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在中国史志发展史上,“史”与“志”历来关系密切,同时又有重大区别。在我国当今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方志学仍属于史学范畴。由于“作志必有所法《史记》《汉书》”历来是史志界的共识,因而认真考察梳理方志从《史记》之“书”、《汉书》之“志”的初始融合状态,再到方志基本定型后史、志逐步分立直至完善的全过程,即如何从史中之“志”发展为完整的“方志”形态,对史志学科建设特别是方志编修实践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关 键 词:《史记》/《汉书》/史志关系/历史分析 作者简介:潘捷军,浙江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重点学科年度成果。 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文化形式。在当今中国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中,方志学始终属于史学体系中的一个三级学科。而史志关系历来也是史志学界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同时似乎又是一个始终未理清的难题,正如有学者所言:“方志与历史的关系最纠结。”①例如,仅《辞海》对“志”就有两种不同解释:②一是“纪传体史书的组成部分。自班固《汉书》改《史记》八书为十志,专记天文地理、阴阳五行以及政治经济制度、艺文经籍等以来,为历代纪传体史书沿用并有所变化”。这显然是侧重于“史”的分析。二是“地理方域类史书书名,如一统志、通志(省志)、府志、县志以及都邑志、山水志等”。这显然是侧重于“志”的另一种分析,但仍视其为“史书”。 上述各有侧重的解释,既反映了二者不同的丰富内涵和外延范畴,同时又可见相互间的关联程度。谭其骧曾指出:“自古至今,地方史和地方志这两种著作一直是同时存在的,不能强求合并、统一为一种体裁。”③可见,二者不可简单地“合二为一”,有时却又难以截然“一分为二”,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以往研究多侧重于对方志多重来源的探析,而忽视对其发展脉络的梳理。因此不仅要溯“源”,也要析“流”,即要力求梳理“志”与“史”从初始期的“合二为一”到其后逐渐“一分为二”的演变过程,从中疏通方志发展脉络,厘清史志关系,探寻方志发展的本质规律。 一、《史记》八“书”与《汉书》之“志”对方志发展史的重要意义 早在明代就有“作志必有所法《史记》也、《汉书》也”之说,这也历来是史志界的共识。如谭其骧等学者认为“地方志的渊源确乎可以追溯到汉朝……这就是方志滥觞”。④“自司马子长以八书立法,班固广之为十志。志之名所由昉,志之类所由分乎。”⑤以至后世方志“在体例方面,上承《史》《汉》的余绪”,“方志体例大致由《史记》《汉书》演变而来”。⑥因而《史记》《汉书》不仅对中国史学史具有奠基性意义,也对中国方志史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一)《史记》八“书”对方志发展史的开创性意义 作为一种历史文献体裁,“志”其实源于《史记》,但在《史记》中并未直接称其为“志”而是“书”,因而“书”一度也是“古代史书的通称”。⑦正如有学者所言:“志之体裁始于《史记》,然司马迁谓之曰书,以下各史多谓之志矣……论其名称,大体则名同者内容相近,亦有名同而内容渐更改者。”⑧又如刘知几说:“原夫司马迁曰书,班固日志……名目虽异,体统不殊。”⑨ 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纪传体通史,西汉司马迁所著的《史记》记载了从黄帝到汉武帝时期约三千年的历史。它分为本纪、世家、列传、书和表等五种基本体裁,其中12篇“本纪”为介绍全书主旨的法则纲要,30篇“世家”记载世袭的王侯封国历史,70篇“列传”是将相大臣和王公贵族的传记,10篇“表”则是以表格形式对年爵、人物、事件按一定顺序的记录,另有8篇则为“书”的形式。《史记》因以帝王等人物为主线,因而创纪传体史书先例。《汉书·刑法志》中有过结论,“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 八“书”以事为类,集中记载了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方面的重要史事及发展过程,具有专史性质,显然与后世以记述“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为主旨的方志有相同之处,或者更确切地说是方志对前人成果的有益借鉴。但如何对“八书”进行分类和定性,主要有两种不同认识:一种认为其主要记载了典章制度。正如章学诚所言:“马迁八书,皆综核典章,发明大旨者也。”⑩还有一种研究认为:“书,通常都笼统地将其说成是记载典章制度,这又是将后人的理解加给《史记》的说法。……礼乐、律历等,在《汉书》以后的‘正史’中侧重于制度方面的内容,而在司马迁并不是要写‘制度’。至于‘山川,鬼神’等,无论如何也不能归类到‘制度’中来。”(11)事实上,从司马迁“礼乐损益,律历改益,兵权,山川,鬼神,天人之际,承敝通变,作八书”的创作意图来看,自然等内容无疑也是其记载的重要对象。唐代司马贞据此认为《史记》中的“八书是‘法天时之八节’”。所谓“天时八节”,在古代是指立春、立夏、立秋、立冬、春分、夏至、秋分、冬至等八个节气。尽管对于这种认识学界有牵强附会之说,但至少从中可以看出,《史记》之“书”并不仅仅记载典章制度,同时也大量记载了自然环境的状况与变化。从方志发展史和志书形式变化过程来看,志书被视为“地理书”始终是史志界的一种重要倾向,(12)而且在方志定型之前,“图志”一度也是其另一种重要形式。如梁启超所言:“前此言方志者,为‘图经’所囿,以为仅一地理书而止。”(13)其实不论是地理书还是图志,记述自然都是古代志书最为重要的内容之一,关注社会和注重记述人文等内容则是后来特别是近现代才逐渐出现的一种变化,因而从一个侧面可见《史记》对方志初创时期的重要影响。 还要注意的是,其实不仅是“书”一种形式,包括“传”“表”等形式同样为后人编纂方志提供了相当程度的启发借鉴,即“《史记》的体例纪、表、书、传也为历代修志者沿袭仿效”,(14)从而对后世方志的记述内容和编纂方式等因素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汉书》之“志”对方志发展史的引导性价值 东汉班固所著多达100卷的《汉书》,系中国第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诚然,司马迁与《史记》、班固与《汉书》,均为中国史学史上的高峰,但二者又确有不同之处。有学者大家便毫不掩饰,如梁启超便有“《汉书》,内容比较《史记》还好”的评价。(15)柴德赓也认为:“《汉书》的‘志’比之《史记》八‘书’,有极大进步。”(16)刘节甚至还认为:“《汉书》十志,远远超过司马迁。”(17)等等。其实这未必是司马迁的问题,在相当程度上是后者借鉴前者的发展进步。从史志关系特别是方志从“史”到“志”的发展过程看,《汉书》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1.从外在形式看,基本沿用了《史记》体裁。“《汉书》虽然变《史记》的通史格局为专记西汉一代的断代史体制,但却沿用了《史记》的纪、表、书、列传互相配合的体裁。”(18)而且历史上早已有人“注意到《汉书》十志与《史记》八书间的因袭关系”,如赵翼云:“八书乃史迁所创,以纪朝章国典。《汉书》因之作十志,《律历志》则本于《律书》、《历书》也,《礼乐志》则本于《礼书》、《乐书》也,《食货志》则本于《平准书》也,《郊祀志》则本于《封禅书》也,《天文志》则本于《天官书》也,《沟洫志》则本于《河渠书》也。此外又增《刑法》、《五行》、《地理》、《艺文》四志。其后《律历》、《礼乐》、《天文》、《地理》、《刑法》,历代史皆不能无。”(19)从中可见二者一脉相承的关系。从方志发展史看,尽管后世方志内容、体例等与古代史书相比变化较大,然而“表”“传”等一些基本的体裁形式却一直得以传承沿用。其实,与传承相比,更重要的是在于创新,特别是《汉书》将“书”改为“志”,使“书志体”在中国史学史上得以创立。当然取此之名也有避免与《汉书》之名重复之意,但一字之改意义非凡,客观上对后世方志的编纂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如梁启超曾指出:“自《汉书》创设地理志,而此学始建发展也,其后衍为方志之学”。(20)当代也有学者认为:“《汉书·地理志》是史、地、志三合一之作,是一部最著名的全国性地理总志。首先要承认它是史。再次要承认它是方志的一种——地志。”(21) 2.从涉及内容看,《汉书》内容更为博赡。“就内容来说,《汉书》的‘志’比《史记》的‘书’更为系统而外,还有所发展。如食货、刑法、地理等志,皆班氏所创。”(22)《后汉书》作者范晔曾有“博赡不可及之”之评价。白寿彝则更为直接:“司马迁开创了书志体并写出光辉篇章,却很不完整,相对说完整的是《汉书》。十志包含了自然和社会的学问,包含了理论,也包含了技术。自古以来的典章、制度,都写进十志了,从而为法律史、经济史、水利工程史、历史地理学、学术史等五支学科,提供了开创性的著作。”(23)刘知几在《史通·二体》中论及“‘志’以总括遗漏”等情况时也曾指出:“逮于天文、地理、国典、朝章,显隐必该,洪纤靡失,此其所以为长也。”并进而对《汉书》还有“言皆精炼,事甚该密”和“自尔迄今,无改斯道”等一系列评价。(24)鉴于《汉书》本身的地位,这种内容框架对后世史志编纂自然会产生重大影响。方志与史书等其他形式的一个重要区别在于,就记述内容看方志比其他形式涉及面更广,内容更为丰富。事实上也正是由此开始,后世志书的记述内容不断扩展丰富,并得以传承延续。 3.从编纂方式看,由于“《史记》的巨大成功又造成一种普遍的思想定势:只有《史记》这种上下贯通的写法,才是著史的唯一格局,至于还有其他什么著史体制再没有人去探求了。这样,就造成撰史工作始终笼罩在司马迁巨大身影之下,无法走出”。(25)这种情况在《汉书》得到改观。客观上东汉统治者与前代不同,他们既需像《史记》那样追溯总结历史,但鉴于相对稳定的现状,更需“总括一代”面对现实。因而与《史记》的“通史”形式不同,《汉书》另辟蹊径,以“断代史”的“横列门类”而见长。同时正因其为断代史,所以更注重横截面,相应门类内容也更丰富,如除帝纪论述西汉一代政治史之外,其他的表、志均以横述方式,涉及天文、历法、地理、水利、食货、刑制、兵制、学术等等方面。而且《汉书》形式上虽为断代史,但著者意识并未“中断”,相应著作中也体现了鲜明的“通史”意识。正如章学诚在《文史通义·释通》中所言:“迁固而下,断代为书……史籍标‘通’,此滥觞也。”班固自称其书秉持“函雅故,通古今”之理念而“综其行事,旁贯五经,上下洽通”,同样全书中所贯穿的这一理念清晰可见。“如果说《汉书》十志沿袭了《史记》八书,那么所沿袭的是《史记》的通史精神;如果说它还有所创新,那么其所创新也在其通史精神。”(26)这样,班固“有气魄创立了著史的新格局。他‘断汉为史’,在内容上提供了时代所需要的历史教材,在构史体系上则取得了重大突破,使史学从司马迁巨大身影的笼罩下走出来,向前跨进了一大步”。(27) 在此意义上将《史记》和《汉书》结合起来看,正如章学诚所言“迁书通变化,而班氏守绳墨”,(28)因而它们对方志编纂的导向性意义在于:由于“横排门类”“横不缺项”和“纵述史实”“纵不断线”是志书最基本、最重要的编纂原则,横陈百科、纵述历史也是方志特别是区域性志书最典型的标志。以此来看,《史记》相对侧重于“通变化”的“纵述”,而《汉书》则无疑相对着眼于“守绳墨”的“横陈”,因此正是这二者的“纵”“横”结合,创立了中国史书编纂的基本范例,对后世方志“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编纂原则与总体框架的确立也具有重要的开创性意义和引领价值。 (三)《史记》《汉书》中其他体裁形式对方志发展的影响 “《史记》的‘八书’和《汉书》的‘十志’对以‘志’为主体的方志的影响是世所公认的。”(29)但在强调《史记》之“书”、《汉书》之“志”对方志编纂重大影响的同时,还要承认在“书”“志”这支主脉之外,《史记》和《汉书》中其他有关体裁同样对后世方志编纂产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如李兆洛早就认为“传、志、图、表,文家之例,非史专名,此法不具,不可以载事”,并强调修志“当仿史例”。(30)傅振伦也曾明确指出,方志体例“绝大多数本于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分本纪、书志、表历、列传,而增加了图。后来志书愈多而体例各异”。(31)因而在相当长时期内,“旧方志的体例,绝大多数都沿袭纪、表、书、传。用本纪记载大事,用书志体记载地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各类情况。用表格序列族辈,以续家谱。用列传体记载人物,并辅以图谱、汇而成编”。(32)因此在分析《史记》《汉书》对方志的影响时,也不可忽略上述因素。 如章学诚“三书体”所言之“志”即包括纪、图、表、考、传等多种形式,相应其所纂《永清县志》也以纪、表、图、书、略、传等体裁统领全志,其篇目为: 纪二:皇言纲第一恩泽纪第二 表三:职官表第一选举表第二士族表第三 图三:舆地图第一建置图第二水道图第三 书六:吏书第一户书第二礼书第三兵书第四刑书第五工书第六 政略一(不分目) 列传十:列传第一至第六义门列传第七列女列传第八阙访列传第九前志列传第十(33) 同时还要看到,尽管《史记》《汉书》从不同角度分别记载了各时期大量的自然、经济、政治、社会等现象,但毕竟还不能将《史记》之“书”和《汉书》之“志”与方志完全划等号。客观上方志当时正处于初创期,无论从内容形式还是从数量比重看,方志均未成气候,更未定型,即使以“志”命名的大多也不是方志,仍是史书。事实上也正是《汉书》之“志”出现后,才为这种探索增加了砝码,校准并确立了发展轨迹。另外,承认《史记》之“书”和《汉书》之“志”与方志的历史渊源关系,并不意味着二者便是方志的唯一来源。事实上在中国方志史千百年发展过程中,恰如涓涓细流汇成海,层林尽聚连成峰,科学规范方志的最终形成是各种典籍文献形式有益借鉴的结晶,而非仅仅一种或少数形式。当然在这些众多形式中,《史记》之“书”和《汉书》之“志”无疑应为主流,因而也对规范志书的形成和方志事业的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