吞并琉球,是日本在“明治维新”以后向外扩张的第一步,关于日本吞并琉球的经过,以及中日两国当时在此问题上的交涉,已经有不少学者作了研究和论述。人们注意到,当时中国驻日使馆提出的处理琉球问题的三种方案(即所谓“琉球三策”)和北京的“总署”即总理外交衙门的意见不和。但是,对于“琉球三策”的提出者,却有完全不同的看法。而这又涉及到在近代中日关系史上仅有重要地位的黄遵宪日本观的发展情况,他与李鸿章、何如璋等人的关系等问题。笔者曾对黄遵宪的日本观作过一些论说①,今拟从考订《琉球三策》的作者入手,对上述诸问题再作一些探讨。 (一) 先看《琉球三策》是怎么一回事。《琉球三策》指《茶陵三家文钞》卷二收录的《与总署辩论琉球事书》中,对于当时日本政府吞并琉球的举动,提出的上、中、下三策。上策:“一面辩论,一面遣兵舶责问琉球,征其贡使,阴示日本以必争,则东人气慑,其事易成。”中策:“据理与争,止之不听,约球人以必求,使抗东人。日若攻球,我出偏师应之,内外夹攻,破日必矣。”下策:“言之不听,时复言之,或援公法,邀各使评之。日人自知理屈,球人侥幸图存”。而作者的意见,是力主采用上、中策,也即对日本采取强硬的态度。 对于此三策的提出者,研究者中有不同的说法,温迁敬氏《茶陵三家文钞》是把此归于何如璋名下的。 但是,吴天任《黄公度先生传稿》认为:“先生(指黄遵宪)为何使致书我外交总署,力主强硬,据理与争。”② 此后,台湾的张堂锜《黄遵宪及其诗研究》、郑海麟《黄遵宪与近代中国》,也基上持此论③。 考持此说者,主要的根据有如下数条: 一、黄遵宪的胞弟黄遵楷所楷《先兄公度先生事实述略》记载,黄遵宪主张对日本强硬,有“譬之以猎,恐西人发踪指示,而东人为之狗,其狂噬贪突,后患更不忍言”之说。 二、梁启超的《饮冰室诗话》云,“何如璋与清总理外国事务衙门争论的文牍往返数十函,力主对日强硬,其出先生之手者十七八也。” 三、琉球灭后,黄遵宪撰有《流球歌》语意深痛,与上述文中的思想倾向一致。 于是,便把《茶陵三家文钞》中有关的文件,都视为黄遵宪的意见,作为分析他外交思想的材料加以利用。 这两种不同的看法,到底以何者较正确呢?须从不同角度来考虑。 (二) 笔者以为,我们不能简单地把《茶陵三家文钞》中何如璋的清总理外交衙门的函件说成就是黄遵宪所写,并凭此对黄遵宪的思想和外交活动进行分析。理由如下: 一,上述说法主要的根据是黄遵宪揩和梁启超的记述。但细考黄遵楷和梁启超的相互交往关系,却发现黄遵楷小遵宪十二岁,黄遵宪三十九岁自美国回乡,他正入州学④,而《事略》当是他晚年所编。所以,他并没有亲眼目睹黄遵宪在日本使馆情况。梁启超小遵宪二十五岁。他们首次相逢,是在1896年,梁启超二十四岁时⑤。后与遵宪交往,颇受遵宪的影响。由此可知,此二人所叙黄遵宪在日本使馆工作与何如璋关系等等,俱是出于十几年,乃至几十年的传闻和追述,并非亲眼所见。联系到数十年间的世态变化,人事沉浮,其说当有再详细探讨之必要。 二,即使据上所引的黄遵楷、梁启超的话,也未说所有的文稿俱是黄遵宪所撰,仅“十之七八”。而且,即使文稿出于黄遵宪手,也不能说那些是黄遵宪的思想。因为据当时使馆人员和日本人笔谈的记载,可知黄遵宪在清驻日公使馆中,担任起草文书的工作,而主持全局者则为何如璋⑥。按上级指令撰发的函件,自不能说全部思想俱出于撰述者之手,这是很普通的常识。 三,《琉球三策》中主张的要对日本采取强硬政策的态度,和黄遵宪当时的思想发展及对日本的看法相矛盾。在《送■户璣公使之燕京》一诗中曰:“子能弥阙失,竹帛铭汝功”,他对中日间的关系,感到忧虑,但又对两国间的和好抱有希望。⑦在《陆军官学校开校礼成赋呈有栖川炽仁亲王》诗:“同在亚细亚,自昔邻封辑。譬如辅车依,譬好掎角立。所持各富强,乃能相辅弼,同类争奋兴,外侮自潜匿,解甲歌太平,传之万千亿。”⑧作了热情的吟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