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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地方城市形态研究现状评述(6)

4.城市规模
    “城市规模”是现代城市地理学的概念,包括人口规模、用地规模、经济规模、基础设施规模等,实际研究中使用较多的是城市人口规模和用地规模。一些学者将这一概念引入到中国古代城市的研究中,实际研究中对中国古代城市规模的定义主要存在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城市人口。施坚雅在将城市人口作为划分城市规模的标准,并以此为基础来研究中国古代城市化的问题(37)。但正如一些学者所指出的,施坚雅用于分析的城市人口数字缺乏依据(38),这影响了其结论的可信性。由于中国古代城市人口的资料极为缺乏,这种方法难有实际的可操作性。
    第二,占地面积。章生道在《城治的形态与结构研究》一文中,根据近代测绘地图测量了19世纪90年代中国都城、各省省会,以及1910年11省部分府城、县城的城内平均面积。并以此为基础认为“首府城市的城内面积与行政层级之间的关系下伸到了府、县两级。在11个省的每一个省中,抽测的府城平均面积显然比县城平均面积要大”(第100页)。
    第三,城墙周长,这也是现在中国古代城市研究中运用最为普遍的城市规模的定义。与城市人口和城市占地面积相比,无论是考古资料,还是古代文献资料,对城墙周长的记载都较为详细。资料的易获性,使得城墙周长成为当前古代城市规模研究中最常用的指标,取得了一些研究成果:如周长山对汉代地方城市的研究(39);斯波义信对宋代城市的行政等级与城墙周长进行了分析(40);关于辽金城址,李健才认为“辽金州县可分大、中、小三种类型。辽、金的京城较大……一般府和属于节镇的州城,其城址的周长除个别外,一般均在8到10里之间……辽代的观察州和金代的防御州,是仅次于节镇的州城,其周长一般为4-6里”(41);王永祥、王宏北所列的对应关系更加细致“京城以上的古城,周长在15华里以上;8-10华里古城,为路所在地的州城或府城一级的城;5-7华里古城,为观察一级的州城,或府城一级的城;3.5-5华里古城,为县级或猛安一级的城;2-3.5华里古城,为谋克一级的城;0.8-1.5华里古城,为边堡及戍守一级的城”(42)。
    总体看来,在上述三种中国古代城市规模的定义中,施坚雅的定义缺乏可操作性,在研究中很少采用;以城市面积和城墙周长作为城市规模的衡量标准,都体现了城市的占地规模,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因此在实际研究中应用得较多。从研究视角来看,以城市面积和城墙周长为标准的研究基本上都将城市规模与城市行政等级联系起来,显然认为两者之间存在很强的相关性。陈正祥则进一步明确提出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即“地方行政的等级,显然左右城的规模。国都之城概较省城为大,省城概较府、州城为大,而府、州之城又较县、厅城为大”(43)。而马正林提出了更为绝对的观点,认为从汉代以后“中国城市的规模和分级已经趋于定型,即首都最大,省、府州、县依次减小,下一级城市超越上一级城市规模的状况几乎是没有的,除非城市的地位升格,城市的规模才会随之升格”(44),也就是说城市的行政等级决定了城市规模。但是,一方面在这些研究中没有对为什么城市行政等级决定城市规模进行充分分析;另一方面,这些研究都使用“平均数”作为分析的依据,由于“平均数”存在很大的局限(参见后文论述),因此上述分析得出的结论缺乏可信度。总之,以往对中国古代城市规模的研究很不充分,结论可能并不成立。
    5.“中世纪城市革命”和“坊市制”
    在中国古代城市的研究中,“中世纪城市革命”的观点无疑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这一理论的奠基者是伊懋可(Mark Elvin),他在斯波义信等人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中世纪在市场结构和城市化上的革命”(45)。此后,施坚雅以此为基础总结了加藤繁、崔瑞德以及斯波义信等人的研究,提出了“中世纪城市革命”的五个特征(46)。与这一理论相关的就是唐宋之间坊市制的解体,从内容上来看,“坊市制崩溃”也基本上是中世纪城市革命的核心内容。
    自“坊市制崩溃”和“中世纪城市革命”提出之后,基本上得到了学界的认同,这两种理论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了当前中国古代城市形态演变的研究,很多研究都围绕这一理论展开(47)。在相关研究中存在争议的主要是一些细节问题,如关于坊的起源、坊墙消失的时间、坊和里的关系等都存在一些不同观点。
    与“城外商业郊区蓬勃发展”和“出现具有重要经济职能的‘大批中小市镇’”的众多研究成果相比,对唐宋时期城市内部市场和坊的研究集中于都城,地方城市中的坊和市场的研究主要散见在一些城市的个案研究中,缺乏整体讨论。而且在研究方法上,大都先入为主的认为地方城市中存在与都城类似的整齐的坊市布局结构,缺乏客观分析。
    市场在唐宋之后的城市中依然存在,但对宋代之后市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具有经济职能的市镇,对城内市场的研究屈指可数,主要有韩大成、姜大鹏、山根幸夫等人的著作(48),但这些著作基本上是从史学角度进行的研究,对城市中市场的分布和选址缺乏分析,更缺乏与唐代地方城市中市场的比较研究。
    当然,也有学者开始对坊市制的研究提出了不同见解,如坊市制下商业活动是否一定要集中在市中(49),地方城市中坊的形态是否规整等等(50)。总体来看,今后坊市制研究的当务之急是需要对其中一些基本问题重新进行深入思考,如地方城市中坊和坊墙的形态,坊市制下的商业活动是否受到局限,唐宋时期城市中“市”的对比研究,宋代以及宋代之后城市中的夜禁,唐代至明代城市中坊的演变等。只有在深入分析这些问题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讨论“坊市制崩溃”和“中世纪城市革命”。
    6.祭祀建筑
    祭祀建筑是中国古代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无论翻阅古代的方志,还是查阅古代城市地图都能得出这一结论,但当前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较少,大都集中在史学的视角(51)。刘景纯是对城内祭祀建筑分布进行分析的少数作者之一(52)。他分析了清代城隍庙、关帝庙、厉坛、社稷坛等在黄土高原地区城市中的布局,提出了这些祭祀建筑在城内的分布规律及其原因,不过其分析大都基于假设。
    总体看来,当前对城市形态构成要素的研究,研究对象主要局限于少数要素,大多数城市形态的构成要素涉及较少;同时研究也缺乏深度。
    以上简单介绍了当前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研究的现状,下面对以往研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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