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时代,乐器的功能再一次发生衍化,并逐渐由巫术时代事神致福的原始宗教活动所使用的“法器”和“祭器”而演变成象征人伦与社会政治关系的宗教仪式用品——“礼器”(注:礼器是中国古代文化中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概念,目前学界对它的内涵多有误解。作为具体历史场合下的观念性造物,我们与其说它是一个可以被不断定义的实体,倒不如说它是一种在特定历史语境下的思维与叙述方式。)。这一时期,具有礼器性质的乐器以陶寺遗址出土的陶鼓、木鼓、石磬为代表。其中,陶鼓的形制、结构已固定并程式化,并明显分出粗、细两种造型。从音乐发声效果看,两者应该是不同的。《考工记》一段记载可以帮助我们这方面的理解:“韧人为皋陶,长六尺有六寸,左右端广六寸,中尺,厚三寸,穹者三之一,上三正。鼓长八尺,鼓四尺,中围加三之一,谓之贲鼓,为皋鼓,长寻有四尺,鼓四尺,倨句,磬折。凡冒鼓,必以启蜇之日。良鼓瑕如积环,鼓大而短,则其声疾而短闻;鼓小而长,则其声舒而远闻。”这段文字明白地告诉我们,陶寺遗址的两处陶鼓的发音是完全不同的,粗者鼓声短促而洪亮,细者鼓声舒缓而悠长。鼓声这种变化表明:此时鼓乐器已经超越了实用的功能而渗入了人们对音乐文化的审美追求,而这正是后世“乐者乐也”音乐审美文化的精神源头。这种早启的精神品质,不仅是“援礼入乐”的文化精神得以彰显的基因,而且也引导了中国礼乐文化发展的基本流向。值得一提的是,跟陶鼓伴出的还有木鼓与石磬。这些乐器不仅以固定位置成组摆放,而且多出土于为数极少的大型墓中(注:在陶寺墓地已经发掘的1300余座墓葬中,大型墓只有6座,仅占实际总数的5‰。中型墓虽有100余座,但也不足总数的10%。相比之下,小型墓有1000余座,约占总数的90%以上。大墓有丰富的随葬品,一般都有一、二百件随葬,包括彩绘陶器和彩绘(漆)木器等具有高级工艺品;中型墓虽有随葬品,但通常为一、二件至五、六件,至多十数件,且以玉、石器为主;小型墓则截然相反,有随葬品的不及总数的十分之一,而且一般不超过三件,以骨笄等生活实用器为主。这说明当时的阶层分化已十分严重,整个社会形成金字塔式的等级结构。)。这些情况的存在,一方面反映了人们在宗教仪式活动遵循一定的程序,另一方面也反映了人们的宗教活动已经从神道走向人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