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史通》的历史文学理论。史学中所使用“历史文学”一词,即指对真实的历史记载进行必要的艺术加工,以编撰出既尊重历史事实又有文彩的史书。 李成良、邱应元认为,刘知几首建了中国的历史文学理论,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实录与简语。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史通》历史文学理论的基本内容,又是矛盾对立的两个方面。实录--博采,真实性;简语--善择,艺术感染力。二者既是思想内容和载体形式的统一,又是史家思想品质与艺术的统一。这两条基本原则既是对唐以前历史典籍的总结,又成为判断史籍撰写是否成功的两条基本标准。围绕此原则,《史通》从六个方面阐发了历史文学理论:即历史典籍与现实的关系,形式与内容的关系是矛盾的两个方面,史籍与史料的关系,语言与史籍的关系,史籍的继承与发展问题,史学批评问题。同时,刘知几提出的“史识”也是建立在这两条原则基础上的。简语是史识的艺术修养,实录是史识的政治品质(《〈史通〉的历史文学理论》,《西南民族学院学报》1988年第1期)。 蔡国相分析刘知几的文论思想说:刘氏严厉地批评了当时形式主义文风;提出“尚简”原则,贵创新,批因袭;推崇方言今语,要求著述体现地域性、民族性,富于时代感。刘氏的文论思想不仅对唐及后世的史学理论,而且对文学的发展都产生了影响(《〈史通〉所体现的文论思想》,《锦州师院学报》1990年第2期)。 韩盼山指出:刘知几对史传文的写作提出了实录直书的写作原则、“简要”为主的叙事标准、“言必近古”的语言和才学识三长的自身修养的要求(《刘知几史传文的写作观念》,《河北大学学报》1992年第4期)。 6.初唐社会与刘知几的学术思想。赵俊指出,刘知几所处时代的史学思潮有两大特征:一是世族势力和新兴地主官僚在史学领域的矛盾冲突,二是官修制度和一家独断的矛盾冲突。唐代围绕氏族志修撰的斗争就典型地反映了世族地主官僚和新兴地主集团在史学领域的斗争。对此,刘知几站在新兴地主集团的立场上,反对以谱系之书、家史入国之正史。官修制度的确立,对古代史学的发展,既有积极作用,也有消极作用。官修制度使史书包含的内容更丰富,但同时官修制度强化了对史学的控制,严重限制了史家个人创造力的发挥,并使史书曲笔不实明显突出。刘知几针对官修制度的弊端,提出“一家独断”的主张,对史馆弊端提出了“五不可”之论,从而指出了官修制度的改革方向(《史学冲突与〈史通〉立场》,《江苏社会科学》1993年第1期)。许凌云认为, 刘知几系统地考察了史官制度,自己又在史馆修史多年,因此,他对史官的批评切中弊端。设馆修史“五不可”归纳有三:长官意志、曲笔、责任不专,结果是严重限制了史家的创新精神。刘知几批评史馆成了官僚主义的衙门,权贵结党营私的场所。设馆修史“五不可”也是刘氏对现实社会的批判,因为史馆堵塞了“一家独断”之路(《刘知几评史馆修史》,《东方论坛》(青岛)1994年第3期)。 代继华强调刘知几敢于对圣人及其所修儒家经典进行大胆尖锐的批判,在封建社会中是不多见的,重要条件之一就是他能在初唐“不拘守先儒章句”的有利思想氛围中,能正确地运用经史相分的观点,冲破尊经抑史思想的束缚,对他认为是孔子所作的《尚书》、《论语》和《春秋》提出了“疑、惑”,显示出刘知几敢于反传统、勇于探索和创新的精神。(《经史分合与〈疑古〉〈惑经〉》,《重庆师院学报》1991年第2期)。 除以上所述,还有不少文章就刘知几及《史通》中的一些专题加以探讨,表明了自己的看法。如张孟伦《评刘知几对〈三国志〉的评论》(《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3辑), 瞿林东《读〈史通〉札记》(《史学史研究》 1982年第2期),王振宁《从〈史通〉中的〈疑古〉〈惑经〉篇看刘知几的史学批判精神》(《铁岭师专学报》1986年第1 期),赵俊《刘知几对史学批评的反思》(《辽宁大学学报》1991年第4 期)、《〈史通〉中所见之史学批评范畴》(《江汉论坛》1992年第8 期),代继华《刘知几学派简述》(《中学历史教学》1985年第6期), 吴荣政《刘知几〈史通〉评述书目考--兼为〈焦氏笔乘〉二则纠谬》(《湘潭大学学报》1993年第3期),等等。限于篇幅, 不能在此一一叙之,实也无奈。 三 以上的这些成果显示了50年来在刘知几及《史通》研究中,学者们的积极努力和作出的成绩。但是,在这一领域中仍存在需要加以认真考虑和解决的问题。 首先,应当充分考虑加强在更为广阔的当时社会背景中去认识刘知几与《史通》。史学家的思想总是社会存在较为直接的反映,只有对其社会存在有全面的深刻的认识,才能更好地去理解和把握其思想的产生、主要特征,穿透力的强弱、有无影响以及影响的大小、短暂与持久,等等。“讲学术文化史,只讲某人某书,很少讲某个时代的特点,如此等等,也都是缺乏横观。如果这样的情况不改变的话,我们的史学水平是很难提高的”(白寿彝主编《史学概论》,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版,第401页)。加强初唐社会的研究,并与《史通》更紧密地联系,对于解释诸如刘知几为什么要强调“实录”、“直书”,提倡“独断之学”,唐修前朝史与当代史,敢于“疑古、惑经”公开提出设馆修史“五不可”和“史才三长论”等等疑难问题,得出更令人信服的结论,推动《史通》的深入研究。 其次,应着力对《史通》中的矛盾论说及其原因作综合的、全方位的认真研究,求得真知。《史通》中的较多矛盾论说,牵涉面较广,并与一些事关全局的问题相关联。如刘知几强调“实录”,又对“曲笔”、“讳饰”等网开一面;在“疑古、惑经”的同时,对孔子及儒家经典推尊有加;一方面肯定人事在社会历史中的作用,另一方面也不排除命运的作用;在具体评史论学时,前后也多自相矛盾之语,等等。这些矛盾既有政治的、思想文化学术的,也有刘知几生活经历的、性格特征等方面的原因,当然也不能排除文字运用、表述方式等方面外在因素的影响,总之,十分复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即表明在封建社会中,一个以追求学术为己任的学者和一个现实的统治集团中人是很难协调一致的,尤其是在与现实生活联系紧密,而在当时情况下对这种联系无法获得正确认识的史学领域。 第三,应对《史通》中诸如《疑古》、《惑经》、《忤时》、《杂说》等文作更深入的专门研究。如“疑”、“惑”二文涉及到刘知几对传统思想、历史继承关系、经学与史学关系、现实政治态度等方面的认识,等等。《忤时》更是刘知几对官修史书、史馆制度的集中批评,对现实政治的态度。这些都需要进一步把研究工作置于封建文化专制主义、思想史、史学史的发展过程中加以认识。如孔子及儒家经典,尤其是《五经正义》在初唐的地位,史官和设馆修史制度的由来、发展、当时的情况、利弊优劣等,对这些问题的深入认识,有助于对《史通》作出精到的分析和中肯的评价。 第四,应加强对《史通》中的一些专用术语的研究,这不仅是深化《史通》研究的需要,而且也是认识中国传统史学理论和方法体系的一项重要工作,如“劝善惩恶”、“实录”、“直书”、“曲笔”、“六家二体”、“三长论”等等,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再如刘知几有时用“势”去说明历史的变化缘由。但,“势”是什么含义呢?侯外庐认为,刘知几讲的“势”是地理和人文的一般抽象原则(《中国史学史论集(二)》)。刘文英认为,刘知几说的“势”是客观的(《〈史通〉的历史地位》,《文史哲》1981年第6期)。骆啸声说, 这个“势”是对立于天命的概念(《从〈史通〉看刘知几的哲学思想》,《武汉师院学报》1980年第4期)。 其它如刘知几唯物与唯心、无神论与有神论思想、历史编纂理论和方法、史学批评等,都有深究的必要。总而言之,关于刘知几及《史通》仍是大有文章可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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