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盟国的抵制与索取:战后初期日本的领土政策(1945-1951)(9)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5:11:17 《世界历史》2015年第1期 胡德坤 沈亚楠 参加讨论
注释: ①台湾“国史馆”,《开罗会议(二)》,档案号:002000001245A。 ②《国际条约集,1934-1944》,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第407页。 ③《国际条约集,1945-1947》,第8-9页。 ④《国际条约集,1945-1947》,第77-78页。 ⑤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所档案馆,《外交部档案》,档案号:012.6/0138。虽然该备忘录在第六条中写道:“本训令所述与波茨坦宣言第八项所载次要岛屿最后决定之盟国政策无关。”表明该训令不是波茨坦宣言第八项规定的关于“吾人所决定其它小岛”的盟国最终解释,但同时又在第五条中写道:“关于‘日本’之定义除本总司令部另有规定外,今后所颁发之训令、命令、指令、备忘录等。均以本指令所定者为准。”表明该训令具有代表美国官方意见的权威性。虽然美国内部也有分歧和争议,但最终还是实施了该训令,日方亦未提出反对。参见百濑孝著、伊藤隆监修《史料检证日本的领土》,河出书房新社,2010年,第173页。当时,盟总将训令传达至中国和其他盟国,也证实了该训令的权威性。 ⑥田桓主编:《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945-1970》,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43页。 ⑦五百旗头真:《新版战后日本外交史,1945-2005》,世界知识出版社2007年版,第64-68页 ⑧吉田茂:《十年回忆》第3卷,世界知识出版社1965年版,第6-7页。 ⑨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白峰社2006年版,第12-13页。 ⑩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18页。 (11)《国际条约集,1934-1944》,第337页。 (12)《国际条约集,1934-1944》,第407页。 (13)《国际条约集,1934-1944》,第407页。 (14)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19页。 (15)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47-48页。 (16)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74-75页。 (17)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95-96页。 (18)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245-247页。 (19)芦田均:《芦田均日记》第7卷,岩波书店1986年版,第386-387页。 (20)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263页。 (21)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262-264页。 (22)原贵美惠:《旧金山和平条约的盲点——亚太地区的冷战与“战后未解决的诸问题”》,溪水社2005年版,第45页。 (23)原贵美惠:《旧金山和平条约的盲点——亚太地区的冷战与“战后未解决的诸问题”》,第257页。 (24)崔丕:《冷战时期美日关系史研究》,中央编译出版社2013年版,第40页。 (25)崔丕:《冷战时期美日关系史研究》,第42页。 (26)1947年9月15日设立,审议室中包括委员会、于事会以及事务室,由外务省次官任委员长。参见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296-299页。 (27)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406-407页。 (28)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426页。 (29)外务省:《日本外交文书:旧金山和约——对策准备》,第439页。 (30)杨栋梁主编:《日本现代化历程研究丛书》之米庆余著《日本近现代外交史》,世界知识出版社2010年版,第305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