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针对民族地区贫困的状况及特征,在中央统筹部署和各地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帮扶、支持下,民族地区实施了多项扶贫工程,反贫困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从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视角看,民族地区反贫困工作中的国家政策扶持以及定点扶贫、东西协作、对口扶贫等社会扶贫工作都达到了预期目的,并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为未来民族地区进一步开展反贫困工作,尤其是新形势下补上民族地区与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一步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提供了重要启示。当然,在迄今为止的民族地区农村反贫困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今后,必须充分调动贫困民族地区主体的自主意识和能动性,通过“造血”的方式引导贫困民族地区主体形成“内发型”动力,形成支撑其长期发展的自生能力,来保障该地区的持续性发展,实现长期有效的减贫。 【关键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民族地区;反贫困 【作者简介】刘小珉,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研究员,研究方向:反贫困问题。 【基金项目】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西藏经济社会发展与守边固边治边稳藏调研——以林芝市为例”;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重点项目‘三区三州’脱贫攻坚研究—以西藏为例(项目编号:2018-GMA-003)的阶段性成果。 一、理论回顾与研究目的 国内外对欠发达地区反贫困的研究主要基于发展经济学和发展社会学理论。美国经济学家拉格纳·纳克斯(Ragnar Narkse)在《不发达国家的资本形成问题》中系统提出了“恶性循环贫困”理论。他指出,导致发展中国家(或不发达国家)长期贫困的原因是这些国家的经济中存在着若干个互相联系、互相作用的“恶性循环系列”。资本缺乏是产生“贫困恶性循环”的根本原因,“一国穷是因为它穷”。美国经济学家纳尔逊(Richard.R.Nelson)在纳克斯“贫困的恶性循环”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低水平均衡陷阱”理论。他认为,在“低水平均衡陷阱”中,如果其他条件不变,这种低水平均衡是稳定的。1957年,发展经济学家冈纳·缪尔达尔(Gunnar Myrdal)提出了“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理论,其结论是,资本形成不足和收入分配不平等是导致发展中国家贫困的最重要因素。这几位经济学家普遍认为,资本匮乏是影响发展中国家发展的关键因素,要打破这种贫困的“恶性循环”“低水平均衡陷阱”及“循环积累因果关系”等等困境,必须在经济发展初始阶段实行大规模投资,从而产生一个“临界最小努力”。还有一些发展经济学家从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成就中得到启发,认为政府计划与强力推动是欠发达地区解决贫困问题的关键性要素。一些发展社会学家认为,制约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不仅有经济因素,也有社会因素。有些发展中国家学者认为,应当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出发,寻找本地区的自我发展活力,提高本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发展经济学与发展社会学对中国民族地区反贫困研究和实践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中国很多学者运用发展经济学理论解释了包括民族地区在内的中国农村贫困的综合因素,认为中国部分农村正面临着“贫困恶性循环”的困境,中央政府应该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和各种扶持政策。20世纪80年代费孝通先生在考察武陵山区时,提出了“外助内应”的概念。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外助”,指的是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发达地区的经济援助,“内应”是强调要发挥武陵山区自身的发展活力,并有效地利用外界的援助。“外助内应”即强调民族地区的发展要在国家的政策扶持和发达地区的经济支持下,充分发挥自身拥有的各种资源优势,创建以民族地区主体为主导的“内发型”动力。 由于受资源禀赋、地理环境、区位条件和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制约,我国民族地区一直是经济社会欠发达地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基于中国多民族的基本国情和民族问题长期存在的客观实际,中国政府对民族地区持续实行特殊的支持政策,扶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民族地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均得到很大提高。而且,中国政府更是把民族地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重点扶持民族地区的扶贫规划。另外,在国际组织开发扶贫合作中,坚持向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并且动员东部发达地区、各社会机构向民族地区进行对口支援。在国家一系列扶持政策的支持下,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减贫成绩斐然。国家统计局农村贫困监测结果显示,按当年的扶贫标准(“2008年标准”),2000~2010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从3144万人减少到1034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23%下降到7%。按现行国家农村贫困标准(“2010年标准”),2010-2018年,民族八省区农村贫困人口从5040万人减少到602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从34.1%下降到4.0%。 虽然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减贫事业都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民族地区与东部地区以及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依然不可小觑,贫困人口主要分布于西部民族地区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民族地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提高的趋势还未根本扭转。据统计,按照当年的扶贫标准(“2008年标准”),民族八省区贫困人口占全国的比重从2000年的33.4%上升到2010年的38.5%,增加了5.1个百分点。另外,按新的国定农村扶贫标准(“2010年标准”)测算,2010~2018年,民族8省区农村贫困人口占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比重从30.4%上升到36.3%,后者是当年民族八省区农村人口占全国农村人口的比重的两倍左右。现在到2020年底只有不到2年时间,民族地区尚有1000万左右的贫困人口需要实现脱贫。经过多年的扶贫开发,容易脱贫的区域和人口已经基本脱贫,剩下的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深度贫困民族地区。从总体上看,民族地区,尤其是深度贫困民族地区的脱贫已经成为中国能否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的关键,当然也成为中国能否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而且,民族地区的脱贫工作不仅关涉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更与国家稳定、边疆安全等紧密相关。在此背景下,从民族交流、交往、交融的视角,总结民族地区反贫困实践的成就、启示及面临的问题,并提出政策思考,为我国促进民族地区反贫困工作的相关政策提供借鉴和参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