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认识的性质问题是史学研究中的前沿问题。这一问题的解决,直接关联到历史学 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中的地位和作用的问题,同时也关联到历史学的科学性以及如何使 历史学成为科学的问题。但是目前史学界对历史认识大多是从一般认识对客观事物的反 映中来把握,从而将历史认识的本质看成是“观念性的认识”、“反映”、“自我认识 ”(注:林璧属说:“历史认识的本质应当与其它人文科学一样,是一种观念认识,即 用观念来把握和认识历史。”(林璧属:《历史认识辨析》,《史学理论研究》2000年 第3期)袁吉富说:“历史认识的本质是反映。”“历史认识的客观性指的是对客观历史 的正确反映。”(袁吉富:《历史认识的客观性问题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7 月版,第99、100页)吕锡生也讲:“历史认识把人的过去的活动转化为认识的对象,实 质是人类的一种自我关照,自我认识。”(吕锡生主编:《历史认识的理论与实践》, 南京出版社,1990年4月版,第30页)。)。表面看来,这些看法似乎没错,细细深究, 则大谬不然。因为历史认识作为一般认识的一种,不言而喻是有其与一般认识相同的东 西,即都是“观念的认识”,是“反映”,是“自我认识”。但历史认识又与一般认识 不同,有其自身的特点。这一特点和个性就构成了历史认识的性质。因此,历史认识的 性质的把握不能像有些学者所讲的那样,从“与其它人文科学一样”的角度来寻找。因 为,实际上从“一样”也就是从联系中去寻求的只能是共性、一般,而从“不同”也就 是从区别中寻求的方是个性、个别。历史认识的性质问题显然是一个寻求个性、个别的 问题,因而只能从“不同”的角度考察。同时,历史认识的性质把握也不能如有些学者 所说的“是在对历史学与艺术、科学和哲学的关系中,对历史学作出确当的定位”。因 为对历史学的定位是讲的历史学的性质而不是历史认识的性质。这两个概念虽然有很密 切的关系,但各自有不同的内涵,不能混为一谈。那么,究竟怎样来把握历史认识的性 质呢? 众所周知,在科学研究中,科学门类的划分,当以科学研究对象特点的差异、科学研 究方法的异趣和科学研究目的的不同来做为标准的。由此也就决定了科学认识的本质是 由各门学科不同的研究对象、不同的研究方法和不同的研究目的来决定的。 因此,历史认识本质的把握,只能从历史学研究对象的特点、历史学研究的方法和历 史学研究的目的去着手。那么,由此出发,历史认识的本质该是一种什么样子呢? 从历史学研究的对象的特点来看,历史认识的核心内容是事物的发展变化,其本质是 一种实证分析。 众所周知,历史学研究的对象是历史。历史是什么?这又是一个最基本的也是最棘手的 问题。就当前我国史学界有关著述来看,对历史涵义的理解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种认为:“历史,广义地说,是指一切事物已往的发展过程,它可以分为自然发展史 和人类社会发展史。自然发展史比起人类社会发展史时间久远得多、范围广大得多。但 是,通常我们并不广义地使用这一概念,我们所讲的历史,一般是指人类社会发生、发 展的历史,即与自然界互相依赖、互相制约的人类社会已往的运动发展过程。”简言之 ,历史“指一切事物已往的运动发展过程”、“人类社会已往的运动发展过程”[1](P3 )。一种认为:“历史,就其本身而言,是客观世界的发展过程。”[2](P1)这两种提法 ,哪一个对呢?从思维科学角度讲,任何一个概念的提出都是人对客观事物本质的概括 反映。因此,概念的抽象性愈高,涵盖面愈大,普适性愈广,或者说越能把握事物的精 髓就越具有灵活性,越对人具有指导的意义,那么也就越科学。从这个角度讲,“历史 是指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这个定义简明扼要,准确的反映了历史的本质特点。因此 ,可把它看作是历史的涵义的较理想的阐述。由此也可以看出历史作为一切事物的发展 过程,其本质特点有两个方面。一方面,历史是客观的。历史的客观性是指任何一个事 物的存在发展都是自律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自然史的发展按照其自然规律而运行 自不待言。就是人类史的发展也不是按照每个人的意志进行的。另一方面历史是发展变 化的。从古到今,从中到西,人事纷纭,沧海桑田,历史如奔腾不息的大河,不舍昼夜 ,无有凝滞。历史的发展变化主要表现在它的延续和变异上,历史的延续性,也称为连 续性、继承性,是指历史发展中后一阶段总保持有前一阶段的某些因素、特征;历史的 变异性是历史发展的中断,指历史发展中后一阶段总要改变前一阶段的某些因素、特征 ,从而产生出一些新的东西来。延续性和变异性的统一揭示了历史发展的本质,同时也 决定了历史的发展变化性还表现为传统性和暂时性。传统性是指历史发展中所有阶段都 拥有共同的因素、特征,或者说是后来阶段都模仿前一阶段的行为规范和内在精神。暂 时性是指历史发展中任何事物的存在发展都是有条件的,最终都要消失。即使人类社会 本身也不例外。在这里,历史的这两个特点决定了历史学的学科个性。历史的客观性特 点决定了历史学的研究的对象是客观的实存,历史学同自然科学一样是探讨客观事物发 展的一门学问。历史的发展变化性则决定了历史学是一门关于发展的学问,历史学的任 务就是探讨事物发展中的延续和变异、传统与暂时的关系。如此说来,历史学与唯物辩 证法是一致的,都以探讨事物的发展变化为己任。但历史学又与唯物辩证法不同。唯物 辩证法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主要是从理论上,用抽象分析的方法,运用概念、判断、 推理去进行;而历史学研究事物的发展变化,则是从实际上,用具体问题分析的方法, 运用事实判断、实证考据来进行。由此,可以说唯物辩证法是关于事物发展过程的理论 的抽象的学问,而历史学则是关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实际的具体的学问。由此也可得知, 历史认识的核心内容是事物的发展变化,它要求用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而其本质特点 在于实证分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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