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度基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习近平在2014年9月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新中国成立前后,我们党根据我国实际,经过深入研究,没有采纳联邦制,而实行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是中国特色制度模式。 习近平总书记批判和澄清社会上和学术界的一些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说成是苏联模式的观点,明确指出:“有人认为这个制度是苏联模式……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是张冠李戴了。”“有人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不要搞了,民族***可以同其他省市实行一样的体制。这种看法是不对的,在政治上是有害的。” 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阐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基本方略”之中的坚持人民当家作主时强调指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和完善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内的我国四大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是包括少数民族人民在内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国特色模式,是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国家制度模式。 四、理论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 习近平在2014年9月深刻阐明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即“八个坚持”。这“八个坚持”的各要素在整体中的地位和作用是: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总前提也是根本保证;第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总道路、根本途径;第三,坚持维护祖国统一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目标;第四,坚持各民族一律平等是根本原则;第五,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根本制度;第六,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根本立场;第七,坚持打牢中华民族共同体的思想基础是根本战略;第八,坚持依法治国是根本保障。因此,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处于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根本性制度的地位,起着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基本形式的作用。 党和国家在解决国内民族问题上采取单一制国家内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一基本政治制度。在这一制度安排下,党领导民族地区各族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这一民族总政策的引领下,调动各族人民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推进民族地区“五位一体”全面发展、各民族共同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使我国的民族问题不断得到解决。因此,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制度保障。 党的十九大报告有关民族领域的论述指明的新时代民族工作方略,是党和国家进行民族事务治理的大政方针和政策措施,概括起来说,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是总的方针,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制度保证,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特别是形成西部大开发新格局是根本途径。 五、完善途径: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 (一)坚持统一和自治相结合 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是在统一的国家内民族的区域自治,统一是前提和基础。国家团结统一了才能谈得上民族区域自治。同时,在民族自治地方确保宪法、法律和政令贯彻和实施的基础上,依法保障自治机关的自治权,并对自治地方给予特殊支持。 193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次提出在统一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内可以建立少数民族“***域”“***”;毛泽东在1938年提出:允许少数民族“有自己管理自己事务之权,同时与汉族联合建立统一的国家”;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应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这里少数民族自治都是与建立统一国家紧密联系在一起。因而,中国共产党在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历程中提出民族区域自治的初心,是为了国家的统一,是为了让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内部事务,更好地实现发展。所以,统一与自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二)坚持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一定的区域(聚居区)为基础的少数民族的自治,“少数民族”“区域”要素缺一不可,不是与地域无关的空中楼阁式的民族自治,也不是单纯的地方自治,而是二者的统一体。两个因素相结合,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内包括自治的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这个各民族共同居住地区发展。这在一个集中统一的主权国家内的特定的政治形式。 习近平总书记批判和澄清社会上和学术界的一些对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的错误的或模糊的观点,指出:“民族区域自治不是某个民族独享的自治,民族自治地方更不是某个民族独有的地方。” (三)帮助自治地方发展经济、改善民生 发展是解决民族自治地方一切问题的关键,也是我国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因此,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首先帮助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经济,这是关键;同时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的全面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 改善和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题中之义。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保证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满足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共同富裕。 (四)落实好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 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要把其根本依据宪法和其基本法律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落实好。党和国家的各部门特别是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党政各级部门要担负起领导和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责任,要担负起普及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监督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的责任。党和国家有关部门、学术机构和学者要加强对规范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相关法律和制度的研究。 六、理论贡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区域自治理论的重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在2014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许多民族区域自治相关理论的创新理念,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研究,并贯彻落实。 第一,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在中国共产党民族政策中的根基地位,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纲领政策理论,为世界提供了多民族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中国政策模式、中国经验。 第二,确认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基本制度地位,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国家结构理论,为世界提供了多民族国家成功解决民族问题的中国制度模型、中国智慧。 第三,确立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中的重要内容和制度保障的根本途径地位,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解决民族问题基本方式的理论,为世界提供了多民族国家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必须符合本国基本国情,必须要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的中国发展道路,中国范例。 第四,确定了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要做到“两个结合”的根本内容,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践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本质的理论,为世界提供了多民族国家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中国特色理论、中国策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