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中、晚唐之际的李翱(772—841),是有名的散文家和思想家,同时也是史学家。唐宪宗元和初年,他任史馆修撰,直至元和十五年(820年)授考功员外郎时仍然“并兼史职”。《旧唐书》本传说他“性刚急,论议无所避。”这两句话,活画出他为人正直的形象。李翱有《李文公集》传世,其中有两篇论议跟史学的关系尤为密切。一是《百官行状奏》,一是《答皇甫湜书》。《百官行状奏》指出:“今之作行状者,非其门生,即其故吏,莫不虚加仁义礼智,妄言忠肃惠和”,以致“善恶混然不可明”;以此入史,则“荒秽简册,不可取信”。认为,史氏记录,须得本末,主张行状之作“但指事说实,直载其词,则善恶功迹,皆据事足以自见矣”(40)。这是提出了对于行状的实事求是的要求。 《答皇甫湜书》是一篇涉及到史学许多方面的论议,其中重要的一个论点是史家作史必须“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他写道: 唐有天下,圣明继于周、汉,而史官叙事,曾不如范蔚宗、陈寿所为,况足拟望左丘明、司马迁、班固之文哉?!仆所以为耻。当兹得于时者,虽负作者之才,其道既能被物,则不肯著书矣。仆窃不自度,无位于朝,幸有余暇,而词句足以称赞明盛,纪一代功臣、贤士行迹,灼然可传于后代,自以为能不灭者,不敢为让。故欲笔削国史,成不刊之书。用仲尼褒贬之心,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群党之所谓是者,仆未必以为是;群党之所谓非者,仆未必以为非。使仆书成而传,则富贵而功德不著者,未必声名于后;贫贱而道德全者,未必不烜赫于无穷。韩退之所谓“诛奸谀于既死,发潜德之幽光”,是翱心也(41)。 这些议论,极其深刻地表明了李翱之作为史学家的自我意识,以及他对于史学工作之前景的极高的追求。在官僚集团的矛盾斗争中,他提出不以“群党”之是非为是非,强调“取天下公是公非以为本”,这就把柳宗元说的“宜守中道,不忘其直”的原则具体化了。当然,在封建社会里,真正的“天下公是公非”是不存在的,但它无疑是表明了史学家力图使自己对历史的看法不受少数人的是非观念所左右,从而使这种看法能够符合或者接近于多数人的是非观念的意向。这是一种较高层次的自我意识的反映。从上面的引文可以看出,这种自我意识不独反映在史学家的是非观念上,也反映在史学家的价值观念上,这就是:“富贵而功德不著者”,不一定都写入历史,使其“声名于后”;反之,“贫贱而道德全者”,则应当写入历史,使其“烜赫于无穷”。李翱的这个思想在中唐以后封建社会史学工作上的实践意义是很有限的,但它在当时却是一次耀眼的闪光;而作为史学思想遗产,在今天仍有其重要的价值。 第三,对“良史”的再认识。自两晋以下,关于编年、纪传两种体裁孰优孰劣的问题,史学家们争论得很激烈。而争论中所提出的问题,有的已超出了史书体裁的范围,涉及到怎样评价“良史”以及史学家如何认识自己、规范自己的问题。大约跟李翱同时的一位文学家皇甫湜(约777—约835)在这个争论中撰写的《编年纪传论》(42),就是这样的一篇宏论。皇甫湜说: 予以为合圣人之经者,以心不以迹;得良史之体者,在适不在同。编年、纪传,系于时之所宜、才之所长者耳,何尝之有!故是非与众人同辨,善恶得圣人之中,不虚美,不隐恶,则为纪、为传、为编年,是皆良史矣。 这里说的“心”与“迹”、“适”与“同”,意为重在实质、不在形式,重在变化、不在雷同;作者不认为有固定不变的体裁。值得注意的是,作者在评判“良史”的标准时,强调了“是非与众人同辨”,这同上文所引李翱说的“天下公是公非”几乎是同一个口气,可见此种意识的产生并不是偶然的。 皇甫湜在《编年纪传论》的末尾写道: 今之作者,苟能遵纪传之体裁,同《春秋》之是非,文敌迁、固,直踪南、董,亦无上矣,倘谬乎此,则虽服仲尼之服,手握绝麟之笔,等古人之章句,署王正之月日,谓之好古则可,顾其书何如哉? 连同上文来看,这是进一步讲了继承和创新的关系。这里提到的“体裁”、“是非”、“文”、“直”,是讲的史学继承的内容和标准,如能真正做到这些,且又充分体现“时之所宜,才之所长”,就可达到创新,就可成为良史。如果只是在表面上模仿古代史家,那只能说是“好古”,与继承和创新无涉,更与“良史”无涉。 上面所举的这几篇史论,从不同的方面显示出中唐史家之自我意识的增强。当然,其中有的史论并非出于史学家之手,但作为一种倾向,它们都是当时的史学思潮的反映,这应当是没有疑问的。 中唐史学发展的这几种趋势,在唐代史学上以至在中国古代史学上都是很有意义的。这种意义或表现在社会实践方面,或表现在历史编纂方面,或表现在史学思想方面,显示出上与盛唐史学、下与晚唐史学所不同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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