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移动版

首页 > 中国史 > 史学理论与史学史 >

中国古史分期三家说平议(4)

三、魏晋封建说平议
    主张中国奴隶制和封建制的交替应在三国、两晋时期的史学家有尚钺、王仲荦、日知先生等。
    平心而论,三派中唯魏晋派对奴隶制在中国历史上运动轨迹、状况的描述,颇有见地。如认为三代时由于农村公社的存在、私有制的幼稚和商品货币关系的不发达等,奴隶的数量微乎其微;战国以降,随着村社的瓦解、私有土地的确立和商品货币关系的比较活跃等,奴隶的数量才比较地多了起来,奴隶制经济才在整个社会经济中有了一定地位。这些,无疑都是合乎中国历史的实际的,也是合乎社会发展规律的。如果说,中国历史上一定得有个奴隶社会的话,我们会毫不迟疑地站在魏晋派一边。因为,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时候,的确不在三代,而是在秦汉;从三代到秦汉,奴隶制经历的的确是一个由小到大、由微到著的向上发展过程,而不是它的渐趋衰亡、残存。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个方面是,在我们看来,即使在秦汉,奴隶仍然不过是社会总人口中的极少数,不是社会生产的主要承担者,奴隶制剥削方式也远不是当时占主导地位的剥削方式。秦汉社会中的奴隶,多来自小农破产饥寒沦落为奴者。但农民沦为奴婢的毕竟是少数,其在农民总数中所占的比重并不大。因为,小农破产后,并非沦落为奴一途,多数还是变为流民、佃户。且小农是封建国家赖以存在的基础,封建国家只能容忍奴隶制作为一种补充的、辅助的剥削方式存在,而不会听任它动摇自己的根基。所以,每当小农破产、流民问题严重时,封建国家便会采取多种措施招抚流亡,颁布赦免奴婢的法令,制定“略人法”禁止掠卖奴婢,以维护小农,维系自己的生存线。统观有汉一代,应当说,小农还是始终保持着较为稳定的多数的。认定秦汉社会性质,必须把握这一基本史实。因此,说到底,中国历史上奴隶数量最多的秦汉时代也压根不是奴隶社会,何况其他!
    部分魏晋封建论者虽也承认秦汉奴隶数量还不够很多,但却又以奴隶制经济是占主导地位的经济成份,而占主导地位的东西又不一定占居量的优势为由,把秦汉定为奴隶社会。如日知先生便认为,不应从“量”而应从“质”来理解“主导”,数量只是一种参考,“就是到了奴隶制的发达阶段,也不应当过分强调奴隶的数量。”〔43〕因为,在日知先生看来,如果过分地强调了奴隶的数量,就有否定奴隶社会的危险,“中国就会没有奴隶社会”。〔44〕这是不能成立的。因为,没有量,就没有质,离开了一定的量的优势,“主导”二字就成了不可捉摸的东西。一个社会,如果只有为数不多的奴隶,如果它的生产不是建筑在奴隶劳动基础之上的,我们有什么理由一定要把它叫做奴隶社会?难道不管奴隶的数量如何,也不管奴隶劳动是否已构成所在社会的支配的劳动形式,只要有奴隶存在,一个社会就可以叫做奴隶社会吗?那样的话,岂不是整个的阶级社会、甚至一部分原始社会(它的末期)都可以叫做奴隶社会了吗?虽然,我们不好说奴隶非得占人口的百分之五十以上这个社会才算是奴隶社会,但总得有一个起码的一定的量的优势吧。秦汉虽有不少奴隶,但同封建制下的农民相比,毕竟处于绝对少数;奴隶制经济所创造的社会财富,毕竟少得可怜;剥削者集团,虽也吸吮奴隶的血汗,但又毕竟主要是靠封建农民所提供的剩余劳动生存的。这样的社会,又怎么能够是奴隶社会呢?
    四、中国古史分期讨论的困惑与出路
    综上所论,中国古史分期讨论中的三大派虽在一些具体历史问题的研究上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大前提错了,所以,他们为构建中国奴隶社会所作的种种努力、尝试,终难成功。一般地说,以郭老为代表的战国派,其得在于:能比较严格地按照马克思主义关于奴隶和奴隶制社会的见解立论,在诸如什么样身份的人才算是奴隶、什么样性质的社会才称得起奴隶社会这样一些理论问题上,说得通,站得住脚。其失在于:以古典世界为楷模,大做中国史的改铸工作,把中国古代广大并非奴隶的劳动者普遍加以奴隶化,借以满足在中国构筑希腊、罗马式的奴隶社会、甚至比希腊罗马还要希腊罗马式的“超奴隶社会”的需求。不用说,这种为“成全”理论而不惜“牺牲”史实的作法,终难成说、终难使人心服。西周派、魏晋派的多数学者,意识到在古代中国是很难找到大批的、希腊罗马式的严格意义上的生产奴隶的,古代中国社会到底同希腊罗马很不一样,但却囿于“奴隶社会乃人类历史发展必经阶级”的成说,硬是要在中国另行制造出各种名目的奴隶、另行制造出诸如“家长奴隶制社会”、“种族奴隶制社会”、“普遍奴隶制社会”、“授产奴隶制社会”、“不发达奴隶制社会”等一个个有别于古典世界的中国牌号的奴隶社会来(有时,本不属此类型的郭老,也会使用此类方法,厕身这类学者的行列中去)。这类学者,比较尊重中国历史的实际,在具体问题上每能言中,这都是好的,但他们给所谓“中国式的奴隶社会”所添加的种种名目,却很难在理论上站得住脚。对此,作为本文作者之一的张广志已为文论之,此不作赘。〔45〕
    中国古史分期问题争来争去,各派分歧不仅没有消除、接近,还有进一步扩大的趋势。即以国内现有的八派来说,从西周到东晋,上下一千三百余年,每一种可能的分期法都被人们不加遗忘地用上了。开句不恭的玩笑,可怜的中国古史分期,简直成了一列运行于商周、两晋间的慢车,站站停、站站站。同一个社会变革,可以任人上下搬动,且搬运的幅度一下子就是几百年、甚至上千年之久。这种状况,再联系到人们对中国古史分期讨论的日渐淡漠,日渐失去热情,难道还不足以引起人们对这场争论的价值及其可行性的深刻反思吗?
    中国古史分期讨论早已无可避免地走入了学者们自己设定的怪圈之中,走进了死胡同。原因何在?有人说,是史料问题。诚然,在史料的发掘、鉴别、诠释、运用等方面,是存在不少问题,还有诸多工作要做;但首要的、具有决定意义的还是理论问题,在理论问题上,又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现存理论的理解、运用问题;一是某些现存理论本身的检讨问题。两相比较,我们认为关键又在后者。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