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清朝的边疆政策 满族贵族,以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并建立起空前大一统帝国,历时260余年,清朝统治 者的治边思想既有继承中国历代封建王朝治边思想大成的一面,又有根据时代需要和自 身民族特点创新发展的一面,颇具特色,且自成体系。 清朝统治者治边思想基本内容的主要方面,以下三方面是不容忽视的。 首先,对汉族封建统治者传统的“华夷”观进行创新和发展。在儒家典籍中,往往强 调华夷有别。孔子曰:“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注:《论语·八佾》。)其 意是说,诸夏无君都比夷狄有君强。至于“内其国而外诸夏,内诸夏而外夷狄”,(注 :《春秋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更是中原地区汉族封建统治者所极力强调的。这种华 夷有别的思想,对汉族封建统治者产生很大影响,往往成为他们治国方略的重要依据。 但是,华夷有别的思想并不是绝对的,即使在儒家学说中,也还有强调华夷相通、以华 变夷的思想。孔子作《春秋》,主张“诸侯用夷礼,则夷之;进于中国,则中国之”( 注:韩愈:《源道》。)。在中国历史上,大一统王朝往往在政治上反对严华夷之别。 清朝由满洲贵族建立的封建王朝,清朝统治者就反对严华夷之别。雍正皇帝曾说:“不 知本朝之为满洲,犹中国之有籍贯。舜为东夷之人,文王为西夷之人,曾可损于圣德乎 ?”乾隆皇帝在对大臣的奏疏批示中也表示:“蒙古、汉人,同属臣民,如有书写之处 ,应称蒙古、内地”,“今乌灵阿奏摺,犹以夷汉二字分别名色,可见伊等全未留心 ”,“若再行传谕沿边各督抚知之,如有仍旧书写之处,朕必加以处分。”(注:《清 高宗实录》卷354,乾隆十四年十二月戊寅。)清朝统治者创新之处,一是要求各民族承 认满洲贵族建立清王朝为正统,二是为了实现以人口数量处于明显劣势的满洲统治者能 控制内地人口数量处于优势的广大汉族,清朝统治者在调整满汉关系的同时,十分重视 联合汉族以外的少数民族上层,首先是蒙古上层贵族,把边疆政策的制订,并在推行中 不断完善,作为基本国策的一部分。这在实践上,对维护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推进大一 统有积极意义。 其次,从“中外一体”(指内地与边疆为一整体)的认识出发,主张以积极态度治理边 疆各民族,使其起到“屏藩”、“拱卫”作用。对此,雍正皇帝有很好的阐述:“夫我 朝既仰承天命,为中外臣民之主,则所以蒙绥服爱育者,何得以华夷而有殊视!而中外 臣民既共奉我朝以为君,则所以归诚效顺,尽臣民之道者,尤不得以夷华而有异心。” 他还说:“自我朝入主中土,君临天下,并蒙古极边诸部落俱归版图,是中国之疆土开 拓广远,乃中国臣民之大幸,何得尚有华夷中外之分论哉!”(注:《大义觉迷录》卷1 ,《清史资料》第四辑,第3、5页,中华书局,1983年。) 第三,坚持“恩威并施”与“因俗而治”相结合的治理原则。前者为我国历代封建王 朝惯用的统治方针,清朝统治者亦奉行不替;后者在唐朝推行的羁縻政策中虽已初见端 倪,但清朝突出强调“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使“因俗而治”方针在清 代特别在清代前期取得了较好的统治效果。如清代学者李兆洛指出,由于清朝政府奉行 了“因俗而治”的方针,因而导致边疆地区“旷旷然更始而不惊,靡然向风化而自化” 的有利于大一统的局面。不过,清朝统治者对“因俗而治”的方针,并不是对传统的简 单继承,而是根据大一统国家总体安全目的出发有所改变和发展。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 大力推行“改土归流”即是明显例证。康熙末年,西南边疆地区土司、土官拥兵割据、 横行不法日趋严重,严重阻碍清朝多民族国家的统一。此时清朝并未因袭传统而保留其 原存土司制度,而是逐步进行改土归流,特别于雍正初年,雍正皇帝在云南、贵州、四 川、广西、湖南广大地区大力推行“改土归流”措施。清政府在推行这一措施进程中, 虽然在平定土司叛乱的军事行动中给各族人民带来了灾难,但从历史的长远观点看,“ 改土归流”有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稳定。 清政府边疆管理的各项制度与措施是清代统治者治边思想、方针的具体化,涉及行政 、军事、民族、宗教等诸多方面,完备而周密。在实际运作中,是以行政管辖体制的改 进完善为中心环节,与其他措施相辅相成,把提高边疆各少数民族的向心力,加强有效 行政管理,维护国家疆土有机结合。其突出成效是把边疆与内地的整体联系推进到一个 新阶段,从疆域大一统进入政治大一统,并在边疆民族地区形成了持续稳定、统一的政 治局面。清朝政府对于边疆管理的举措其内容要点如下: (1)行政管理体制的改进和完善。在中央,设立理藩院,与六部平行,主管边疆民族事 务,在清代前期理藩院还兼管中外交涉事宜,为使管理规范化,制订并不断修订补充《 理藩院则例》、《回疆则例》等法规,通令实施。在地方,在加强中央集权,保证政令 统一的前提下,因地制宜、因俗而治,采用适合当地民族社会的统治体制,而不强求划 一。如东北三省为将军制下的州县、八旗并存制;内外蒙古为盟旗制;新疆为将军辖下 的伯克、州县、札萨克制;西藏以达赖和驻藏大臣协同管理噶厦政府制;西南地区改土 归流酌情保留土司制;台湾为隶属福建的府州县制等等。 (2)制定笼络安抚少数民族上层的各项政策,如封爵、给俸、年班朝觐、联姻等。笼络 安抚首重蒙古是清政府的基本国策,并取得了有利于清政府统治的政治效果。 (3)从治国需要出发决定对待各种宗教的方针政策。对于维护自身统治有益的宗教,大 力加以扶植;对于那些于政权稳固不至于造成直接威胁的宗教,采取不干涉其信仰的相 对宽容的政策;对于凡是认为于巩固统治或保持疆土不利的宗教或教派,则予以取缔, 严厉打击。在具体做法上则是:坚持宗教不能干预皇权,限制宗教的世俗权力;坚持以 法治教,同样实施众建以分其势的方针等等。 总之,从明清之际我国社会状况和历史发展总趋势看,清代前期的边疆政策基本上符 合历史发展要求,有利于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大势。因而在客观上显示出它的积极作用 。当然,清政府作为封建政权,其边疆政策实质是从维护以满州贵族为首的封建国家以 及各民族上层的根本利益出发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和历史的局限性。所以,当英国用 鸦片和大炮敲击中国大门时,清政府的边疆政策仍是墨守成规,它的破产的结局便成为 不可避免的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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