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传统史学中的比较法(3)
求真,绝不单是史学方法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与史学工作者的世界观有着密切的联系。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的《湘报》第20号,刊登了易鼐的《中国宜以弱为强说》,谓中国“若欲毅然自立于五洲之间”,应“一切制度悉从泰西”。该报第24号又刊登了樊锥的《开诚篇(三)》,也鼓吹中国应“唯泰西是效。”易鼐,湖南湘潭人;樊锥,湖南邵阳人,都是追随康、梁的维新派人士。他们要使中国“毅然自立于五洲之间”,是爱国的;在他们所处的19世纪末,提出要向西方学习,原也无可厚非。但是他们提出“悉从泰西”之类的观点,却不是对泰西有深刻的了解和分析之后作出的结论,更不是全面地比较了中西国情、文化等作出的结论。因而他们的结论是错误的。他们的主张在戊戌维新时期就没有成大气候,只不过是维新运动的旁支别流。但是,他们终究是中国近代史上“全盘西化”论者的第一代。如果说第一代的主要失误在于没有认真进行中西历史的比较研究,那末,“全盘西化”论者以胡适、蒋廷黻为代表的第二代,则是有过认真的历史比较研究的。蒋廷黻于1938年写的《中国近代史》,开篇说:“总而言之,到了十九世纪,西方世界已经具备了所谓近代文化,而东方的世界则仍滞留于中古,我们是落伍了!”接着他在这本只50000多字的小册子中,比较了鸦片战争中的剿夷派和抚夷派; 比较了洪秀全与曾国藩所走的不同道路;比较了奕訢、文祥、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人的“自强运动(洋务运动)”;比较了康、梁发动的百日维新与慈禧、刚毅等“顽固势力的总动员”,等等。这些比较分析,是有一定份量的。但是,他简单地认为,“甲午之战是高度西洋化、近代化之日本战胜了低度西洋化、近代化之中国”。他认为,“我国到了近代,要图生存,非全盘接受西洋文化不可。”蒋延黻从正确的或比较正确的历史比较出发,作出了一个错误的结论。显然不进行历史比较,固然不可能“求真”;即使进行了历史比较,如果不是以正确的世界观作为指导,同样不能达到“求真”的目的。鼓吹“全盘西化”论的第三代,如方励之等,由于世界观不对头,在方法论上也片面、偏激,其结论自然必错无疑。所以,求真比较法的运用,或者说,运用历史比较以求真,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方可达到预期的目的。这是我国史学工作者从正反事例中总结出的一条重要经验。 我国传统史学家们运用历史比较法,有如下特色: 一是视野既广阔,着手点又具体而微。史学家们常常是纵观古今,横览八极,捭阖自如,举凡人文所及,无不在他们比较的范围之内。但他们绝不作空泛无物之论,而是史实精当,比较入微。曹冏作《六代论》,论述夏、商、周、秦、汉、魏之嬗递,上下约2400年,不可谓不眼宽胸阔,然全篇立意只在“枝繁者荫根,条落者本孤”数字,劝少帝分封同姓子弟以为护卫。范晔《后汉书》写光武帝中兴的28将传论,从春秋时的管仲、隰朋、先轸、赵衰起,以至于西汉200 来年中分封臣下的情况,进行正反比较,也可说是胸中早有名臣数十人,落笔更是起始数百年,都是为了引出“崇恩偏爱,易启私溺之失,至公均被,必广招贤之路”的议论,为光武帝“不以功臣任职”立言。我国传统史学家们在运用历史比较法时,正因为视野广阔,便纳入尽可能多的可比对象,而常常不止两三个;又因为着手点具体而微,他们进行的历史比较总是有根有据,且观点鲜明,从而高度发挥了历史比较法的社会效果。 二是比较的方法多式多样。有按时间先后进行的纵向比较;也有按地区、国别差异进行的横向比较;有宏观的,如韩非进行的上古、中古、近古、当世的比较;也有微观的,如赵翼进行的《三国志》与《后汉书》的书法比较。苏轼《留侯论》云:“子房以盖世之才,不为伊尹、太公之谋,而特出于荆轲、聂政之计。”这是通过历史比较,同中求异,指出张良与伊尹、太公才同而谋异。干宝《晋纪》云:“古之有天下者,柏皇栗陆以前,为而不有,应而不求,执大象也;鸿黄世及,以一民也;尧舜内禅,体文德也;汉魏外禅,顺大名也;汤武革命,应天人也;高光争伐,定功业也:各因其运而天下随时。”欧阳修《朋党论》云:“前世之主,能使人人异心不为朋,莫如纣;能禁绝善人为朋,莫如汉献帝;能诛谬清流之朋,莫如唐昭宗之世;然皆乱亡其国。”这些都是通过历史比较,异中求同。 三是历史比较紧密为“今”所用。贾谊写《过秦论》,就是要为汉文帝改革政治,避免社会危机提供历史借鉴。故后人评论说:“过秦者,所以过汉也。”贾谊自己在文章末尾也明确地说:“君子为国,观之上古,验之当世,参以人事,察盛衰之理,审权势之宜,去就有序,变化因时”这就是他进行历史比较的目的。司马迁在《秦始皇本纪》中全文征引《过秦论》时,赞扬道:“善乎哉,贾生推言之也!”褚少孙在《陈涉世家》中又征引了它的上篇,并评论道:“夫先王以仁义为本,而以固塞文法为枝叶,岂不然哉”。他们固然是以《过秦论》代作自己的史论,更是欲“通古今之变”,讽谏今日。 虽然“去就有序,变化因时”这条“尚功利”的历史比较法线路,并不始自贾谊,例如,战国时魏国的李悝著《法经》,就是比较了前代的《禹刑》、《汤刑》、《周刑》以及当代郑国子产的《刑书》与邓析的《竹刑》、赵国的《国律》、韩国的《刑符》、楚国的《宪令》、齐国的《七法》、秦国的《秦律》之后,有所减损增益。故《晋书·刑法志》说:李悝“撰次诸国法,著《法经》”。《唐律义疏》也说:李悝“集诸国刑典,造《法经》六篇”。但是,自贾谊之后,“去就有序,变化因时”,便几乎成为大多数人进行历史比较的共同目的。陆机著《辨亡论》,比较了吴国前兴后亡的史事,排比对偶,文辞宏丽,洋洋洒洒数千言。为了什么?据《晋书·陆机传》称,机“以孙氏在吴,而祖、父世为将相,有大勋于江表,深慨孙皓举而弃之,乃论权所以得,皓所以亡,又欲述其祖、父功业,遂作《辨亡论》。”虽然动机如此功利,但他在文章中所总结的理政治国的经验——“达经国之长规,审存亡之至数,谦己以安百姓,敦惠以致人和,宽冲以诱俊七之谋,慈和以结士民之爱。是以其安也,则黎元与之同庆;及其危也,则兆庶与之共患”——在封建社会中却是有较为普遍的意义的。 中国传统史学中的比较研究是绚烂多彩的,但总体说来,严格意义上的比较史学著作尚付阙如,人们所进行的历史比较也大多尚是粗线条的,更谈不上有对比较史学理论的探讨。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比较史学,目前在我国尚处于开创时期。然而传统史学中的比较研究这个宝藏,是大可发掘,应该珍视与继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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