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犯自述:一个人便强奸39名妇女 日本战犯侵华期间,强奸妇女的行为司空见惯,在这些战犯的自供中,多数人都犯有强奸罪行。 如战犯菊地修一自供说: 1941年9月上旬,“在偏关城内宪兵队,由特务工作队领来妇女3名,叫她们在筵席上斟酒后,23时我在宪兵队把22岁左右的妇女强奸了,并纵容部下军官2名强奸其它妇女2名”。 菊地修一不但随意强奸妇女,还反复强奸同一妇女,据他自供说: (1942年)5月上旬,“叫翻译把从大同市来神池城1名19岁中国女性带到神池城内翻译家里强奸了,以后又强奸该女性3次”。侵华期间,仅菊地修一一人便“个人强奸39名”。 除了单个强奸案例外,日本战犯还供述常常进行轮奸。战犯住冈义一自述说: 1942年3月下旬,“把拘留着的八路军女工作员(25岁左右)强奸后又由县警备队的士兵轮奸”。 强奸妇女,日本战犯通常部分场合,不分年龄,如战犯神野久吉自供说: 1942年9月13日,“在平鲁县二墩南方2公里半的某村,对一位35岁左右的农民妇女”,“在她的家屋内将她强奸了”。 更令人发指的是,日本战犯毫无人性,对照看病人的妇女同样不留情,神野久吉在自供中说: 被残酷杀害的3岁幼儿 1945年6月7日,在广灵县南土岭村,“有一位25岁左右的农民妇女在看护着她丈夫的病,又有一位28岁左右的农民妇女给她在一起,在厕所的一角同时将其强奸了”。 除自己进行强奸罪行外,日本战犯常常鼓励部下或者命令部下进行强奸罪行,战犯住冈义一自供说: 1942年2月中旬,在太谷县新庄村后山的山洞中捉来村民4名,“我将其中二十二、三岁的妇女在我的房中将其强奸了,另外的约27岁的妇女,由部下二、三名轮奸”。 日本战犯通常不放过任何女性,住冈义一在自供中说: 1942年6月,在彰德县水冶镇大街宿营,“我将一家中20岁左右的姑娘强奸了,此后又叫部下强奸了其母亲”。 不忍猝读的活体实验:割咽喉防止出声 日本战犯侵华期间,除了肆意杀人和强奸妇女外,最违背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罪行是施放毒气和进行活体实验,这类罪行在日本战犯的自供中十分常见。 如战犯铃木启久(日本陆军中将,第117师团长)自供: 1944年11月,“我命令步兵部队侵略林县南部地区后,在撤出该地区之同时,由防疫给水班在三、四个村庄散布霍乱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