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列宁强调了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和“人类社会数千年来的发展”的“一般规律性、常规和次序”相统一。列宁一向是这样理解生产方式演进规律的意义的,而且认为这是运用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必然的结果,是一种科学性的表现。在他年轻时代和民粹派论战时,即强调指出:“唯物主义提供了一个完全客观的标准,它把‘生产关系’划为社会结构,使我们有可能把主观主义者认为不能应用到社会学上来的一般科学的重复律应用到这些关系上来。……一分析物质的社会关系,立刻就有可能看出重复性和常规性,就有可能把各国制度概括为一个基本概念,即社会形态。”(42)列宁在《论国家》中坚持并论述了这一思想。 第二,列宁明确肯定了五种生产方式理论在世界历史范围里的意义。这种肯定不是偶然的。它一方面与列宁在理论上更为强调人类社会在生产方式演进规律上的历史统一性分不开,另一方面也与列宁对俄国、对东方有更深刻的认识、并且这种认识较多地反映历史统一性分不开。例如在《论国家》中,列宁就曾明确认为东方、俄国都曾经历过农奴制:“这就是农奴制国家,这种国家,例如在俄国或者在至今还是农奴制占统治的十分落后的亚洲各国,有各种不同的形式,有的是共和制,有的是君主制。” 第三,列宁排斥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提法。《论国家》中未提亚细亚生产方式,这不是因为列宁未注意这一问题,而是他未把亚细亚生产方式列入生产方式演进规律之中。列宁为了弄清俄国社会的性质,包括农村社会的性质,科学确定俄国革命的性质、任务、策略,驳斥民粹派的谬论,曾用了极大精力去分析俄国村社,它构成九十年代列宁所写的大量的经济学著作的一个重要内容。列宁深刻揭示了村社在中世纪是和农奴制、封建制相统一的,在现在正逐步和资本主义相适应。村社到处存在着尖锐的阶级斗争,而绝非民粹派所美化、幻想的是农民的天堂,是社会主义的天然基石。俄国的专制制度显然不是简单地基于公有制,而是基于私有制,基于阶级对抗,村社不过是作为残余形态而存在。这样,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思想自然从整体上失去了它在理论上的意义。 列宁排斥亚细亚生产方式的理论,还与他在国家学说上的深入探讨和对东方历史的深刻理解分不开。就五种生产方式理论而言,列宁一再明确肯定诸如中国等东方国家中都曾长期“处于中世纪、半封建制度之下”,“在最野蛮的专制制度之下”,这就不能不在实际上否定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东方曾经发表过的一些意见,也不能不在实际上否定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意见。列宁的意见是有道理的,因为列宁更了解东方,更易于从东方实际出发。而且,列宁在批判考茨基之流的论战中,一再强调国家是阶级斗争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工具,因此对东方专制国家,他当然不会再重复马克思以及恩格斯关于东方的那些意见。 就在列宁《论国家》公开发表的前两年--1927年,考茨基出版了大部头著作《唯物主义历史观》。在第4卷《阶级和国家》的第9篇《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动力的论述》中,考茨基专门阐述了他对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的看法,其中涉及关于生产方式演进规律的问题。他认为:“马克思在这里说,至今的历史,即‘社会的史前时期’,是建立在对立上面的社会形式的历史。而且这种对立正如马克思所补充说明的,不是个人的对立,而是社会的对立,是‘从个人的社会生活条件中生长出来的对抗’。这恰恰就是《共产党宣言》所提出的那个观点:‘至今所有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马克思正是在与此相同的意义上,在上引部分序言里说:‘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这四种社会形态,是吻合于我们在第4卷里已考察过的阶级社会四大阶级的。马克思没有谈到在这四种阶级社会形态以前出现的社会形式。因此,他在1859年论述社会发展的机制时,所考虑的还仅仅是阶级社会。”(44)应当指出,考茨基这里所作的探讨是符合马克思原意的,值得重视。考茨基论述国家的产生,包括论述东方国家的产生时,虽然不无有道理的地方,但整个说来是“修正”马克思主义的,而且显而易见是想“修正”恩格斯《起源》中的基本观点的。结果,错误落到了考茨基身上。 列宁在1929年发表的《论国家》,对于考茨基的错误观点带有拨乱反正的作用。而且因为随后在苏联和国际上展开了关于亚细亚生产方式问题的讨论,列宁的意见不会不发生重大影响,首先对斯大林就会发生重大影响。 斯大林关于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意见,发表在1938年出版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书中。斯大林写道:“随着社会生产力在历史上的变化和发展,人们的生产关系、人们的经济关系也相应地变化和发展。历史上有五种基本类型的生产关系: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占有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的、社会主义的。”然后,斯大林分别对五种生产方式的基本特点作了理论上的概括说明。斯大林明确排斥了亚细亚生产方式的提法,因此苏联学者在五种生产方式的框框之内找到了一个安排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办法,即提出了所谓东方不发达奴隶制的见解,其内容主要以恩格斯家庭奴隶制的说法为依据,其理论框架又以符合五种生产方式的说法为准则。 斯大林关于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在苏联和国际上,包括在中国,基本上为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所熟知,并奉为经典,长期以此来指导历史研究。象中国古史分期的讨论,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在理论方面大体就是以斯大林关于五种生产方式的意见为指导的。这种状况甚至使人们发生误解,以为五种生产方式理论是斯大林提出来的。 今天,重新评价斯大林的意见,以及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或其他人的意见,是完全应该的,因为关于这一问题的认识理应发展。但是轻易否定某种意见,包括轻易否定五种生产方式的理论,在现在还不合适。因为目前整个学术发展水平似乎尚未达到能够对这一问题做出新的结论的程度。关于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认识史也告诉我们:广义政治经济学仍然有待创造。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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