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二十年中共党史若干热点问题研究述评(3)
四、对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 随着“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尤其是80年代末以来,数以百计的论文和不少著作涉及这个问题。一种观点认为总路线提早了,带来许多消极后果。如著名经济学家薛暮桥指出:“在经济十分落后的中国,应当有一个较长的新民主主义时期,不宜匆匆忙忙消灭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载《求是》,1989(1)。)相同的看法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最大失误不在某项工作中的失策,而是犯了‘超越阶段论’的错误”,“超越了一个不该超越的阶段--新民主主义社会”,它和党“二十年间在指导思想上所犯的‘左’倾错误有内在联系”。(陆水明:《评过渡时期总路线》,载《毛泽东思想研究》,1989(2)。)也有人认为“过渡时期本应是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比十五年更长’也不算很长”;“过早过快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遗留下来许多不利于生产力发展,不利于国计民生的问题”。(燕凌:《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载《中国社会科学》,1990(2)。) 另一些人反对这种看法,赞同薄一波的意见: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续篇只能是社会主义,或者必然以社会主义为其发展前途。全国财经的统一,土地改革的基本完成,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结束,为有计划地进行经济建设创造了条件。这个时候,如果不适时地把社会主义改造任务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私人资本主义企业的盲目生产和盲目经营就会阻碍国家经济建设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资产阶级唯利是图的本性,会加剧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从而阻碍社会主义经济成分的顺利扩大。因此,在编制“一五”计划过程中,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是一件顺理成章的事情。(参见《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上卷,第227页,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有人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反映了当时全部政治、经济条件,国内和国际条件所决定的历史必然性,是正确选择;这个决策符合当时的客观实际,而实施决策中发生的问题,是对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认识不清楚造成的,并非决策的必然结果。 也有部分学者认为过渡时期总路线有适应历史发展要求的一面,也有失误的地方。如鲁振祥指出:它反映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秩序的客观发展趋势,体现了“党的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思想的新发展”。它的“缺陷”一是在“目标上追求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二是在工业化与社会主义改造的关系上,虽然字面上把工业化放在首位,并有‘主体’和‘两翼’之说,但实际上是重点放在所有制的改造上;三是对社会主义过渡的艰巨性认识不足,把过渡的时间估计过短”。他认为既要考虑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失误与总路线本身有联系,又应把二者区别开来,后来的缺点和偏差,如改造形式的单一,无疑同总路线追求所有制的单一性密切相关,但急、粗、快则与总路线关于15年的时间规定和“逐步实现”的原则相违背。(《关于过渡时期总路线的评价问题》,载《教学与研究》,1997(5)。)另有人指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党制定这一决策时对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基础上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复杂性和艰巨性缺乏足够认识,轻率地提出15年实现工业化的任务。这说明党在当时未能全面、准确、系统地理解列宁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而是囿于前人提出的带有空想色彩的理论,把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绝对对立起来,造成生产力长期发展缓慢的后果。(彭振辉、黄象品:《对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再认识》,载《党史研究资料》,1989(1)。) 此外,还有学者就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与否提出不同看法。一种意见是:改造中虽然出现过部分群众一时生产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但没有破坏生产力,而是保证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粮食产量逐年有所增加,农田水利建设和农业技术改造逐年有所发展,原有私营企业在接受改造过程中生产增长和效益提高也十分显著。这说明党对社会主义改造的领导是成功的。(胡绳:《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第334-335页,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第二种意见是:三大改造对工业化有积极和消极两种作用,积极作用在于维持了资金与物资的基本平衡和市场的基本稳定,帮助私营企业克服了生产和原材料不足的困难;消极作用是使私营企业难以搞独立核算,影响了生产品种的增加、质量的提高和固定资产的更新,另一方面是使农业增长的速度放慢,从而也影响了工业化的速度。(董志凯:《三大改造对我国工业化初创阶段的两重作用》,载《中共党史研究》,1989(1)。)第三种意见认为: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对马列主义的机械理解和套用苏联模式,忽视生产力的发展,企图用变革生产资料私有制的方法达到发展生产力的目的。其结果不但没有促进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而是起了相反作用;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没有使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其所谋求的目标是不完整的,所建立的模式存在严重弊端。 对过渡时期总路线制定与实施效果的评价涉及历史和逻辑两个层次的问题。从前者看,如果说这条总路线提出过早,或根本就不该提出,或至少不应三大改造一股脑儿提出来,是否意味着否认历史发展必然性的非历史态度?从后者看,我们已经提出初级阶段理论,这是基于三大改造后我国已经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如果对三大改造提出质疑,相关的问题是过渡阶段是否可以被视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亦或新民主主义社会未经社会主义改造就缺少了上升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间环节?此外的具体问题还有毛泽东急于过渡的思想与同时期刘少奇等人的不同意见究竟哪一方更符合国情和社会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在毛泽东提出提前过渡之前党的领导者的15-20年的过渡时间估计,以我们今天的认识即使达到世界中等国家发展水平,从50年代算起也要100年的观念来衡量似乎也显得过于短暂,因而是否也蕴含急躁、盲目或空想?如果不采取一股脑儿的改造,运用国家政权的调控是否也可以使当时的社会健康并快速发展?对于上述问题的研究都可能为评价过渡时期总路线提供新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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