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了帮助马来人追上经济上处于优势的华人,马来西亚建国之初推出了肯定性行动。随着马来人在现代经济部门的就业结构与全国族群结构相一致,马来人与华人之间的经济差距大大缩小,这有助于马来西亚社会的稳定,但也导致了马来人过于依赖政府,没有完全建立起与他族公平竞争的自信心,不利于族群间的和谐相处及马来西亚的长远发展。马来人和华人在经济领域的结构性差异得到根本性改善之后,马来西亚有必要从“争取族群之间利益分配平等”的观念逐步转向“争取个人之间竞争机会平等”的观念。 【关键词】马来西亚;肯定性行动;马来人优先;华人;平等 【作者简介】齐顺利,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博士后,广东工业大学通识教育中心讲师。 “肯定性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又可译作“优先行动”、“照顾行动”或“平权措施”等。肯定性行动是政府对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在高校招生和就业方面采取的一种扶助措施。为帮助马来人追上经济上处于优势的非马来人,马来亚建国后就推出了肯定性行动。相对于其他国家的肯定性行动,肯定性行动在马来西亚的独特之处在于它的受益者马来人,不仅是多数群体,而且在政治上占据主导地位。目前国内外关于马来西亚肯定性行动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论文有LeeHockGuan的《马来西亚肯定性行动》和Hwok-AunLee的《马来西亚肯定性行动: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教育和就业结果》。这两篇论文对马来西亚肯定性行动做了一些开拓性的研究,但是对该行动的反思显得不够深入。本文在分析马来西亚肯定性行动成就与问题的基础上,从平等理论的角度对其进行反思。 一、肯定性行动的实践 马来亚独立后,政府着手在国内实行扶持马来人的肯定性行动。在新经济政策时期(1971-1990),肯定性行动在马来西亚全面展开,新经济政策结束之后,肯定性行动仍然存续于国家发展政策(1991-2000)和国家宏愿政策(2001-2010)之中。马来西亚历届政府的经济政策都将肯定性行动纳入其中。 摆脱英帝国的殖民统治后,马来亚推出肯定性行动,主要目标是提升马来人在多元社会中的经济实力。在新经济政策之前,肯定性行动的效果有限,马来人就业人数较多的领域主要局限在政府部门。政府对公务员实行严格的配额制,比如民事服务部门马来人与非马来人的比例是4∶1,外交部门、海关部门为3∶1,从1950年到1967年,马来人高级文官的人数增长了3倍。多数马来人仍待在农村,1970年马来人在农村人口中的比例为63.4%,华人的人口比例则为26.1%,同一时期,马来人在城市人口中的比例为27.4%,而华人的人口比例则为58.7%。在发展中国家,农民收入往往最低,产业工人收入高于农民,城市里从事金融、保险和服务业的人员收入最高。社会作为一个整体来说是分层的。从马来人、华人在城市和农村中的人口比例来看,20世纪60、70年代马来西亚的社会分层含有族群背景,马来人和华人在经济领域有着清晰的结构性差异。 1969年5月13日,马来西亚爆发了历史上最为激烈的一次族群冲突,史称“五·一三”事件。马来西亚最重要的执政党马来人全国团结组织(United Malays National Organization,简称巫统)认为这次冲突很大程度是由马来人与华人的经济差距过大引发的,有必要建立一个向马来人倾斜的制度。巫统政府认为,增加马来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人数是纠正社会各阶层、各族群不平等的重要手段。 “五·一三”事件后,巫统政府成立了马吉伊斯曼尔委员会(The Majid Ismail Committee)来检讨马来西亚高等教育的现状。该委员会认为在现行的根据考试成绩进行大学招生的机制下,大约只有20%的马来人能进入大学,因此,该委员会建议,高校招生不仅在学生人数,而且在专业选择方面,都应当反映全社会的人口结构。据统计,从1959到1970年,在全部的毕业生中(包括获得证书、文凭和学位的三类毕业生),马来人所占的比重大约是26%,而华人占的比重则为60%,并且更重要的是,人文学院中60%的毕业生是马来人,而在科学、工程和医学方面大约80%到90%的毕业生是华人。于是巫统政府决定公立大学1971年按照族群“固打制”(Quota)进行招生,即按照族群人口比例来分配大学学生的名额。在华人政党的争取下,巫统政府在1979年6月将标准定为公立大学55%的份额保留给马来人,而非马来人的份额为45%(华人和印度人的份额分别是35%和10%)。 在“固打制”的帮助下,马来学生在公立大学中的人数迅速攀升。比如,1980年公立大学招生人数的72.8%是马来学生,其中修读证书和文凭课程的马来学生有87.7%,而攻读学位课程的则有62.7%。在马来西亚,除马来亚大学和马来西亚理科大学外,马来学生在公立大学中的人数比例通常都会达到70%,甚至更高的比例。马来西亚还设立了一些专门招收马来学生的大学,只是近期才将极少部分的名额留给非马来人,比如玛拉工艺大学。由于马来人在公立大学中的份额远远超过了当初确立的55%,一直遭到华人和印度人的非议。 在各方压力下,2001年时任马来西亚总理的马哈蒂尔宣布公立大学在2002年的招生中采用以成绩为考核标准的绩效制。2002年马来西亚公立大学招生的结果并没有像华人之前预料的那样——华人学生会大幅度增加,马来人与非马来人入学的比例在两种招生制度下竟然相差不大。在2002年公立大学的新生中,马来学生的比例是68.9%,华人学生的比例为26.4%,印度学生的比例则为4.7%。公立大学招生之所以出现这样的结果其主要原因在于公立大学招生虽然摒弃了“固打制”,但采用了“双轨制”。 马来西亚公立大学是通过两种途径来选拔学生,一是马来西亚高级教育文凭考试(STPM),二是大学预科班。马来西亚学生高中两年毕业后,华人学生大多是通过上中六学级参加难度较大的马来西亚高级教育文凭考试进入大学,而马来学生多是通过大学预科班升入大学。大学预科班的课程比中六学级的课程容易,参加大学预科班的学生通常被形容为“一只脚已踏入大学门槛”,但是它的名额大多留给了马来学生。在“双轨制”下,华族学生在公立大学中的名额比在固打制下更加难以得到保障和监督。 马来学生在公立大学中人数的大幅增加有助于增加马来人在现代经济部门的就业人数。根据劳动部的统计,在1981-1990年间,从高等学校毕业的马来学生的就业率达到了80%-90%。为了扩大马来人就业,政府还直接干预私人企业活动。政府在1975年颁布了《工业协调法》(Industrial Coordination Act),规定凡从事制造业的公司,其股本总额达10万马元(含)以上,或全职员工达25人(含)以上者,均须向国际贸易及工业部申请工业执照,并且华人的企业须让与土著30%的股权和雇佣50%的土著人为工人。这就直接促进了马来人在制造业领域就业比例的迅速增加。由于该法令对华人中小企业影响甚大,不断遭到华人的反对和抵制。20世纪80年代初期,马来西亚经济发展低迷,于是政府放松了对私人企业的管制,对《工业协调法》多次修改,不断放宽标准。1986年,《工业协调法》经过修改后,股本总额250万马元以下或全职员工不超过75人的公司不再需要申请制造业执照。随后许多华人中小型企业不再受到《工业协调法》的约束。 为了扩大马来人在现代经济部门的就业,政府80年代还大规模兴办国有企业,比如马来西亚重工业公司(HICOM)、普腾(PROTON)汽车公司和国家贸易公司(NTC)等。这些大型国有企业都有力地增加了马来人制造业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除此之外,政府一度成为马来西亚最大的雇主,扩充了公务员的队伍,加大了对马来人就业的扶持。1985年政府部门就业约占全国就业总数的15%。1970政府部门招收了397,000人,1985年政府部门招收人数是1970年的两倍多,达到819,500人;而1970年到1985年间,政府部门新增就业机会的四分之三都给了马来人。马来人优先的政策几乎将马来西亚政府从多元族群的机构变成了一个单一族群的机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