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21,《四库未收书辑刊》第3辑第19册,北京:北京出版社,1997年,第245页。 (23)[清]徐栋辑:《刑部条例》,《保甲书》卷1,第67页。 (24)[清]王凤生:《越中从政录·保甲事宜》,《保甲书》卷2,第88页。 (25)“烟户”是清代对人户的统称。《钦定大清会典》卷17中提到:“各省诸色人户,有司察其数而岁报于部,日烟户。”其下分为民户、军户、灶户、渔户、回户、番户、羌户、苗户、黎户、夷户等。而所谓的“烟户门牌”即是政府颁发给一股人户的门牌。 (26)[清]叶世倬《清查保甲说》中有“门牌所重,在稽查一户之人”的说法,见《保甲书》卷2,第75页。 (27)[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21《烟户门牌式》,第244页。 (28)[清]叶佩荪:《保甲事宜稿》,第70页。 (29)[清]叶世倬:《清查保甲说》,第74页。 (30)[清]王凤生:《越中从政录·保甲事宜》,第79页。 (31)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年,第256页。 (32)[清]王凤生:《越中从政录·保甲事宜》,第82页。 (33)田涛等编著:《田藏契约文书粹编》,第44页图,第41-42页释文。 (34)(美)E·A·罗斯:《社会控制》,秦志勇、毛永政译,北京:华夏出版社,1989年,第112-125页。 (35)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第257页。 (36)[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21,第243页。 (37)[清]黄六鸿:《福惠全书》卷21,第243页。 (38)《清史稿·食货一》。 (39)[清]方大湜:《平平言》卷4,复旦大学图书馆藏,清光绪十三年常德府署刊本。 (40)[清]王凤生:《越中从政录·保甲事宜》,第78页。 (41)关于乡约的论述,可参考闻钧天《中国保甲制度》第三章及张哲郎《乡遂遗规--村社的结构》。 (42)关于白莲教及其叛乱的研究,可以参考[美]韩书瑞(Susan Naquin):《中华帝国后期白莲教的传播》(《清史译丛》第4辑,陈仲丹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一文,以及[美]孔飞力(Philip A.Kuhn):《中华帝国晚期的叛乱及其敌人:1796-1864年的军事化与社会结构》(谢亮生等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 (43)《户部则例》,《保甲书》卷1,第63页。 (44)关于清代孀妇守节问题的研究,可以参考[美]曼素恩(Susan Mann):《缀珍录:十八世纪及其前后的中国妇女》(定宜庄、颜宜葳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二章。 (45)[清]崑冈等修:《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158。 (46)瞿同祖:《清代地方政府》,第254页。 (47)[清]方大湜:《平平言》卷4。 (48)太平天国早期门牌式样可参考罗尔纲所辑录的门牌原件,见罗尔纲:《太平天国文物图释》(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6年)第五章“社会组织”的甲部“门牌”。 (49)[清]沈梓:《避寇日记》卷1,“咸丰十年十二月初六日”条,太平天国博物馆编:《太平天国史料丛编简辑》第4册,北京:中华书局,1961年。值得注意的是,在《简辑》中《金陵纪事》、《皖樵纪实》、《自怡日记》等当时江南地区文人的笔记中,都有太平军借门牌索要钱财的记载。 (50)罗尔纲:《太平天国文物图释》第五章“社会组织”的甲部“门牌”;简又文:《太平天国典制通考》,简氏猛进书屋,1958年,第八篇“乡治考”。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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