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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比较对于史学理论发展的意义——对当前史学理论若干问题的思考

http://www.newdu.com 2020-06-03 《晋阳学刊》2019年第5期 廉敏 参加讨论

    摘要:通过古今比较,当前中国史学理论至少有这样三个问题需要引起注意:现行若干史学概念无法反映中国传统史学;中国传统史学的整体性反衬出当前史学理论的碎片化;当前史学理论缺乏一个足以媲美中国传统史学中“史义”的对应概念。这些问题既阻隔了中国史学的古今联系,又不利于中国史学理论走出一条反映中国事实的道路。为未来计,应将中国传统史学作为一种理论资源,并借鉴外来史学理论,支持中国史学的建设。
    关键词:中国传统史学;史学理论;理论资源
    作者简介:廉敏,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理论研究所副研究员。
     
    当前,中国的史学理论主要得益于对外来史学理论的吸收。它肇始于清末民初以来中国史学在近现代化过程中对西方社会科学的学习与借鉴。梁启超的“史界革命”堪称吹响这一史学进程的号角。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中国近现代史学成长的同时,与之相伴的,是中国传统史学的沉潜。中国史学近代化之初即以贬抑中国传统史学为代价,梁启超对旧史学“四蔽”“二病”的批评是其中的一个突出代表。可以说,这种局面至今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百余年来,中国史学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对中国传统史学的研究也是如此。随着研究的深入,业已发掘的中国传统史学在理论方面已经日益呈现出与当前史学理论(基本上是外来史学理论)相对不同的独立气质。将两种理论进行比较,我们发现,中国传统史学中的若干理论精华有助于我们深入认识当前中国史学理论存在的某些问题,而且有助于我们获得解决这些理论问题的若干启示。本文尝试从概念、整体性、价值观三个层面就此作出下述论析。
    现行若干史学概念无法反映中国传统史
    我们知道,概念是对内涵的抽象的概括性的表达。概念需要反映它所概括的事物。如果考察现在使用的史学概念,我们发现,有些概念更便于反映西方的历史传统,有些概念甚或也可以涵盖中国近现代以来的一些史学现象,但多与中国传统史学十分隔膜,且在不知不觉中对中国传统史学产生了不良的遮蔽作用。
    以“历史”为例。今天谈史学,则往往不能不从“历史”这一概念谈起。而对“历史”这一概念的解释,通常我们会注意到两种含义:“历史一词在中文、西文中都有两重内涵,一是常识意义上过去真实发生过的事情或者说历史实在(historical reality);二是对这些事情的记载、考订、描述和解释。”这是一种两分式的理解,它往往还被表达为:“客观历史”与“主观历史”,“过去的事情”与“历史书写”,等等。这种理解与表达是中国近现代史学向西方学习的结果。在这里,“历史”仅仅是“history”的译语。在西方的历史传统中,“history”一词的确具有“过去发生的事情”与“历史书写”两种语义。
    不过,这一概念及解释和我国的实际情形并不完全相符。第一,从词语的角度看,“历史”在汉语的历史语境中至少存在过四种含义:过去事实的记载;经历;指自然界和社会的发展进程;历史学科。上述对“历史”的解释至少忽略了第二、第四种情形。因此,不能说在中文中“历史”只有“两重内涵”;只能说,作为译语,“历史”有“两重内涵”。可以说,作为译语的汉词“历史”缩减了其在原生语境中生长出来的多重语义。第二,从更为重要的、概念的角度,作为当代史学基本范畴之一的“历史”,在我国传统史学中很少作为一个范畴出现;而更具有范畴性质的,恐怕非“史”莫属。
    “史”与“历史”在内涵上存在不小的差异。从汉字的角度,“史”比“历史”的义项更丰富:古官名;史册、历史;虚饰、浮夸;画师;《史记》的省称;通“使”;姓。从范畴的角度,相较于“历史”概念的两重内涵,有学者表示,“中国古人对历史还有一种三分法,而且是源远流长,更具深意”。这里所讲的“三分法”,乃指事、文、义而言。事实上,作为中国传统史学的核心范畴,其衍生内涵还有:史才、史学、史识、史德、史笔、史裁、史法、史例、史评、史传等等。这些我们今天还在一定领域使用的词汇在一定程度上显示出了“史”这一概念的生命力。丰富的生命力正是“史”作为一个范畴的充分体现,是中国传统思想所具有的抽象概括能力的充分体现。这是“历史”这一概念所不具备的。“历史”一词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缺乏类似的深厚的根基,它无法呈现出一定的思想体系,仿佛中国传统史学没有能力创造出高级的抽象概念。这里潜藏着误导。“历史”这一概念虽非有意、却在无形中遮蔽了中国传统史学丰富的思想内容及其内在联系。正是由此,学者才希望“寻本溯源”,尝试辨析“历史”与“史学”两个概念。如果采用“历史”这一概念以及对它的两分式解释而忽略“史”之概念属性及其多样性内涵,则一方面使我们不得不对传统削足适履,以适应这样的两分式思考框架,另一方面又忽视了我国的史学传统,无形中使我们与传统更为疏远。相反,如果我们对自己的史学传统持有更为自觉的尊重意识与学习态度,我们对史学的思考将会主动得多、开阔得多。
    再以“公共史学”为例(与此相关的概念还有“公众史学”、“大众史学”、“通俗史学”等等)。
    有关“公共史学”及其理论近年来颇为引人注目。虽然有关概念、定义、内涵等还在讨论中,但已有学者呼吁“在中国史学会下面设立一个公共史学会的二级分会,还可以设立一个公共史学奖”。综观有关讨论,除对西方的公共史学及其理论加以研究之外,其他多数讨论都将重心放在如何在我国推行、发展公共史学,俨然已把“公共史学”视为我国史学的未来。然而,对于这一理论是否适用于中国、在何种意义上适用于中国,则讨论得并不充分。
    “公共史学”这一理论意在倡导更多的、不同身份或者不同地位的人能够参与到史学建设中来(而不仅仅是“学者”、“专业学者”或“史学工作者”等):“公众史学是‘大众之学’,本质上是史学的社会化或史学的大众化,这意味着公众参与、书写公众、公众消费三大方向的变革。”果真如此,则我们不难发现,我国史学本来就存在这样的、至少是类似的传统:在古代史学中,上层有国史编撰、中层有地方志、民间则有家谱与传记;传记中也不只是帝王将相,还有货殖、游侠、列女等;撰史者也不单纯是专业史家,还有官员、普通的读书人(包括女子)、民间的口耳相传等;而“民为重,君为轻”、“经世致用”等更是古代史学突出的思想意识;在近代史学中,则有“新史学”对“群体”的关注;在现代史学中,则有马克思主义史学对广大人民的重视;新中国成立后各种厂史、村史的编写,等等。基于这些史学传统,再来看“公共史学”,则不能不产生如下疑问:如果单单是希望更为广泛的参与,那么我们已经积累了相当多的理论与经验,何需引进“公共史学”?如果过去的史学实践在理论上有所不足,那么引进“公共史学”的新意又在哪里?在我国推行“公共史学”的史学基础是什么?“公共史学”与我国既有的类似理论有何异同?……这些问题无疑将深化我们对“公共史学”的思考,但这些思考目前还鲜见于“公共史学”的讨论中。
    在此,我们不便于展开来讨论这些问题,提出问题比回答问题更具有意义。问题的提出得益于对中国传统史学的了解以及古今联系与比较。我们需要对传统保持自觉意识,尤其在引入外来概念之时。目前看来,中国史学与大众之间相联系的传统已被“公共史学”这一理论屏蔽,仿佛中国史学缺乏对公众的关心;同时,由于失去了相关理论的比较,又制约了我们对西方“公共史学”真正价值的理解。这于中、于西都不是一种公正、科学的态度。
    又如“近世”、“近代”等概念。有学者研究国外“近世”、“近代”(“modern”或“modern time”和“modern age”)等时间概念对近代中国史学产生的影响时,曾经这样对比中国古代史学的分期观念:“在中国传统史学中,所谓的近代史无一不是以王朝兴衰更迭为基本内容,传统近代史惯以朝代名入书名,二十四史无不如此”。其意以为,中国古代常见以断代为名的史书,而鲜用“近世”或“近代”作为书名,故不及近代以来的史学进步。这是梁启超“反对以朝代为时间单位书写历史”的思想遗绪。遗憾的是,时过境迁。随着中国传统史学研究的深入,我们对中国传统史学的分期意识应当具有新的认识。须知,我国古代史学不止于以朝代冠名的二十四史(何况其中的《史记》并非以朝代命名),还有《尚书》《春秋》《通鉴》《通典》《通志》《通鉴纪事本末》《文献通考》等不以朝代命名的史书。就体例而言,“断代为史”固然是我国古代的史体之一,但是就连推崇“断代为史”的唐代史学理论家刘知几也认为,史学实际上存在“六家”,即六种史体。就历史思想而言,上古、中古、近古之类的历史分期在中国古代史学中是超越“断代”叙事的宏观的历史认识,是“会通”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是观察“世变”的一种方式。孔子已有“大同”与“小康”、“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与“礼乐征伐自诸侯出”等分期认识。《商君书·开塞》亦有言曰:“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而二十四史之中的《史记》,其创作宗旨之一亦为“通古今之变”。明代则不少文字“表达了明人对世道变化的觉察与关注”,邱濬《世史正纲》就是为“志世变”而编纂的一部通史。可以说,我国传统史学对历史分期的认识是悠久且多样的,只是在断限、对时代特点的把握以及重视程度上随着时代变迁而有所变动而已。这也是历史分期认识的题中应有之义。中国古代史学的分期意识未见得落后于西方。应当说,“近世”、“近代”意识是以通史视野为前提的,与其和断代、朝代相比,不如与中国古代的通史观念进行比较,更不能仅仅局限于对“近世”或“近代”词语的使用。由此,我们认为,如果希望将中西史学联系起来认识,就必须更加谨慎,争取对中西史学都有足够的了解,避免简单对比、轻率断论,更要警惕以西方史学裁量中国史学。
    虽然存在上述西方史学概念遮蔽中国史学内涵的现象,但这些事例并不意味着西方史学理论与中国传统史学注定因异质而无法沟通。如果在学习国外史学的同时兼具本土史学意识,则能令东西方史学相得益彰、相互促进。刘家和先生的研究堪称范例。刘先生在学术上中西兼通,他的研究成果往往既具有西方的学术视野,又能光大中国的学术传统。以他翻译“tradition”与“traditions”为例。为了寻求贴切的汉语译文,刘先生仔细考索了相关词语在各自语境中的真实所指。他发现,在英语语境中,“tradition”表示抽象的“传承过程本身,或传承之流”,而“traditions”则表示“世代流传的具体风俗、习惯、信仰、思想、制度等等”;同时,在汉语语境中,“传统”一词是指“帝王之位的传承”,而“传承”涉及的是“行为过程或一般性”。因此,他主张“以‘传承’对译tradition之不可数形式,而以‘传统’对译其可数形式”。这样,刘先生便将英文语境中的“tradition”及“traditions”妥妥地翻译给中国语境中的读者,帮助中国读者认识了“传统”(或传承)在中英文语境中的实际意义,有利于引导读者进一步深入思考中外思想传统的异同。这无疑有利于促进中外史学思想的交流与沟通,促进我们的史学认识真正获得发展。如果一律照本宣科地译成“传统”,或随意对译,而不顾外语与译语的历史语境及文化背景,无疑会在不知不觉中混淆这些词语(尤其是作为概念或者范畴)所牵涉的学术脉络与文化传统,而在实际上造成语意混乱的后果,使读者无法发现此处暗含的中西文化异同。由此可见,面对中西不同语境中的词语、概念及理论,作为中介的翻译者、研究者是否具有自觉的本土语境与文化意识、如何兼顾史学所牵涉的不同文化,将成为史识高下的关键。可以说,文化决定史学。正如日本学者所言,史学“取决于史学在特定文化系统中的位置和角色”。
    聊举数例意欲表明,借鉴外国史学须时刻保持本土文化自觉,否则将导致现代认识与传统认识、西方理论与东方思想之间的隔膜与混乱,反而有违学习与借鉴、继承与发展的初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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