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感觉,吴简对我们认识汉魏之际的社会变化会有很大的价值。简文只反映不同身份的社会成员与政府间的关系,但是我们可以从中分析更深层的社会结构的变动。这个问题今天先不谈。 目前我们只看见赋税钱粮方面的内容,还没有见到征发徭役方面的档案。而据《三国志》,当时最大的问题是“役”。对役的需求,以及从役人员的严重不足,迫使政府采取了许多不同于两汉的政策。我对这个问题很留心,希望今后会有新材料。 我们每天早晨七点起床,八点进工作间,中午有人送盒饭来,午饭后一般也不休息,直工作到下午六点半。回到住处时,常常是疲劳得近于虚脱,倒下就睡,睡一会再吃饭,饭后看看书,十二点以前必睡。好在天气不热,住处也有空调,只是蚊子太欺生,专门咬我和王素,我现在已是伤痕累累。周六也不休息,周日可休息半天,睡个懒觉。由于整天盯着红外监视器屏幕,眼睛也疲劳不堪。王素说他回京后一个月不看电视。可我还得看世界杯。想到世界杯,我就拼命工作,目的是早点完成计划,按时回到北京。 今天是端午节,荆湘人民很重视这个节日,我当然也吃了粽子。 罗新 1998年5月30日长沙 发件人: 罗新 收件人: 陈爽 日期: 1998年5月31日 22:58 主题: 吴简报告之六 诸位: 在我的第五份报告里,我举出了木牍的几条材料。木牍比起竹简来,文字清晰,内 容完整,只可惜数量不多。 为使大家了解我们正在整理的竹简的格式和大致内容,我列举今天所做的录文几条 如下 (□表示有字无法释出,■表示一简之中此下或此上缺文): 6-2293:出仓吏黄讳潘虑所领黄龙三年税吴平斛米廿二斛八斗为廪斛米廿三斛 6-2303:三斗九升九合七勺都□督军粮都尉嘉禾七年六月十四戊申书给镇■ 6-2304:大屯及给廪诸将嘉粕米余米一万三千六百七十三斛■ 6-2306:入黄龙三年所卖酱赊米廿四斛 6-2312:被督军粮都尉嘉禾元年王升书给监运掾■ 6-2315:其二百六十七斛二斗黄龙二年新吏限米 6-2317:入黄龙三年租米廿三斛六斗 6-2320:■黄武七年限米 以上这样的竹简,我们每天大致可以做100枚。 该告诉大家,我们又发现建安时期竹简五六枚,包括建安25年、26年和27年。上举6-2303简有嘉禾七年纪年,因为嘉禾七年八月才改元赤乌,这是六月简。(不过我深深怀疑其实这是嘉禾元年简,七字本是元字受到侵蚀的结果,只是出于尊重简上现有文字,才作如此处理) 我的一个印象,似乎嘉禾时期诸简涉及军事较少,而黄龙简中反映出的军政统一的色彩很强烈。当然这需要做具体分析。 我过去最厌烦经济史,最不喜与数字打交道,现在整理吴简,始深感知识之欠缺。近来为统计各种数字、计算各种比例,不得不借助计算器。说来甚是惭愧。 罗新 1998年5月31日夜于长沙市船山学社 发件人: 罗新 收件人: 陈爽 主题: 吴简报告之七 日期: 98-6-3 23:21:00 诸位朋友: 我就吴简中的几个问题谈几点初步认识,欢迎诸位商榷。 今天谈第一个问题:这批简牍是郡级(长沙郡)还是县级(临湘县)档案? 我认为是临湘县官府档案文书。虽然目前简文中出现了中央官署(如选曹尚书、太常等)和重要地名(如建业),也出现了大量超越地方行政事务的记录,如军粮转运、正规军的将军(吕岱、步骘)的军事安排等,但这反映的恰恰是军事色彩较重的三国前期的地方情形。有坚强的证据足以说明文书事务仅限于临湘县所担当的义务。 我这里仅举一例。 去年整理的木简属于嘉禾五年简者,简末所署校核官员(田户曹史或田户经用曹史)一般有三个人:张惕、赵野和陈通(嘉禾六年简里没有陈通)。这三人所服务的机关(田户曹或田户经用曹),属于长沙郡还是临湘县,这个问题直接涉及档案收藏机关的级别。 在J22-1052木简中(先说明,去年整理的木简编号与从今年起开始的竹简编号存在着格式上的不协调,这个问题将来应当妥善解决)的第一句是:“上和丘县吏陈通佃田十一町凡卅一亩。”上和丘、下和丘,都是临湘县的地名。陈通是县吏,说得明明白白。案简文体例,户主身份分别有县吏、郡吏、州吏、复民、乡吏、军吏、郡卒(案我怀疑当作邮卒,待核)等等,如果是普通百姓,则称为男子某。陈通是县吏,则这批简牍属临湘县官府档案。 今年我们常常在竹简中见到仓吏谷汉或三州仓吏谷汉。这个谷汉也是县吏。去年的木简J22-1378曰:“益(案疑当作弹,待核)渔丘县吏谷汉佃田廿六町凡卅三亩皆二年常限。”我们对三州仓一名曾经有过多种猜测,但从这里的记录看,此仓属于临湘县是无疑的。由此也证实档案属于临湘县。(关于三州仓,请容我以后谈。) 出于提高知名度、引起社会关注等目的,本地考古工作者希望吴简收藏机构的级别高一些,至少应当是郡级。这可以理解。我也确实认真地考虑过这种可能性。可是就历史学价值而言,郡县并无高下优劣之分。 我甚至认为,由于如此众多的材料完全是描述一个小地方的,使得我们可能给这个小地方作一个时空还原的研究。这是何等诱人的前景。 今天只谈这么多。 今夜是一个应当以特别方式度过的夜晚。即使远在南国的绿树鲜花丛中……今夜,我们应当在一起,再次感受那种埋葬了我们青春的悲伤和耻辱。 罗新 1998年6曰3日夜 发件人: 罗新 收件人:陈爽 主题: 吴简报告之八 日期: 98-6-5 0:0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