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学者整理元刻本《元典章》的成果,是本世纪以来才陆续问世的。2004年,山西古籍出版社出版了祖生利、李崇兴点校的《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这部书与日本学者的已有整理成果重复,学术价值不高。由陈高华研究员主持,以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和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部分学者为骨干的“《元典章》读书班”,采取“校释”的方法对《元典章·户部》进行整理,目前已完成五篇[29]。台湾学者洪金富在他编纂的《元代台宪文书汇编》中,也对《元典章》及《新集》中的“台纲”部分进行了校点[30]。对《元典章》局部条目进行整理、研究的,有吴志坚《元至元八年户口条画校勘与释例》[31]。 以上整理成果除工具书外,可分为简、繁两种类型。第一类是简明的点校,包括日本学者的《校定本〈元典章·刑部〉》、《校定〈元典章·兵部〉》及《元代条画考》,中国学者点校的《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刑部》和《元典章·台纲》。第二类是比较详细、带有研究性质的整理,包括日本学者对《元典章·礼部》的译注和中国学者对《元典章·户部》的校释,以及几篇对《元典章》局部条目进行整理的论文。第二类整理成果具有一些共同特点。其一,是尽量列出与《元典章》文书史源相同、可资参校的其它文献史料,主要取材于《元史》和现存其它元代公文书。其二,是有比较详细的注释,其中除说明校勘依据外,还包括对文书中疑难词汇的解释。其三,是注意对文书结构和层次关系进行交待。不同的地方,是日本学者的成果都包含有翻译内容,即将《元典章》条文译为日文,中国学者则采取“解题”形式,对文书内容进行扼要的介绍或说明。上述简、繁两种整理类型,各自适应不同层面读者的需要,是可以并行不悖的。 根据上述已有成果的启发,将来进行《元典章》的全面整理时,也可以考虑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完成并出版《元典章》全书点校本。与已有对《元典章》部分内容的点校成果相比较,这个点校本在文字校勘方面应当做得更加精细。本校方面,由于通校全书,应当对《元典章》文书彼此互引、前后重见的情况搜罗更加完备;他校方面,应当更全面地搜检《元史》和现存其它元代公文书中的同源史料,包括前人未利用过的新发现史料《至正条格》;理校方面,同样是由于通校全书,对《元典章》文书体例乃至具体时代背景等等应当有更为深入和充分的了解。希望经过上述努力,使《元典章》中的文书在经过整理之后,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元代公文原貌。第二步,则是在点校本的基础上,对《元典章》进行更为详细的校释。其中,应当包括列举同源史料、注释疑难词汇、说明文书结构和层次关系、阐释并分析文书内容等要素。这项工作费力较大,可根据情况分为若干子项目单独进行,例如《〈元典章·户部〉校释》、《〈元典章·吏部〉校释》等等。 在中外学者几代人的持续努力下,《元典章》这部重要文献以全新面貌展现在学者面前的日子,相信已为时不远了。 [1]元朝后期曾经编纂过这样一部政书,即《经世大典》八百八十卷,但可惜已经散佚。 [2]蒋复璁《景印元刊〈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序》,载台湾影印元刻本《元典章》卷首。 [3]此据亦邻真教授统计。见《中国大百科全书·中国历史》“《元典章》”条。 [4]参阅昌彼得《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载台湾影印元刻本《元典章》卷末。 [5]《历代名臣奏议》卷六七《治道》引郑介夫《太平策》。 [6]参阅方诗铭、周殿杰《钱大昕》(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第123页。 [7]魏源《元史新编》卷首《凡例》。 [8]沈家本《寄簃文存》卷七《钞本〈元典章〉跋》。 [9]沈家本《寄簃文存》卷七《〈元史新编〉跋》。 [10]陈垣《〈校勘学释例〉序》,载《校勘学释例》卷首。 [11]蒋复璁《景印元刊〈大元圣政国朝典章〉序》。 [12]沈家本《寄簃文存》卷七《钞本〈元典章〉跋》。 [13]昌彼得《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14]陈垣《〈校勘学释例〉序》,载《校勘学释例》卷首。 [15]陈垣《〈校勘学释例〉重印后记》,载《校勘学释例》卷末。 [16]倪其心《校勘学大纲》(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第71页。 [17]黄永年《古籍整理概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第68页。 [18]昌彼得《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19]陈垣《沈刻〈元典章〉校补缘起》,载《沈刻〈元典章〉校补》卷首。 [20]参阅《校勘学释例》卷六《元本误字经沈刻改正不校例》。 [21]参阅陈垣《沈刻〈元典章〉校补缘起》。 [22]参阅昌彼得《跋元坊刊本〈大元圣政国朝典章〉》。 [23]陈得芝《〈亦邻真蒙古学文集〉序》,载氏着《蒙元史研究丛稿》(人民出版社,2005)。 [24]亦邻真《元代硬译公牍文体》,载《元史论丛》第一辑(中华书局,1982)。 [25]宫崎市定《〈元典章年代索引〉代序》,载植松正《元典章年代索引》(同朋舍,1980)。 [26]萧启庆《〈元代台宪文书汇编〉序》,载洪金富《元代台宪文书汇编》(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03)。萧启庆教授这段话是用来泛论元代公牍的。实际上,这种文书结构复杂、层次繁多的现象,在《元典章》中体现得最为明显。 [27]载《香川大学教育学部研究报告》第一部,第44、46、47、48、49、50、51、58号(1978~1983)。 [28]均载《东亚细亚与日本--交流与变貌》(九州岛大学,2006)。 [29]分别为:《〈元典章·户部·禄廪〉校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三集(商务印书馆,2004);《〈元典章·户部·分例〉校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四集(商务印书馆,2007);《〈元典章·户部·户计〉校释》,载《曁南史学》第四辑(曁南大学出版社,2005);《〈元典章·户部·婚姻〉校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学刊》第五集(商务印书馆,2008);《〈元典章·户部·田宅〉校释》,《燕京学报》待刊。署名均为陈高华、张帆、刘晓。 [30]洪金富《元代台宪文书汇编》第四部《元典章·台纲》。 [31]载《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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