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从比较文化学的视角探讨中西文化的差异,还是从民族文化的观点估计中国传统文化,人们不会不发现,中国史学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特殊的地位。非常发达、强烈的历史意识无疑是中国文化传统的一大特点①。至少在公元前九世纪,中国人就对当时历史发展的进程留下了信实的记录,表现一种极为强烈的历史感受。而西方史学发源地的古希腊,最早是公元前六世纪的后半期,才在希腊人建立的殖民地爱奥尼亚出现了一些用散文来写作的“记实家”。不过,这些“记事家”并不是职业史官,甚至在相当长的时间里,整个西方都没有出现正式的“历史学家”。但在东方古老的中国,不仅自发地造就了一批又一批专职史官,逐步确立了完备的史官、史职制度,而且史书编纂发轫较早、记述完备,形成了中国人独特的史学传统。这一源远流长、辉煌无比的史学传统既与西方史学构成显著的差异,也成为“中国的一个令人难以理解的特征”②。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探索中国历史编纂学的起源,已不仅仅是当代中国史学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更是当今古文化研究中我们所面临的一个十分迫切的文化难题。 成文历史的诞生 在世界文化史上,一切文明民族在其历史初期都有过自己的英雄时代,即史诗时代或神话时代。诚如马克思所说,古代的人民群众,在幻想中,在神话中,再三重复着自己过去所经历的一切③。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历史学曾经以神话的形式诞生于人世”④,“历史学的目标是一种准巫术,与古代的崇拜和宗教有着密切的关系”⑤。确切地讲,几乎在所有的民族中,氏族图腾的神话、传说等都是史学的史前形态的最古老的形式,而历史学恰恰发端于从原始记事为主要形式的神话时代向成文史时代的过渡。 如众所知,中国自商进入成文历史时期。倘若将此一问题范围缩小在殷商,那么这个命题似可变为另一形式,即商代有文字记载的历史始于何时?回答了这个问题,本质上也就等于找到了中国成文历史开始的确切年代。 郭沫若曾言:“殷之自上甲以下入于有史时代,自上甲以上则为神话传说时代。此在殷时已然,观其记典之有差异,即可判知”⑥。卜辞中商代先公和先妣的庙号自二示(示壬、示癸)和二示的配偶进入祀典,这是很可注意的现象。但是,二示的配偶妣庚、妣甲的日干并不相次,于省吾先生指出:“很明显,她们的庙号是根据典册的记载,绝非后人所追拟。因此可知,二示的庙号有典可稽故后人有意识排为甲乙丙丁。”他们“配偶的庙号也由于同样原因而付之阙如。”从而推断中国成文历史始于二示之时⑦。不过,以日为名的庙号制度及先妣进入祀典虽自二示开始,却又上溯四世,将庙号追命至上甲,而上甲父王亥不以日为名,却冠以鸟图腾的徽号,这也许还有别的原因。有人就认为,被尊为高祖的上甲不仅是卜辞中第一个以日为名的先公,对先公先王先妣的周祭从上甲开始,而且他以大宗之首的身份在和诸弟的斗争中毁灭了旧的氏族制度,建立了以上甲为第一任君王的国家。由此可以断言,自上甲已经进入成文历史的领域了⑧。这些推论虽有分歧,但却暗示了成文历史开始的大致年代:自上甲至于示壬示癸。保守一点讲,至少二示时已进入成文历史时期。 据文献《尚书·多士》“唯殷先人,有册有典”的话语,可以肯定商代已经有记录史事的典籍了。殷人卜辞中已数见“工典”、“工册”、“登册”的记载。据于省吾先生考释,工乃贡之古字,登册与贡典同义,“其言贡典,是就祭祀时献其典册,以致其祝告之词也”⑨。这表明,殷代历史典籍的形式与宗教(祖先)祭祀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了殷人历史观念的特性与典籍的范畴、意义。大概唯有商人的祖先或巫史掌握了表音的象形文字,故我国成文历史的写定年代最近可追溯到商代中期甚或早期。值得特别关注的是,周代文献中也有相似的记载,如《尚书》中的“祝册”(《洛诰》)、“册祝”(《金滕》),《左传》中的“祝史”(桓六年、襄二十七年、昭十八年),似可发现殷人与周人典册形成的最初动机基本相同,都是由于祭祀祖先的需要,才出现了一些系谱牒之类的典册与职掌鬼神的专门祝史。例如武丁时期的“家谱刻辞”,便是一个从商代初年开始,以男子为世系的专门记载某贵族十一世祖先私名的谱牒。又如商末三句兵的铭文,分别记载了七个或六个祖父兄的忌日,当是录自以男子为世系而又有忌日的谱牒。这两例与商王室的世系自二示至武丁为十三世大致相仿。由此可以推知,商王室和其它贵族谱牒世系的上限应在夏末或商初,这与商人的传说时代到成文历史的大致年代相吻合。刘杳曾说:“谱起周代”(《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索隐”引)。今由卜辞得知,谱起商代,而且这商谱也许正是由口述史时代到成文历史时代这一过渡时期历史记述形式的最初式样。 甲骨卜辞是一种有特殊意味的文字叙事程式。它是殷王朝的卜官灼骨卜问神意以决疑的巫术性质的记录。而“书其占辞”,据说是为了“岁终计其占之中否”(《周礼·占人》)。大概为了检验卜问吉凶的“命龟之辞”,卜辞文例有着一定的程式,即某某日卜,某个史官(贞卜,有时是殷王自己)贞问,要做某事,吉?不吉?某月某年。所以一条完整的卜辞一般要由四个部分构成,即前辞(或称叙辞)、命辞(或称贞辞)、占辞、验辞。当然,不是每版甲骨卜辞都具备这四个部分,更多的实例则是简化的。 (1)乙巳卜,宾贞,三羌用于祖乙?(《前编》一·九) (2)戊辰卜,出贞,商受年?(《续编》二·二八·二) (3)丁酉卜,贞,今春王登人五千征土方,受有又(祐)?三月。(《后上》三一·六) (4)祭酉,王卜贞,旬亡献?王□曰:吉?在十月又一甲戌(昧), 隹王三祀。(《续编》一·五·十) 从以上引几条卜辞中,可以看出殷王室记事形式的发展。(1)(2)将占卜之日的干支和与此相关的贞人的名字附于命辞之前,是殷王室记事形式的最初格式。(3)在卜辞前辞中既记了卜日、贞人名,而且末尾又写上了月份,两者相呼应从而突出占卜的时日。此种记占卜时日的文体较之(1)(2),记事文的要素又加强了。与前三例不不同的(4),不仅与记叙卜人人名一起记了日的干支, 同时还在末尾记有月份及王即位的年数,编年史的意味明显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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