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的易学与史学 章学诚以他的《易》学认识,论说了对历史、史学独到的见解,在中国史学史上,相当引人注目。 一、章学诚通过对《易》理的阐发,论说他对历史的见解。世界上万事万物中有“道”,道并不因为有了人才存在,道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人类出现、社会的形成,是道的体现。他有一段较长的阐释,说: 《易》曰:“一阴一阳之谓道。”是未有人而道已具也。继之者善,成之者性。是天著于人,而理附于气。故可形其形而名其名者,皆道之故,而非道也。道者,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人可得而见者,则其当然而已矣。 人之初生,至于什伍千百,以及作君作师,分州画野,盖必有所需而后从而给之,有所郁而后从而宣之,有所弊而后从而救之。羲、农、轩、颛之制作,初意不过如是尔。法积美备,至唐、虞而尽善焉,殷因夏监,至成周而无憾焉。譬如滥觞积而渐为江河,培积而至于山岳,亦其理势之自然;而非尧、舜之圣过于羲、轩、文、武之神,胜于禹、汤也。后圣法前圣也,非法前圣也,法其道之渐形而渐著者也。[13] 这两段话的要点可以归纳为以下诸端:一,未有人,道已存在。二、道是万事万物之所以然,而非万事万物之当然。也就是说,道支配、决定万事万物,并不是万事万物的表现,即“当然。”三、人类产生与社会法制治理,道体现在其中,人们能看到的是道的表现,而不是道之本身,即“可形其形而名其名者,皆道之故,而非道也。”四、先王、后王的法制不同以及各个时代法制的趋于完善和变化,是理势之自然;不是某个圣人超过前王,“圣人创制一似暑葛寒裘,犹轨辙也。”只不过是圣王能看到这一层,“法其道之渐形而渐著者也。” 章学诚说明人类的社会产生与变化是一种不得不然。他说: 天地生人,斯有道矣,而未形也。三人居室,而道形矣,犹未著也。人有什伍而至百千,一室所不能容,部别班分,而道著矣。仁义忠孝之名,刑政礼乐之制,皆其不得已而起者也。[14] 所谓“三人”,也就是人的群体,群体的扩大发展,而后不得不产生等级区划,观念、制度不得已随之出现。章学诚在这里用“三人同居一室”理论,说明社会出现。他在同篇还作了更为详细的解释,说: 人生有道,人不自知。三人居室,则必朝暮启闭其门户,饔飧取给于樵汲,既非一身,则必有分任者矣。或各司其事,或番易其班,所谓不得不然之势也,而均平秩序之义出矣。又恐交委而互争焉,则必推年之长者持其平,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长幼尊卑之别形矣。至于什伍千百,部别班分,亦必各长其什伍,而积至于千百,则人众而赖于干济,必推才之杰者理其繁,势纷而须于率俾,必推德之懋者司其化,是亦不得不然之势也;而作君作师,画野分州,井田封建学校之意著矣。故道者,非圣人智力之所能为,皆其事势自然,渐形渐著,不得已而出之,故曰天也。[15] 章学诚从他的《易》学观点出发,说明“道”对社会礼仪制度发生发展的作用。比起荀子、韩非子、柳宗元、王夫之的见解,章学诚对初民社会的理解,没有增添更多的内容,但他是结合《周易》,论述“道”在社会的发展中的作用,而且这种作用与社会群体之“争”联结在一起的,从而体现出一种不得不然之势,指明社会典章制度的产生与变化,并不是某个圣人意愿的产物。这是章学诚历史理论的鲜明特色。 二、以《易》的通变思想,说明史学更革的必然与必要。 章学诚指出封建社会的史学发展变化,经历了千余年,史学失去了早期那种创造性的活力,各种弊端暴露出来了,这突出地表现在纪传体史书的编纂上。他说: 纪传行之千有余年,学者相承,殆如夏葛冬裘,渴饮饥食,无更易矣。然无别识心裁,可以传世行远之具,而斤斤如守科举之程式,不敢稍变,如治胥吏之簿书,繁不可删。以云方智,则冗复疏舛,难为典据;以云园神,则芜滥浩翰,不可诵识。盖族史但知求全于纪表志传之成规,而书为体例所拘,但欲方园求备,不知纪传原本《春秋》,《春秋》原合《尚书》之初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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