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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唐时期滨海地域的社会与文化

http://www.newdu.com 2020-03-02 《历史研究》2019年第3期 鲁西奇 参加讨论

    摘要:汉唐时期朐山—郁洲滨海地域围绕东海庙、谢禄庙(石鹿山神庙)、海龙王庙等庙宇而展开的社会文化史,主要表现为地域社会内部在分化、对立与冲突中逐步统一,同时向外部不断扩展、进入王朝国家主导的政治经济与社会文化系统以及更具开放性的“文化人群”中的历史过程。生计方式、交流与贸易、王朝国家的政治控制、神明信仰与奉祀乃是影响与制约滨海地域社会建构与文化形态的四个核心要素。以东海庙、谢禄庙—石鹿山神庙以及海龙王庙为中心形成的不同形式的社会关系网络,在本质上是“文化的社会关系网络”。滨海地域的社会,是海陆人群共同营构的社会;滨海地域的文化,乃是海陆因素兼具的文化。
    关键词:滨海地域 神庙 地域社会 文化人群 汉唐时期
    作者简介:鲁西奇,武汉大学历史学院教授。
     
    《汉书·地理志》述齐地之史事风俗,谓:“(齐)太公以齐地负海舃卤,少五谷而人口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凑。”又述吴地山川湖泽之利,谓“吴东有海盐章山之铜,三江五湖之利”,“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分为二十余国,以岁时来献见云。”至于粤(越)地,则“处近海,多犀、象、毒冒、珠玑、银、铜、果、布之湊,中国往商贾者多取富焉”,而合浦徐闻以南海中之“大州”,“东西南北方千里,武帝元封元年略以为儋耳、珠厓郡。民皆服布如单被,穿中央为贯头。男子耕农,种禾稻纻麻,女子桑蚕织绩……自初为郡县,吏卒中国人多侵陵之,故率数岁壹反。元帝时,遂罢弃之。” 根据此类记载,结合相关史事及考古发现,吾人对于中国古代早期滨海地域之经济形态、开发进程及王朝国家海疆控制体系之建立,或可大略知之。
    1933年,陈寅恪发表《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一文,率先提出“滨海地域”之概念,揭示滨海地域在汉末至北魏之世政治变局与文化演进中的意义,以为此300余年间,“凡天师道与政治社会有关者,如汉末黄巾米贼之起原,西晋赵王伦之废立,东晋孙恩之作乱,北魏太武之崇道,刘宋二凶之弒逆,以及东西晋、南北朝人士所以奉道之故等”,皆可“用滨海地域一贯之观念”解释之;而“海滨为不同文化接触最先之地”,故天师道“信仰之流传多起于滨海地域”,或当缘于滨海地域之易于接受“外来之影响”。陈先生之着眼点,乃在朝廷政治和上层文化,故对源起于滨海地域之天师道及其所凝聚之政治集团对于汉晋政治之影响讨论甚悉,而于滨海地域如何、何以形成其文化,亦即天师道之地域社会根源,则仅略予提示,未加详释。
    《史记·秦始皇本纪》记始皇三十五年(前212),“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水经注·淮水》谓淮水下游分支游水,“历朐县,与沐合。又迳朐山西,山侧有朐县故城。秦始皇三十五年,于朐县立石海上,以为秦之东门。崔琰《述初赋》曰‘倚高舻以周眄兮,观秦门之将将’者也。东北海中有大洲,谓之郁洲。《山海经》所谓‘郁山在海中’者也。言是山自苍梧徙此,云山上犹有南方草木。今[青](郁)州治。故崔季珪之叙《述初赋》,言:‘郁州者,故苍梧之山也,心悦而怪之,闻其上有仙士石室也,乃往观焉。’”则知秦汉时朐县—郁洲地域在王朝政治文化空间格局中居于重要地位,在文化上亦有其独特之处。汉末崔琰《述初赋》述其由北海高密泛海而南,经琅邪(玡)州山(今山东胶南南境之大珠山),“登州山以望沧海”,复“朝发兮楼台,回盻兮句榆;顿食兮岛山,暮宿兮郁州”。楼台,当即著名的琅邪台;句榆,即大珠山东南的句游岛;岛山,当即后世之斋堂岛。据此,汉时东海郡朐县郁州(洲)与琅邪(玡)郡之琅邪台、州山(大珠山)间海路交通甚为便捷,具备形成滨海地域社会网络的基础。因此,以朐县(朐山)—郁洲为中心,考察其地域社会形成与变动的过程,分析其文化特质与根源,或是认识中国古代早期滨海地域之社会与文化的重要途径。
    一、《东海庙碑》考释
    宋人洪适《隶释》卷2录有《东海庙碑》一通,谓为东汉灵帝熹平元年(172)立,在宋时海州(今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其文曰:
    惟永寿元年春正月,有汉东海相南阳桓君(下缺)
    念四时享祀有常,每饰壹切,旋则阤崩,矜闵吏(下缺)
    费,者不永宁。凡尊灵祇,敬鬼神,实为黔黎祈福。(下缺)
    咸慕,义民相帅,四面并集,乃部掾何俊、左荣(下缺)
    殿,作两傅,起三楼。经构既立,事业毕成,俊等镌石,欲(下缺)
    荣,非仁也,故遂阙而不著。初,县典祠,虽有法出,附增之(下缺)
    绝请求姑息之源。濒海盐□,月有贵贱,收责侵侔,民多(下缺)
    限。贫富俱均,下不容奸。□仁忧□,□□惠康,民赖其利。
    熹平元年夏四月,东海相山阳满君□,□□□初朐令(下缺)
    进瞻坛□,退宴礼堂,嘉羡君功。既尔,□□□是,乃退咨(下缺)
    惜勋绩不著,后世无闻。遂作颂曰:
    浩浩仓海,百川之宗。经落八极,潢□□洪,波润(下缺)
    物,云雨出焉。天渊□□,祯祥所□。昔在前代,昭事百(下缺)
    有司齐肃致力,四时奉祠,盖亦所以敬恭明神,报功(下缺)
    阙。倚倾于铄,桓君是缮是修,□□慕□,不日而成。功(下缺)
    孙□退述,爰勒斯铭,芳烈永著,□载重馨。
    《隶释》并著录碑阴残字17字,为:“阙者,秦始皇所立,名之秦东门阙,事在《史记》。”洪适云:
    永寿元年,东海相南阳君崇饰殿宇,起三楼,作两傅,其掾属何俊、左荣欲为镌石,而南阳君止之。厥后山阳满君踵其武,嘉叹勋绩,为作碑颂,而二君名皆沦灭矣。别有数句,载秦东门事,乃《颂》所谓“倚倾之阙”者。《碑录》:朐山有秦始皇碑,云:汉东海相任恭修祠,刻于碑阴,似是此也。任君当又在满君之后,南阳之役更十八年,后人犹颂其美,则模抚决非苟然者。予官京口日,将士往来朐山者云:海庙一椽不存。自今非四十年前旧物,不复见此刻矣。
    则朐山海庙在南宋时已不存,庙碑或亦于同时被毁。《汉书·地理志》东海郡“朐”县原注:“秦始皇立石海上,以为东门阙。”《续汉书·郡国志》东海郡“朐”县刘昭注补引《博物记》:“县东北海边植石,秦所立之东门。”则秦始皇所立东门石即在朐县东海中,距岸不远。或因此之故,东海庙亦得称为“植石庙”。《太平寰宇记》谓海州朐山县有“植石庙”,“在(朐山)县北四里。《史记》曰:‘始皇三十五年,立石东海上朐界中,以为秦东门。’今石门犹存,倾倒为数段,在庙北百许步。今可识,其文曰:‘汉桓帝永寿元年,东海相任恭修理此庙。’”虽所引碑文与上引《东海神庙》不合,当是另一碑,但北宋初年仍然得见的植石庙,即东汉时的东海庙,与秦始皇所立东门阙相距甚近,即在海边,当无疑问。
    碑铭颂文中说:“昔在前代,昭事百……有司齐肃致力,四时奉祠。”东汉人所称之“前代”,大抵皆指前汉而言。如《后汉书·明帝纪》谓明帝“断狱得情,号居前代十二”。刘昭注补引《东观记》曰:“光武闵伤前代权臣太盛,外戚与政,上浊明主,下危臣子,后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荣位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耳。”所说之“前代”均指西汉。据此,则东海庙当建于西汉时期。《汉书·叙传》述撰《郊祀志》之由,谓:“昔在上圣,昭事百神,类帝禋宗,望秩山川,明德惟馨,永世丰年。”则碑文中“百”字下当可补出“神”字。汉高帝二年(前205)令各县皆置公社,诏称:“吾甚重祠而敬祭。今上帝之祭及山川诸神当祠者,各以其时礼祠之如故。”至宣帝神爵元年(前61年),定祠祀江海山川之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 汉代东海郡(国)、朐县有司得四时奉祠东海庙,其制度根据当即在于此。
    碑文称永寿元年(155)东海相南阳桓君主持维修东海庙时,“……殿,作两傅,起三楼”;又述熹平元年山阳满君率朐令往祀东海庙,“进瞻坛□,退宴礼堂。”延熹六年(163)桐柏《淮源庙碑》述南阳太守中山卢奴张君修缮淮源庙,“奉见庙祠,崎岖逼狭。开祏神门,立阙四达。增广坛场,饰治华盖。高大殿宇,□齐傅馆。石兽表道,灵龟十四。衢廷弘敞,宫庙嵩峻。”元初四年(117)《祀三公山碑》述常山相陇西冯君主持修建三公山庙,“卜择吉土治东,就衡山起堂立坛,双阙夹门,荐牲纳礼,以宁其神。”据此,可知东海庙当由殿(礼堂当即设于殿宇中)、坛、傅三部分组成,殿宇在前,坛场在后,两傅当即两厢(傅当作“附”解,是殿宇两旁的附属建筑)。淮源庙的坛场上置有华盖,说明坛场应当是露天的。据《东海庙碑》碑阴残字,知东海庙之阙即秦始皇所立秦东门阙,在海中,则东海庙门当东向大海。
    南阳桓君、山阳满君与任恭,均无可考。东海庙三次修建或维修,均由东海相领衔负责,具体主持其事者则为掾何俊、左荣等人。汉时郡国属吏中,大抵以五官掾与户曹(掾、史)主祠祀之事,然亦或以门下掾、议曹、文学掾史等主之。碑文未署明何、左二氏职目,当是郡府中的一般属吏。汉时郡县长官所自辟之属吏,必用本籍人,则何俊、左荣当为东海国之人,或当出于本地大族。何俊、左荣等得任郡府掾史,由他们代表东海国相具体主持东海庙的修建工程,是官府与地方社会的有机结合。而何俊等在工程完成后,主动要求镌石以纪功业,说明东海庙的修建很可能本即是由他们发起的,东海相桓君不过领衔具名而已。
    义民,当作“向义之民”解,即指信仰、奉祀东海神明的民众。《东海庙碑》碑文称“……咸慕,义民相帅,四面并集”。“咸慕”上所缺之字,当与“义民”相对应,应是“父老”或“百姓”。东海国与朐县长吏及朐县百姓、义民建立东海庙并祠祀的缘由,碑文残缺太过,不能确知,然仍透露出某些信息。“初,县典祠,虽有法出,附增之……”(或可补出“祀”字),“绝请求姑息之源。”颇值得细究。“法出”,意为依法而行。《续汉书·舆服志》记乘舆之制,谓:“公、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郊庙、明堂、祠陵,法出,皆大车,立乘,驾驷。他出,乘安车。”则“法出”与“他出”相对应而言,盖指重要礼仪活动的出行。碑文之意,大致是说在朐县长吏根据礼制规定的四时祠典之外,往往还有附增的祠祀;而附增之祀,又常常有所“请求姑息”。南阳桓君及何俊、左荣等主持重修东海庙后,建章定制,意在规范祠祀之制,以“绝请求姑息之源”。
    那么,是些什么人于“法出”祠典之外,往往附增祭祀,并向东海神明有所“请求”,而神明在享用祭品之后,常常给予“姑息”呢?碑文接着说:“濒海盐□,月有贵贱,收责侵侔,民多……”揣测碑文之意,大致是说朐县濒海产盐,盐产“月有贵贱”,控制盐产的盐商和管理盐业的盐官在收买盐产时多有“侵侔”。显然,于祠典之外附增祭祀东海庙者,主要是与盐业生产、销售有关的盐民和盐商。
    东海尹湾汉墓所出《东海郡吏员簿》见有“伊卢盐官,吏员卅人。长一人,秩三百石;丞一人,秩二百石;令史一人,官啬夫二人,佐廿五人,凡卅人。北蒲盐官,吏员廿六人。丞一人,秩二百石;令史一人,官啬夫二人,佐廿二人,凡廿六人。郁州盐官,吏员廿六人。丞一人,秩二百石;令史一人,官啬夫一人,佐廿三人,凡廿六人”;《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又见有朐县盐官长、丞四人,分别是“盐官长琅邪郡东莞徐政”、 “盐官丞汝南郡汝阴唐宣”、“盐官别治北蒲丞沛郡竹薛彭祖”、“盐官别治郁州丞沛郡敬丘淳于赏”。 据此,则知西汉时朐县盐官治伊卢乡,置长、丞各一人;另于北蒲、郁州各置丞一员。
    汉时东海郡朐县盛产海盐,在传世文献中也颇有反映。《盐铁论·通有》大夫谓:若人各自足,“各居其处,食其食”,则“橘柚不鬻,朐卤之盐不出,旃罽不市,而吴、唐之材不用也”。其中“朐卤之盐”,当即朐县所出的海盐。《风俗通义》载:“东海朐人,晓知盐法者,云:搅盐木多日,每燋黑如炭,非谓灶中火炭也。”则汉时朐县人已以“晓知盐法”著称。《三国志·蜀志·麋竺传》谓麋氏为东海郡朐县人,“祖世货殖,僮客万人,赀产钜亿。”《太平寰宇记》说古老相传,郁洲“岛上人皆先是[麋](糜)家之[隶](棣)”。麋氏世代货殖之业,很可能就是盐业;而其所控制的盐业生产基地,就在郁洲岛上。热衷于东海庙建设与祠祀的东海郡府属吏何俊、左荣等人,很可能就是后来麋竺之类控制盐产与运销的“豪强大家”。《东海庙碑》中提及盐价“月有贵贱”,又说到均平贫富等问题,很可能这些控制盐业生产的“豪强大家”利用东海庙,协商盐价,并分配盐业资源与盐产的份额。
    东汉初年,放松对盐铁的控制,废弃了“食盐官营”,实行私煮课税制。盐业生产实际上控制在麋竺之类的“豪强大家”手中。他们控制滨海产盐之地,聚集“放流人民”,供给其衣食工具,让他们煮海制盐,然后收集盐产,运销各地。那些由豪强大家控制的“放流人民”和“僮客”,很可能就包括在《东海庙碑》中所说的“义民”之内。
    《汉书·韩信传》谓项羽亡将钟离眛“家在伊庐”,刘德注曰:“东海朐南有此邑。”则知朐县盐官治地伊卢乡在朐县南。盐官别治之一北蒲不详所在,以其地名揣测,或当在朐县北;另一处盐官别治在郁[洲](州)。伊卢、北蒲、郁洲三处盐产当集中于朐县治所以运往内地,东海庙应当位于盐运集中的码头处。因此,“相帅”参与东海庙修建、维修工程,并参加四时祠祀的“义民”与“父老”,也当包括从事盐运业的船民等。
    东海庙奉祀之神,《东海庙碑》颂文中但称为“明神”。“明神”之谓,盖为通称,非为专指。然颂文中谓“浩浩仓海,百川之宗。经落八极,潢□□洪,波润……物,云雨出焉”。则知此“明神”乃沧海之神,司掌云雨,普润万物。“亦所以敬恭明神,报功……阙。”“阙”上所缺之字不能知。若释此“阙”为秦东门之石阙,则知东海明神当由东海而来,经过秦之东门来到东海庙之坛场,得享祭祀。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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