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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史‘志’”到“方‘志’”(3)

http://www.newdu.com 2020-02-28 《东南学术》2019年第2期 潘捷军 参加讨论

    三、新时期史志关系的探索与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科学的进步,方志体例的不断变革,方志现象性定义地理书、历史书、史地两性、政书、地方百科全书、地情书等说均在不同时期流行并发挥作用。1989年全国学术年会之后,地理书、政书等现象性定义已失去生命力,那些有生命力的现象性定义依然得到继承”。(61)其中史志关系再度引起关注,并一直延续至今。值得关注的是,新时期史志关系的转折点相当程度仍源于史学自身的变化及对方志学等所属相关学科的影响。
    正如梁启超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明确指出的:“今日所需之史,当分为专门史与普遍史之两途。”(62)事实上,“‘五四’以后,史学走向专业化,专题论文或专著取代综合性叙事成为主流……问题成为史家的关注中心,而确定问题、收集证据、展开论证、得出结论,成为一般史家的固定研究程序,有观点、有考证、有解释、有注释的‘分析式’写作方法即所谓学术规范亦渐次形成,历史叙事(‘讲故事’)在某种意义上被视为科学史学的对立物”。相应带来的结果是:“如果说,中国传统史学以历史编纂为主流,那么现代史学的重心无疑是历史研究,相应地,如果将叙事视为传统史学的主要特征之一,那么现代史学的发展方向则显然是对叙事的疏离。以问题意识为导向的史学专题化,以史料审查为依据的史学精细化,以哲学探索为目标的史学规律化,以学科互涉为方法的史学多元化,等等,不仅在昭示着这一趋向,而且使得现代历史叙事在整体风格上与传统历史叙事大相径庭。其中,最直观的表现,在于发生了从描述到分析的话语转向。”(63)如果认同史学界的这一分析和自我评价,笔者以为这恰恰是史志从“合二为一”向“一分为二”转变的重要转折期,它使史志研究得以从各自不同角度来重新审视学科发展,特别是客观上为方志独立发展腾出了空间,搭建了平台。
    注重遵循传统仍是新时期史志界认识和处理史志关系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即便经历了历次政治运动的冲击,中国方志界尊重历史的传统始终未予放弃。如20世纪80年代初期,傅振伦在肯定以往方志体例“绝大多数本于司马迁的《史记》和班固的《汉书》,分本纪、书志、表历、列传,而增加了图。后来志书愈多而体例各异”之后,在此基础上提出“我以为方志体裁基本可分为纪(编年与纪事本末两体相结合)、考、传,而以图表分见各篇”的具体主张。(64)由此可见《史记》《汉书》对新时期方志编纂事业的影响程度。
    当然,继承传统并不意味着全盘接受,在史志关系研究上同样如此。如谭其骧就曾尖锐批评章学诚的传统史志观是“迂阔之谈,并不可取”。(65)随着研究的持续深入,在史志关系问题上,仓修良的观点很有代表性,并逐渐成为史志学界共识。如“地方志不等于地方史,更不同于历史地理。总的来说,它虽然具有地方史的性质,但内容却比地方史来得丰富,记载的面远比地方史来得广阔,而地方史的内容又比它来得专与深,两者虽有相同之处,却并不等同。因此,地方史既不能代替地方志,地方志也代替不了地方史。方志就是方志,有它自己的特性,决不能以地方史的尺度来要求,否则编写出来的就不可能是地方志”。“时至今日,当方志已经称为一门独立学问的时候,他(注:章学诚)的有些说法显然就不合时宜了,特别是方志就是地方史的理论,在今天看来就不太确切,尽管方志仍具有地方史的性质,属于史的范畴,但决不能说是地方史。”(66)受此启发,笔者曾以独特的“工”字图为例解释史志关系,即把图中的“⊥”形结构视为“方志编纂”,而把其上的“—”视为“历史研究”,说明方志编纂是历史研究的基础,历史研究则是在方志编纂基础上的深化,以此形象阐明二者“志为史基”“史从志出”和“志者史之积,史者志之成”的辩证关系。(67)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研究的深化和改革开放两轮修志实践的探索,在史志关系研究上,不仅是过去一些明显的谬误,也包括改革开放初期第一轮修志工作刚起步时一些学术大家的意见,经过实践检验也有了新的认识和定论。例如谭其骧曾说过“史以记载过去为主,志则以记载现在为主”,这与2006年国务院所颁《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方志须记述“历史与现状”的要求已有明显不同。又如朱士嘉曾说过:“史往往有褒有贬,方志一般有褒无贬。”(68)傅振伦也说过:“史记善恶,志重表扬。”(69)等等,显然这与现志书普遍遵循的“述而不论”的客观原则和实际所看到的志书也已大不相同。这是学术进步的重要标志,不必苛求前人。
    还必须看到的是,新时期的志书编修实践也大大助推了史志关系研究。改革开放以来,基本以20年为一轮,全国各地先后开展了两轮大规模的修志工作,目前正处于第二轮修志工作的最后攻坚阶段。“方志在宋代‘定型’之后,其内容(门类)与体例并非从此一成不变,而是从体例结构、记述内容、文字繁简到使用语言,都不断有所变化,其变化反映了方志体裁的日趋成熟与独特,越来越体现方志与其他体裁(包括其他门类的史书)的区分。”(70)就两轮修志实践所出版的大量新志来看,无论是体例形式还是所记述内容,志书不仅与传统史著相比已大相径庭,即使与旧志相比也已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应当说,这种变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史志关系的研究引领。
    总之,“二十世纪后期方志学理论研究,发生新的路标转向,总的趋势是脱离历史学而力图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形成了与历史学截然不同的方向选择”。(71)尤其是2006年,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已将志书正式定性为“资料性文献”,从而被史志学界视为“彻底告别了‘史书’‘地方史’乃至‘地理书’等传统观念”。(72)在这种趋势影响下,“如果说方志学学科是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上世纪80年代还有许多人不认可的话,在如今说这个话,反对者不会很多了”。(73)
    当然,从总体上看,“方志与历史的关系最纠结”的问题并未完全解决,特别是为方志界长期呼吁关注的学科“升格”问题始终未有进展。正如史念海所言:“这个问题是比较复杂的,将会不断地引起讨论,可能要经历一段相当长久的时期,也许要与这阶段的修志事业相始终。”(74)其实,纵观方志史发展的全过程,在史志关系问题上,以下观点值得关注:“赞成方志的发展已使它形成一门独立的学科——方志学,成为历史学科(一级学科)下面的一个二级学科,但不赞成它脱离历史学科而存在。”(75)也许,这种认识和学科定位既符合地方志从史“志”到方“志”的历史发展过程,也更适应当今方志的编纂实践和学科建设状况。因而“志属于史但不等于史”,也是中国史志学界经长期探索对目前史志关系的基本定位。相信随着方志编纂的实践发展和史志学科的研究深入,史志关系研究也会在此基础上渐趋深化完善,进而不断促进提升中国地方志事业发展的总体水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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