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清史稿》错漏甚多的原因:第一,修史者大多为清朝遗老,虽受民国礼聘,但思想感情上留恋灭亡的清朝,对民国没有好感,写作时亦图避免过分得罪民国政府。对清末革命党活动尽量少记,但又不能不记,故笔底常流露其真实感情,反对民国、同情逊清,故而遭到北伐后国民党政府的封禁。 第二,《清史稿》写作时,清代档案尚未整理,亦未为世人所共知,故谈不到利用档案。修史者仅根据清代国史馆中所写底稿与其他书籍编纂而成,史料使用之范围有限。 第三,修纂过程前松后紧,定稿仓促,没有总阅修改的负责人,故繁简失当,内容前后矛盾,错误百出。 《清史稿》虽有以上所说种种错误遗漏,不是一部理想的史书。但一部八九百万字的大书要挑拣错误肯定会不少的。我撰写本文的目的是为了说明已有《清史稿》一书,今天我们是否有必要再修清史,故而不惮烦琐,缕述此书的种种缺陷,以见新清史纂修之必要。但我不是一笔抹煞,说它毫无是处。《清史稿》根据国史馆稿本编成,而国史馆稿本是由清朝许多代的学者集体编撰、长期积累的学术成果,所写各种传记、志、表,很多是亲历其事,亲见其人,见闻较近而真切,有些内容较以往史书为胜,如《地理志》所载疆域,很多是前史不载而经实地测量者;《灾异志》所载为水旱蝗疫,较少记载迷信祥瑞之事(亦有少量一妇产四男、龙见于天等可不必记);又为自然科学家开辟《畴人传》,创前史未有之新。《清史稿》的文体用文言,修史者皆功底深厚之知名文士,故行文简练、清晰、流畅,后人颇难达到他们的文字水平。前辈学者孟森、容庚、金毓黻等建议此书开禁。孟森先生说:“总之,《清史稿》为大宗之史料,故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即将来有纠正重作之清史,于此不满人意之旧稿,仍为史学家所必保存,供百世之尚论。”(注:孟森《清史稿应否禁锢之商榷》,载于《国学季刊》,四卷三期,民国二十一年九月。)金毓黻先生说:“平心论之,是书积十余年之岁月,经数十学者之用心,又有国史原本可据,而历朝所修之实录、圣训及宣统政纪,并将蒋、王、潘、朱四氏之东华录,采摭甚富,史实赅备,囊括以成一代大典,信足以继前代正史之后而同垂于奕祀矣。第其书令人不满者亦有多端,其一则诸志实未备作,列传多有缺遗。其二则仓卒付印,错讹太多,而于原稿亦刊削未当。其三则书中时流露遗民口吻,与往代修史之例不合。”(注:金毓黻《读清史稿札记》,载于《国史馆馆刊》,第一卷第三号,民国三十七年八月。) 可见《清史稿》既是“不满人意”、应该“纠正重作”的有重大缺陷的著作,又是“采摭甚富,史实赅备”、“为治清代掌故者所甚重”的史书。将来重修之新清史可以和清史稿并存相互参证。二十四史不乏这种并行不悖的事例。如刘昫修《唐书》,薛居正修《五代史》,因篇幅繁冗,故欧阳修又修成《新唐书》、《新五代史》,其后新书流行,刘、薛所修书反而晦没不传,至乾隆时才从《永乐大典》中辑出。从此,新旧《唐书》、《五代史》四书并列于二十四史中。明宋濂修《元史》讹误甚多,清末柯绍忞又重作《新元史》,与《元史》并行,北洋政府把《新元史》列为二十五史。我认为新清史如能启动修成,亦可与《清史稿》并行成二十七史。《清史稿》虽有重大缺陷,但这是由于历史原因和主客观条件所造成的。参加修史的人已尽了极大的努力,而《清史稿》本身亦有相当之学术价值,未可一笔抹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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