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某种意义上说,"史情"必须依靠"史才"方能得到表达,但陈氏认为"辞采"并不就是"史才"。关于才、学、识三者的关系,陈介石说:"无史才、无史学、无史识、必不足与言史矣",但"记诵以为学、辞采以为文,系断以为义,非良史之才学识也"。真正的史家,必须具备才、质、识、德、学、情等方面的素质。在这个问题上,他认为刘知几的见解远远不及章学诚。 第三,关于史权。陈介石说:"古者史权特重,司过之职,载于传记甚详"。但随着封建制度的日益发展与完善,史家的权力日益被削弱并剥夺,史家被"视为文章粉饰之才,倡优之畜"。稍一直书,便遭诛被谴,而秽史、隐笔则纷纷而起,极大地破坏了史书的真实性。陈介石认为必须赋予史家特殊的重要权力,使史家能够真正做到秉笔直书。为此,他提出两条方案。其一、"首复汉制太史公之职,而兼采章氏实斋之说"。即"位太史公于诸王公上,于京师辟一太史馆,以太史公主之。太史公有参政之责,议政之任,如东西邻之司法大臣然。国有大事,则议而决之,且书而垂之。忤上意者勿得罪,如是斯可以言史之独权矣。而各直省、府、州、厅、县,遍设分史馆,以乡大夫主之,弗孚民望者黜不用。重其责,多其员,以察民之好恶性情,与其风俗事业之不同,如欧美各强国之调查然,上其事于太史公。太史公不称职,分以各史馆卿大夫议之。太视公之去就,视乎各史馆卿大夫。各史馆卿大夫之进退,视乎民。如是,斯可以言史之独权矣"。其二,鉴于"今日五大洲交际往来,结盟誓,订约章。教也,商也,兵也,工也,聚异族于一庭,呕煦若家人,而或若于言语之不达,嗜欲之不通,政治之不洽,社会之不齐,措置之不当,龃龉往往因之起。今拟约与各国合开一万国公史会,凡各国之政教、习俗,及民业、物产,皆得而与闻之。夫自海道大通,彼族之为国际学者,欲于中央设一万国公法会。亦特言屡言不一言矣。吾谓公史会者,乃与公法会相维持、相始终。质之万世而不易其说者也,如是斯真可以言史之特权矣"。这两条方案均带有空想的色彩和因素。 当然,史家在有"权"之外,还要有能力。无能力的史家,一切都无从谈起了。这就是陈所谓的"独力"。他说"夫有独识,以成独例,而尤贵有独力以副之。太史公之作游侠、刺客、酷吏、货殖诸传,郑樵之作二十略,乃其独力之尤著者也"。 综上所述,陈介石的历史编篡理论和史家论是比较有特点的,是足以独成一家的。 注释: ①《与李仲仙议长书》,《饮水斋文集》卷二。 ②马叙伦:《陈先生墓表》、《天马文存》外篇。参见《我在六十岁以前》三联书店1983年,第10-40页。 ③《读史总论》,下面引文出自此处者,不再注明。 ④《史学探渊》第1016页。 ⑤《年谱》下册第1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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