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中华民族的民族性格之一,就是有强烈的历史意识,这主要体现在对历史典籍的重视上。与其他民族相比,中华民族的历史记载是最详实完备的,其实,这种强烈的历史意识之所以产生,并不像有些学者所说是出于对历史本能的迷恋,而是因为在中国人看来,鉴古可知今,鉴古为知今,过去的记录中包含着现实的、未来的启示,而历史记录的缺乏,则必然带来现实的、未来的迷茫。在这样的文化氛围中,那些专门从事历史记录的史官,对自己肩上担负的责任,是不敢须臾忘怀的,这使他们养成了忠于职守的优良传统,有的史官宁肯被杀头,也要把历史的真相记录下来,正是这些史官们以自己的行动,谱写了中华写作史上最为惊心动魄、可歌可泣的篇章。司马迁生长于史官之家,这使他不仅获得了丰富的历史知识,更重要的是受到了职业精神的熏陶。曾做太史公的父亲在临终前的含泪叮咛,更使他刻骨铭心:“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余先周室之太史也。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典天官事,后世中衰,绝于予乎?汝复为太史,则续吾祖矣。……余死,汝必为太史,为太史,无忘吾所欲论著矣。……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而诸侯相兼,史记放绝。今汉兴,海内一统,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余为太史而弗论载,废天下之史文,余甚惧焉,汝其念哉!’迁俯首流涕曰:‘小子不敏,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⑧基于对史官责任的清醒认识和父亲的殷殷重托,使他深切体会到:“余掌其官,废明圣盛德不载,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堕先人所言,罪莫大焉。”⑨这种写作的动力,无疑是一种强烈的职业责任感和承继父志的使命感。 “发愤著书”强调写作的动力来自作者内心的痛苦,为道义、为责任而著书强调写作的动力来自外来的压力,这是二者的分歧处。前者源自作者对深重屈辱的体验,后者来自史官传统中的敬业精神。但有感而发,则是二者的共同之处。联系前面的分析可以看到,尽管司马迁认为立言不如立德、立功更有利于个人功名的确立,但他同时又强调,人应忠于职守,承担起社会赋予的责任。一个史官不应因地位卑贱而玩忽职守。记录历史,这是史官必须完成的使命,否则,他就有罪于社会,愧对自己的身分。 方法论:“推见至隐”与“本隐以之显”等写作目的、写作冲动是一种潜在的写作意向,与作者的世界观、人生观最为密切。但使用什么样的方法、通过什么途径去实现写作目的,往往因人而异。例如,尽管西伯、孔子、屈原、孙子、吕不韦、左丘明、韩非都是为发愤而著书的人,但他们发愤的方式大不相同:有的通过哲学,有的通过历史,有的通过政论,有的通过诗歌,有的通过兵法……这就是写作方法的差异所造成的文体差异。有关这个问题,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对《离骚》、《周易》、《春秋》等写作产品的评价与分析。 在《史记·屈原贾生列传》中谈到《离骚》时,他说:“人穷则反本,故穷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其文约,其辞微,其志洁,其行廉,其称文小而其指大,举类迩而义远。”首先,他认为屈原的《离骚》是痛苦的呼喊与哭诉,其次,他又指出了《离骚》“文小”而“指大”、“类迩”而“义远”的艺术特点。可见,他对《离骚》的肯定,并不是因为它的“发愤”、抒情,而是因为它能够艺术地“发愤”、抒情。正如我们早已明白的,托物言志、引譬连类不仅是《离骚》的特征,也是艺术抒情与日常抒情的根本区别。司马迁对《离骚》的认识,不仅比“诗言志”的提法更深刻,也比孔子兴、观、群、怨的提法更切近诗的内质。 《周易》是一部重要的文化典籍,它的《经》部分大约写于殷周之际,《传》完成于战国或秦汉之际,可以说,它是最早的、大规模的写作产品之一,因而在写作演进史上占据着极重要的地位。“西伯拘而演《周易》”,同是发愤之书,它的表达方式又有什么特征?司马迁说:“《易》本隐以之显。”⑩那么,“隐”与“显”又是指什么?这与《周易》的语言表述观有直接关系。“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周易·系辞上》的这段话认为,言不能尽意,象却可以尽。《周易·系辞下》说:“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意是深微精妙的,言是抽象概念的,象是生动可感的,言虽不能尽意,象却可以引发暗示意,因而表达意的方法只能是假象见意、立象尽意,而读者要领会其中之意,须“观其象玩其辞”。可见,所谓“隐”,就是不可言传,所谓“显”,就是具体可感。“本隐以之显”,就是以个别去阐述解释一般的写作方法。这种写法对后世的影响极大,诸子书中运用寓言表达观点的方式即是明证,可以说,它是我国早期理论著作中共同的艺术特征之一。 在谈到《春秋》时,司马迁认为当时“周室既衰,诸侯恣行”(11),孔子悼礼废乐崩而著《春秋》,但《春秋》的表达方式又有自己的特点:“(孔子)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以辞微而指博,后世学者多录焉。”(《史记·儒林传》)又说:“《春秋》推见至隐。”(12)所谓“见”,就是所见、可见,即具体的历史事件、历史人物;所谓“隐”,就是抽象的义、理,即历史规律、社会规范。在司马迁眼里,《春秋》的价值,不仅在于它对历史作了忠实的记录,更在于它在叙述历史事实(已然)的同时,能揭示出事件背后的规律(必然)、阐发社会理想(应然),因此,“推见至隐”的写法,就是在个别中发现一般,由具象到抽象的写法,它与《周易》的写法正好相反。同时,他看到孔子生当乱世,不得不有所避讳,在具体的语言表达上,往往是:“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辞,不可以书见也。”(13)那些隐藏的观点只能从字缝里推出。这种“辞微而指博”的写作方式,就是表达的含蓄蕴藉。实际上,“推见至隐”、“辞微指博”的写法不仅为司马迁本人加以继承运用,而且一直作为历史著作最高的表达境界而为后世著者所忻慕、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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