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东升:从相交到相融一个多民族交错聚居村寨族际互动与混融的民族学探讨(5)
http://www.newdu.com 2024/11/26 05:11:14 《广西民族研究》2019年第 袁东升 参加讨论
(三)日常生活互渗 虽然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习俗,但是“只要共居在同一场域中,便自然而然会形成互帮互助的义务与责任,从而在长期地生产生活过程中,建构起特定的命运共同体理念,并自觉地建构起一种生态的情谊道德社会。” [6]简言之,我们可从族际的“情谊”交往来研析族际日常生活的互渗互嵌机制。2011年秋天的一次偶遇田野,让我体认到怎雷村水族与苗族之间“情谊”交往之文化机理的独特价值。 一天中午,当我从下寨调查并收集到一些田野资料后,刚刚走到房东家大门外时,就听见房东在和妻子、女儿商量给上寨一人家送多少礼金,我清楚地听到他们三人商议过程中,房东老伴及其小女儿的意见非常明显地占据了上风。房东看到我回来了,马上对我说:我正准备去叫你和我一起去上寨喝酒呢。我很惊讶他当时的说辞,因为如果房东平时打算邀约上我一起参加村里人家相关活动的话,他一般都会提前一、两天事先征求我的意见,这件事之前他可是一直没有透露给我任何相关的讯息。后来他告诉我:他是刚刚才从其他村民那里知道这户村民家要办酒席的事,这个信息并不是那户村民主动告知他的。村子里像这种送礼的事情经常发生,只要村民知道哪家在办什么事情,不管被告知与否?都要到场送礼。当地人管这叫“送情送谊”“人到情到”。怎雷人认为每家都会遇到这类事情,每个人都要遵循这种人情世故,情少不得人也缺不得的。笔者认为,这种人情上的往来或交换虽然具有一定的偶然性及突发性,但并非一种不稳定的往来或交换形式,这恰恰是一种建立在“我者”与“他者”双方终身关系基点上的并且具有稳定性的往来或交换形式,真实地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总体性”行为。这种形式的意义既表达或确立了“我群”与“他群”的文化勾连及社会纽带,又赋予“我者”与“他者”基于一种信赖及互助的情感上的意会知识。也就是说,“这种交换的动机和目的并非纯经济的或物质利益的,而是社会总体性的,甚至更主要的动机与目的是聚焦于道德,感情、义务等等的社会性要求上。” [14] 事后,房东告诉我:“我已经给上寨这户人家送了好多次礼。具体送了几次礼,每次送了多少礼钱,我没有这种记下来的习惯。在当地,记下这些没有什么大的意义,也不好。因为这就是一种情谊上的交往,你心里有别人,别人也才会有你,你给别人送了礼送了情,别人就欠了情,你家有什么事情,别人到时候也会来还礼还情的。”在此,个体私人情谊交往把水族与苗族勾联在一起,扮演着重要的功能,也是一种地方性的意会知识。这已成为当地村民的一种惯习,并渗入到村民的日常生产生活中,这种以地域为基础的情谊交往是地方社会得以保持稳定及差异共生的重要因素。“仪式可以消除人们之间的边界,使不同的人群产生情感上的共鸣。”[15]79在此,这些盛行于怎雷人日常生活中的礼仪与仪式,充分地发挥其内在的调适机制与外在吸纳功能,逐步地消饵他我的区隔。村人们参加仪式时,村落命运共同体的念想及感受便会自然地在每个村民心中滋生与蔓延。正如2013年当地过端节期间,笔者在从贵阳赶往怎雷村去与当地村民过端节的乡镇公共汽车上,偶遇中寨一位在浙江打工并专门抽出时间回家过端节的苗族村民,他是这样告诉我的:“虽然我们在遥远的他乡打工,但是每到这个节日的时候,如果我们不赶回来和自己的水族、苗族兄弟在一起,心里面就感觉很不自在,心里就像丢了什么东西一样。等到和自己的兄弟们过完节后,就觉得大家都还是一个村子里的人。感觉到兄弟之间情谊还在,交情还在,觉得心里踏实,也舒畅多了。”总而言之,人是群居的动物,需要和其他人“在一起”。[16]这样的“在一起”,不仅会消融民族之间的地理边界,至为重要的是有可能消除民族之间的社会边界及文化边界。 同时,笔者在“三种田野”中,也收集到一个人际交往中“面子观”的有意思的田野个案。2012年的一天,当排场寨一白姓苗族村民家正在举行婚宴仪式的时候,她的几个亲哥弟不请自来(因为事主家的女主人与中寨的哥弟之间存在着一点小矛盾,事前就没有把这次婚宴的时间及地点告知自己中寨的哥弟们)。他们扛着几大箱鞭炮、带着礼物赶到她家来随礼,技巧性地表达了村民应和社会规范的文化及互惠行为。 事后,参与这次随礼的一个苗族人愤愤不平地告诉我:“我们这还是什么兄妹关系,还有什么兄妹之情。我是因为生气才送的六百元礼金钱。在当地,相互送礼涉及到面子问题,你要面子,我也要面子,我们给她送礼是要争回我们的面子。我们才不管她事前是否邀请我们,也不管她是不是乐意接受我们的礼金。” 质言之,怎雷人在人际交往中的一“送”一“还”,型构出怎雷人交往互动中的面子观念,面子观深刻地影响着怎雷人的日常生活及交往交流行为,规范着怎雷人的日常社会活动。 由上可知,中寨人主动去给排场寨亲戚送礼送情,虽然遵从了乡村人际情谊交往的规则,但是其目的并不全是为了延续以往的亲情关系,其最主要的目的乃是为了被当地社会认同及接受,这也呈现出社会整合的文化逻辑。从这个研究理路着手,笔者更愿意把怎雷人的亲情关系作为“实践性亲属关系”[17]128-146来研析。“人情是一个伦理体系,当一个人与他关系网络中的他人相处时,它指导和规范他的行为。”[18]141-142更进一步说,这种社会性或礼仪性的因素交织于“我者”与“他者”的交互关系中时,“我群”与“他群”的交往互动也体现出某种特殊的社会价值和文化意义。甚而可以这样说,“我”与“他”的交往互动是在社会的总体性融洽与和谐中才得以展开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