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魏徵的史学思想
魏徵是唐初杰出的政治家,也是优秀的史学家,他的史学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超过他的政治思想,值得全面深入研究。 一、重人事、轻天命的进步史观 1.王朝的盛衰兴亡在人而不在天 魏徵奉命主持编撰五代史,他全面、系统考察了北齐、北周、梁、陈、隋等朝兴盛衰亡的演变历程,并总结其所以然的原因。他特别引《尚书》和《左传》的话说:“天作孽,犹可活,自作孽,不可逭。”“吉凶由人,祆不妄作。”(注:《隋书》,卷四,《炀帝纪》,“史臣曰”。)这两句话,前者见《尚书·太甲》,是太甲悔过之辞;后者分别见《左传》庄公十四年和僖公十六年,都是针对具体事情而言的,魏徵将它赋予普遍意义,以此说明王朝兴亡。他指出,北齐之兴,关键是高欢“以雄杰之姿”,为霸业奠定了基础;北齐之衰,是高洋夺得政权之后,“荒淫败德,罔念作狂”(注:《北齐书》,卷八,“总论”。)。梁之兴,是萧衍的“雄才大略,固无得而称”,但取得政权之后,不能“息末敦本”,“崇尚浮华”;到了后期,“惑于听受,权在奸佞”,以至“衅起萧墙”,“身殒非命”(注:《梁书》,卷六,“史臣魏徵曰”。)。陈之兴,是陈霸先“有雄桀之姿”,“英奇之略”,取代梁后,又能“志度弘远,怀抱豁如,或取士于仇雠,或擢才于亡命,掩其受金之过,宥其吠尧之罪,委以心腹爪牙,咸得其死力,故乃决机百胜”;陈之衰,则是陈顼“以骄侈致败”(注:《陈书》,卷六,“史臣魏徵曰”。)。隋之盛,是杨坚“劬劳日昃,经营四方”的业绩,但杨坚“素无术学”,“暗于大道”,“托付失所”,以至亡国;“迹其衰怠之源,稽其乱亡之兆,起自高祖,成于炀帝,所由来远矣,非一朝一夕。”(注:《隋书》,卷二,《高祖纪》,“史臣曰”。) 显然,在魏徵看来,王朝的兴衰,都是由人的因素决定的。这个人,就是人君,人君的因素,包括姿质、才略、事功等,而至关紧要的是君德,试观所举亡国之君,没有一个是有德可称的。需要指出的是,魏徵在强调人君时,并未忽视人臣。他把人君比作“元首”,以臣下为“股肱”,认为“首虽尊高,必资手足以成体,君虽明哲,必籍股肱以致治。”(注:《贞观政要》,卷六,《君臣鉴戒》。)因此,在《隋书》中,对在隋王朝建立过程中功勋卓著的文臣武将都给予了突出的表彰,这表明魏徵并未将历史的发展完全归于君王一人。 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尽管魏徵极力推崇帝王将相,然他对人民群众的力量还是有清醒认识的。他不仅以舟水比君民,“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注:《贞观政要》,卷一,《政体》。),声称“怨不在大,可畏惟人,载舟覆舟,所宜深慎”,更明确指出,“百姓欲静而徭役不休,百姓凋残而侈务不息,国之衰弊,恒由此起。”(注:《贞观政要》,卷一,《君道》。)他认为,“隋之得失存亡,大较与秦相类”,“皆祸起群盗,而身殒于匹夫。”(注:《隋书》,卷七十,“史臣曰”。)魏徵把百姓与“群盗”分开来说,是他的地主阶级立场所致,以我们今天的观点而论,“群盗”就是拿起武器敢于抗争的百姓,“群盗”与百姓完全是一回事。 以上表明,魏徵所重的人事,既包括帝王将相,也包括人民群众,自然以帝王为主。把历史发展的动因主要归结于帝王个人,无疑是历史唯心论,它可以解释一时一事,但不能说明历史发展的真正原因,更不能揭示社会前进的规律,这是阶级和时代限制了魏徵。 2.天的多重内涵 对天、天道、天命,魏徵一般采取回避态度。他认为,“天道深远,或未易谈,吉凶由人,抑可扬榷。”(注:《北齐书》,卷八,“总论”。)“且先王设教,以防人欲,必本于人事,折之中道。上天之命,略而罕言,方外之理,固所未说。”(注:《隋书》,卷三十二,《经籍志》。)所以,对天命,他即使肯定也往往是抽象的,接触到具体则避而不言。另需要说明的是,在魏徵的著作中,虽然也常有“天”、“天道”之类词语,但它们的内涵不是单一的,有多种含义,应当具体分析。大体说来,有以下三种: 第一,指客观形势或事物发展的必然趋势。贞观十年(636年),魏徵在与太宗等讨论创业与守成孰难时说:“帝王之起,必承衰乱,覆彼昏狡,百姓乐难,四海归命,天授人与,乃不为难。”(注:《贞观政要》,卷一,《君道》。)这里的“天授”,便是指衰乱之时人们从事“覆彼昏狡”斗争的必然趋势。述杨坚代周云:“斯乃非止人谋,抑天之所赞也。乘兹机运,遂迁周鼎。”(注:《隋书》,卷二,《高祖纪》,“史臣曰”。)这里的“机运”,即当时的形势。 第二,指自然界有关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魏徵在《隋书·经籍志》中论及历法时指出:“历数者,所以揆天道,察昏明。”这里的“天道”,显然指日、月、星辰的运行规律。自然界日、月、星辰的运动,各有其自身的必然性,不能人为地随心所欲胡乱歪曲,因此他对曲解“天道”的王劭、袁充给予严厉的批判,指斥“劭营符瑞,杂以妖讹,充变动星占,谬增晷影,厚诬天道,乱常侮众,刑兹勿舍,其在斯乎!”(注:《隋书》,卷六十九,“史臣曰”。)“揆天道”与“厚诬天道”,分别从正反两方面立论,但说的都是自然现象(日、月、星辰)的发展规律。 第三,指神圣的、有意志的、支配一切的主宰。在总结梁武帝萧衍成败时,说他代齐是“应皇天之眷”,既成而后败,又是“失天人之所助”(注:《梁书》,卷六,“史臣魏徵曰”。),也将天放在人之前。论李密丧身,也是“运乖天眷”(注:《隋书》,卷七十,“史臣曰”。)。隋之亡,强调首先是“天夺之魄”,然后是“人益其灾”,才有“群盗并兴,百殃俱起,自绝民神之望,故其亡也忽焉”(注:《隋书》,卷七十,“史臣曰”。)。魏徵在这些地方的“天”,无疑是指有意志、能主宰人事的“天”。所以,他又宣扬“君犹天也,天可仇乎!”(注:《隋书》,卷七十,“史臣曰”。)把“天”看得如此神圣不可侵犯,自然是从维护封建等级制度着眼的。不过,这样的观点在魏徵的思想中并不占主要地位,从总体上说,魏徵的历史观还是以重人事为主,因而是进步的。 魏徵重人事、轻天命的进步史观,使他在政治生活中特别注意观察形势,强调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他为太宗制定的“偃革兴文,布德施惠,中国既安,远人自服”的治国方针(注:《贞观政要》,卷五,《诚信》。),其核心“布德施惠”,主要目的就是调节君臣、君民关系,处理好人事问题,所以魏徵的进步史观便成为他政治思想的重要理论根据,使他的史论具有强烈的政论性,同时也支配了他的整个历史意识,指导了他对历史的反思,有必要认真研究与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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