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例材料,《黄鸟》属于《小雅》,应当是春秋时代的作品。《问》篇的著作时代盖在战国中期(注:《管子》一书内容驳杂,专家或谓其《轻重》诸篇写定于汉代,但是,《管子》的大多数篇章一般被认为出自稷下学派的学者之手,为当时的“论文集”。)。东周时期是一个社会大变革的时代,从社会结构的角度看,这正是氏族(宗族)与国家并存的典型时期。族既是普通社会成员的保护伞,又是一种束缚。上面这两条材料表明社会普通成员摆脱族的努力和处境之尴尬。离族出走者被称为“国之弃人”,可见其受到歧视,甚至要查问他是“何族之子弟”。这样的人在外面没有办法生活,只得“复我邦族”,返回到保护伞下。但是摆脱束缚毕竟是时代潮流。从春秋后期开始,士人逐渐登上社会历史舞台,他们既与自己出身的氏族(宗族)有联系,又服务于社会,可以远走他乡,也可以服务于乡里。孔子提出士人应当达到的基本标准就是“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注:《论语·子路》。)。从摆脱族的束缚并由此而引起社会结构变革的角度看,可以说“士”是勇敢的先行者。 氏族时代在战国时期已临近尾声,《管子·问》篇似为当时的一篇户口统计提纲,它所统计的各类人员,典型地反映了当时社会人员的复杂面貌,既有自耕农民,又有氏族中人。就农民而言,既有“开田而耕者”,又有“士之身耕者”,还有“理园圃而食者”。其中提到的“国子弟之游于外者”,应当同于《黄鸟》诗中到他“邦”谋生的人。这样的复杂局面应当就是战国时期各国大变法前夕的社会情况。 第四阶段:战国时期 这是中国古史的氏族时代结束的时期,也是由氏族时代迈向编户齐民时代的过渡阶段。随着各国变法运动的大规模展开,授田制日益普及,孟子曾经这样向魏惠王说到其所希望的农民的情况:“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注:《孟子·梁惠王上》。)这个目标可以说在授田制之下基本上实现了。农民已不再完全是氏族(宗族)的成员,而是国家户口登记簿上的民众。商鞅主张治理国家应当做的大事就是“举民众口数,生者著,死者削。民无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注:《商君书·去强》。)。“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注:《商君书·境内》。)。统计和管理户口只是手段,目的在于实行授田制。农民所耕种的田地由国家授予,并且由此而向国家交纳赋税,提供劳役。农民与国家的经济关系是直接的,中间没有了氏族(宗族)这个层次。氏族(宗族)对农民的保护伞的作用已经大为削弱。战国时期各诸侯国为了加强自己的力量而从氏族(宗族)那里将劳动者归于国家统治管理,直接从劳动者那里取得赋税,乃是势所必行的事情。随着授田制和户口管理制的实行,在战国后期,编户齐民已经迈向社会历史舞台。 “编户”之称顾名思义乃是编入国家户籍的民户,民户如果隐匿而不纳入国家户籍,就要受到惩罚。据《云梦秦简·法律答问》载,这种情况被定为“匿户”。按照秦国法律的定义,即“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之谓也”(注:《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78年,222页。)。登记户口的做法在战国末年秦国称为“傅”。《云梦秦简·编年记》载“今元年,喜傅”(注:《睡虎地秦墓竹简》,6页。),指秦王政元年,名喜者的户口登于国家的户籍。从商鞅变法里,我们可以看到当时实行了严格的什伍制度,“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为了增加纳赋税的户数,还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注:《史记·商君列传》。)。秦汉以降,编户之民成为最普通的社会成员,《淮南子·俶真训》谓:“夫鸟飞千仞之上,兽走丛薄之中,祸犹及之,又况编户齐民乎?”类似的感叹也出自司马迁之口:“千乘之王,万家之侯,百室之君,尚犹患贫,而况编户之民乎?”(注:《史记·货殖列传》。)普通劳动者的保护伞--氏族(宗族),在战国中期被强劲的变法之风吹飞了,国家通过编户制度将其牢牢地捆绑在自己的战车之上。这时候的民众不再单纯是某一氏族(宗族)的成员,而更重要的已经成为国家的人口--“齐民”。所谓“齐民”,当取义于整齐划一,在国家户籍上,民众皆整齐而一致,对于国家而言,大家都是老百姓,谁也不比谁高一头。在统治者看来,“齐民”乃是其统治的主要对象。《管子·君臣》下篇即谓:“齐民食于力作本,作本者众,农以听命。是以明君立世,民之制于上,犹草木之制于时也。”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时候,曾用“齐民与俗流,贤者与变俱”(注:《史记·赵世家》。)之语来说明变服易俗的道理。汉初吕后执政时,大臣们曾经称颂她“为天下齐民计所以安宗庙社稷甚深”(注:《史记·吕太后本纪》。)。这些都表明从战国后期到汉代,“齐民”已经是社会认可的普通民众名称。 “编户齐民”之称最早盖见诸《淮南子》,而《史记》则称为“编户之民”。这并非偶然的事情,因为汉代社会上编户齐民已经是最普通的劳动者的称谓,难怪《淮南子》的作者们和司马迁对他们的命运多舛感而慨之了。编户齐民或称为“编户民”,据《汉书·高帝纪》记载,西汉初年吕后即有“诸将故与帝为编户民”之说,颜师古注谓“编户者,言列次名籍也”。西汉昭帝时代的盐铁会议上,文学之士谓“宋、卫、韩、梁,好本稼穑,编户齐民,无不家衍人足”(注:《盐铁论·通有》。)。可见这时候的编户齐民主要指努力于本业--农业的编入国家户籍的民众。这应当是很长历史时期里的“编户齐民”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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