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鸦片战争后,鸦片贸易在中国合法化,为了追逐高额利润,巴勒拿、贝拿勒斯鸦片经理处和英印政府没有坚持廉价倾销,而是重新采取了限产政策。它每年用于种植鸦片的土地控制在454,158-584,622英亩之间。60年代,实行丰存歉取,以丰补歉的办法。由政府宣布每年的鸦片销售数量和储存数量。1868年,鸦片的出售数量是48000箱,封存的数量是30000箱。这一政策避免了鸦片价格的大幅度摆动。从1884年到1891年,鸦片减产了40%,但仍然保证每年出售57000箱。每箱价格保持在1088卢比以上。[28] 在鸦片贸易期间,如同商界一样,英国政府之所以关心、重视、默许、保护鸦片贸易也在于鸦片贸易能够带来暴利。他们认为:“鸦片贸易是收入的重要来源,放弃东印度公司对孟加拉的鸦片垄断,似非得计”;“鸦片贸易是值得向往的”[29],“鸦片贩运事业已成为一种在中国投资的手段,所以庞大的资本,巨额的收入,以及与这密切联系的合法贸易都被卷入进去,这就排斥了任何歇业或是撤退的想法”。[30]因此,作为共同的鸦片贸易受益者,“由于财政上的理由,英国政府和东印度公司执意要维系鸦片的生产;出于利润的考虑,英国的茶商则顽固地决心不放弃鸦片贸易”[31]。 注释: ① ② ③王亚南《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选辑》第554页;第553页;第234页。 ④ ⑤ ⑥ [16](日)宫琦犀一等《近代国际经济要览》第137页;第137,160页;第96、97页;根据第136、164页计算。 ⑦转引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史所编《中国近代史论文集》上册,第143页。 ⑧严巾平《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17、20页。 ⑨(英)克拉潘《简明不列颠经济史》第386页。 ⑩ [11] [12] [20] [23] [35]姚贤镐《中国近代对外贸易史资料》第338、318页;第438页;第271、322页;第1602页;第320页;第320页。 [13]“国内开支”指东印度公司负担的“国内税”,汇回英国的官商私蓄和养老金等。 [14] [17] [19] [22] [26](英)格林堡《鸦片战争前中英通商史》第96页;第14页;第11页;第118页;第119页。 [15] [18](印)杜特《英属印度经济史》下册,第136页;第135页。 [21] [29]《鸦片战争史料选译》第196页;第160页、234页。 [24] [28]理查兹《印度帝国与19世纪农民的鸦片生产》,转引自《世界史研究动态》1982年第3期。 [27] [31](英)张馨保《林钦差与鸦片战争》根据第219页计算;第52页。 [30]《第二次鸦片战争》(资料丛刊)第6册,第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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