨在世界史上所起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世界和平运动中所起的作用;中国现代革命的世界历史意义。其他研究题目,在此不一一列举。 第三部分“需要加强的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指出中国科学院必须充实现有的三个历史研究所,并在较短时期内陆续建立新的研究机构;高等学校历史系要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逐步增设专业或专门化;聘请苏联和人民民主国家的专家来指导和帮助我国建立或加强某些学科,并每年派遣一批留学生出国学习。规划指出,依据先后缓急的原则,目前迫切需要加强的学科有苏联党史,中国民族史,中国现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专史(包括中国国民经济史、中国国家法权史、中国军事史、中国教育史、中国思想史、中国史学史、中国科学技术史、中国艺术史、中国都市史),亚洲各国史,世界史,史料学、历史档案学,历史地理学。规划提出加强薄弱学科和空白学科的保障措施,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史,要求“科学院历史所第三所在1957年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研究组,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展研究工作”;再如历史地理学,要求“1956年由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各所负责,与地理研究所合作设立一个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力量开展历史地理的研究工作和培养干部”等。 第四部分“重要专门著作”。列出了中国史100种(或类)、亚洲史27种(或类)、世界史36种(或类)重要的专门著作。这些著作主要是围绕着中心问题及其他重要研究题目来确定。以中国史为例,有中国古代史、中国中世史、中国近代史、中国现代史(1919-1949)、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再以世界史为例,有世界工人运动史、近代国际关系史、非洲史与帝国主义对非洲的侵略、拉丁美洲史与帝国主义对拉丁美洲的侵略、现代国际关系史、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等。 第五部分“教科书”。拟编写的历史教科书有中国共产党党史、中国史、中国现代革命史、亚洲各国史、世界史、高中以下历史教科书。规划还规定完成教科书编写任务的机构、时间及字数。以中国共产党党史为例,规划提出:“由党中央专门机构负责,在1957年内完成初稿,以‘样本’形式出版”;又以中国现代革命史为例,规划提出“由高等教育部负责,组织专家编写,在1957年内完成初稿,以‘样本’形式出版”;再以世界史为例,规划提出“由中国科学院世界史研究机构负责,组织专家编写,自1956年至1958年完成初稿,以‘样本’形式出版。字数暂定为160万字”,等。 第六部分“搜集、整理、编纂、出版供研究用的各种资料和工具书”。提出要投入相当大的力量来编纂工具书和整理、翻译历史资料及历史书籍的工作,为发展历史科学及培养干部创造条件。规划就编纂工具书、编辑论文集与文摘以及搜集、整理历史资料三个方面做了详细规定。以编辑论文集与文摘为例,规划提出中国史部分要编辑论文选集3种、论文文摘1种,元史及蒙古史部分要编辑论文选集2种、论文文摘1种,亚洲史部分要编辑论文选集1种、论文文摘1种,世界史部分论文选集1种、论文文摘1种。再以搜集、整理历史资料为例,规划提出世界史部分要:(1)收集整理我国史籍中有关世界史的资料,分辑出版;(2)编译“世界史资料选集”,分辑出版。 第七部分“整理、翻译古典的和近代的历史书籍”。提出“总类”、“中国史部分”、“元史及蒙古史部分”、“亚洲史部分”、“世界史部分”的整理、翻译工作。如总类部分,提出要编译“马克思主义与历史科学”、“编译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论亚洲史的部分”、“翻译苏联百科全书中历史方面的各条”。世界史部分,提出1956-1958年译书26种、1800万字,1959-1961年译书42种、1700万字,1962-1964年译书21种、2000万字,1965-1967年译书28种、4000万字。 第八部分“干部的培养”。提出“从我国历史科学发展的前景推计,今后十二年内,在历史科学的研究工作中约需高级研究人员660人,中级710人,初级1330人。在教学工作中,综合大学约需副教授以上616人,讲师728人,助教280人;师范院校约需副教授以上350人,讲师1280人,助教800人。历史书刊的编辑和翻译中,约需460人。”至于培养历史研究人才的问题,规划提出要“建立正规的研究生制度”、“建立博士生制度”、“派遣留学生”、“建立必要的制度,以培养在职初级人员和教学人员”等措施。 第九部分“历史科学研究机构的充实和设立”。提出成立历史科学学部(1957年科学院成立历史科学学部,统一领导各历史科学研究所和有关机构,并领导全国的历史科学研究工作),发展现有各历史研究机构(包括历史研究所一所、二所、三所以及《历史研究》编辑部),建立新研究机构(包括亚洲研究所、世界史研究所、地方历史研究机构、历史档案馆、历史地理研究机构、史料整理机构以及历史工具书编纂机构)以及建立其他有关的历史科学机构(包括历史科学的科学情况报道工作、国外历史科学方面的书刊和资料搜集工作、国外历史书刊的翻译工作等)。 第十部分是对历史刊物和通俗读物的要求。规划提出,《历史研究》杂志从1957年起改为理论指导性的刊物;创办《历史学报》《历史科学动态》(或《史学通讯》);加强《光明日报》“史学”副刊的编辑工作;《史学译丛》从1957年改为月刊,扩大篇幅,充实内容;调整《历史教学》及《新史学通讯》,加强编辑机构;陆续编印分类的历史资料。同时,规划强调今后要大力编写通俗历史读物,并建议由文化部、教育部及科学院各历史研究机构等共同负责编写。 附表是对正文内容的细化,共11个。分别是“中心问题一览表”、“中心问题所包括的研究问题一览表”、“其他重要研究题目一览表”、“需要加强的空白和薄弱学科一览表”、“编写教科书计划一览表”、“专门著作计划一览表”、“工具书出版计划一览表”、“外国古典和近代有参考价值学术著作翻译整理出版计划一览表”、“本国古典和近代有参考价值学术著作翻译整理出版计划一览表”、“搜集、整理、编纂、出版各种资料计划一览表”、“干部培养统计表”。因内容太细,不一一列举。 附件有两个方面内容。一是中国史料丛刊编选拟目,包括不少中国古代重要的历史典籍;二是元史及蒙古史译书目录,提出翻译蒙文、俄文、英文、法文、拉丁文、波斯文、阿拉伯文以及日文方面的书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