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类似的还有用作大学教材的杨鸿烈著《史学通论》(注:杨鸿烈:《史学通论》,商务印书馆1939年出版。)。本书以“导言”论述历史与史学的本义,然后分论史学是否科学、史学的今昔、史学的目的、史学的功能、史学的分类、史学与各门学科的关系,无论从结构的严整还是从分析的细密来说,都更加成熟。其论史学是否科学的问题,是当时世界上比较领先的历史哲学话题。在论及史学与各学科关系这样的“老”问题时,将其置于史学的多学科研究的意义上--强调“博学淹通”、“凡百学问无绝对独立者”,颇见新意;而且在论及具体学科时,也多涉及具体的理论问题,如讲到与地理学的关系时,涉及到对地理环境决定论等历史理论问题的看法,而并不在史学概论性著作中单独列出若干历史理论问题,从而既保持其论述的一致性,又未全然放弃对一些历史理论问题的讨论。其结构安排还是颇具匠心的。 其它类似的著作还有朱希祖的《中国史学通论》(注:朱希祖:《中国史学通论》,独立出版社(重庆)1943年出版。)、蒋祖怡的《史学纂要》(注:蒋祖怡:《史学纂要》,正中书局(重庆)1944年出版。)等书,此二书均以中国史学发展为基本叙述线索,与前述各书有所不同,这里不再赘述,但由此仍可见史学界对“史学”问题的高度重视,这是在旧的历史编纂传统下从未有过的新现象。 (三)可贵的探索 历史学概论性著述在中国的大量出现,应该说是20世纪以后的新生事物,是五四运动以来各种新的学术思潮涌入、意识形态领域比较开放的结果,因此它们所反映的学术思想是基本上与国际学术发展同步的,即使有些生吞活剥,有些不完整、不系统,但与前后的一段时间相比,还是出现了一些值得称道的可贵探索;又由于这类著述的建设处在草创阶段,许多认识还比较粗浅,对国外理论的了解和判断也有相当的错讹,需要我们加以认真总结。 探讨历史学的问题,首先就应该回答“历史是什么”(同时,“历史学是什么”)以及“历史学是一门科学吗”这两个问题,而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历史学科的基本问题。不能对此提供答案的,历史学习的成绩就不合格,尤其不能称为史学家。这里,我们便以此为例,对此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作的成就与不足做一番审视。 实际上,中国的传统史学对这些问题并非完全没有答案,《孟子·离娄下》说:“晋之《乘》、楚之《梼杌》鲁之《春秋》,一也。其事则齐桓、晋文,其文则史。孔子曰:‘其义则丘窃取之矣。’”意思是说,各国的史书名目虽不同,但都是同样的东西,说到齐桓公、晋文公等等的事迹,就是“事”,也就是客观存在过的历史;用文字把“事”记述下来的,就是“史”,也就是史书;而“义”,即孔子使乱臣贼子惧的关键,便是史学家赋予历史的一种意义或价值观,是比较主观的部分,也即史观。所以说,孟子称客观历史为“事”,称史书为“史”,称史观为“义”,可见历史与史学是有区别的。 不过一般的史家对历史与史学的区别是不很在意的,因为在他们看来,自己写的史书是绝对如实地记录了客观的历史的,因此历史与史学是完全统一的,读史书的人也确信他们通过史书所了解到的就是真实完整的历史。20世纪初的思想革命浪潮,极大地动摇了此种认识,曾鲲化便大胆指陈:“所谓二十四史、《资治通鉴》等书,皆数千年王家年谱、军人战纪,非我国民全部历代竞争进化之国史也。”(注:横阳翼天氏:《中国历史》,“总叙”第一章,“历史之要质”。东新译社1903年出版。)许多人开始认识到,“吾国旧学界思想,视历史为传古信今之述作,而不知为现在社会生活之原因;研究历史者,亦不过出于钩稽史实、发明体例二途,而不知考求民族进化之原则。”(注:见《游学译编》1903年第4册广告,转引自俞旦初前引文,第57页。) 因此,此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作的最有价值之处,在于它们大多开宗明义,对历史和史学的概念问题进行了探索。从今天的眼光看,当时的一些解释还是很粗浅、不完善的,传统的认识上的模糊也依然存在。徐敬修《史学常识》说到“史”的发展阶段,是“自口碑而史歌而说部而史鉴,惟史学最为晚出”,这里的“史”还是指历史认识活动,而非客观历史事实。“盖史学者,于群史之中,抽其条理,以示法则者也:如辨其体统,别其旨归,殚明其因果,会通其精神,皆史学之事也。”这实际是说,“史学”是历史认识活动(即“史”)中的高级层次,即理论层次,或可称为历史理论,或即指历史“科学”(注:第2页。)。 这样的认识在当时相当普遍。罗元鲲《史学概要》认为,“史”有两层意思,一是指史官或修史者,二是指史书或历史记载,这基本是也是历史认识层面上的东西;“史学”则是重在阐明历史发展的因果关系(注:第2-4页。)。前引胡哲敷《史学概论》说“史,是过去成绩的记载,史学,是指导如何记载此成绩的方向路径……”,基本上也是此意(注:“自序”第1-2页。)。杨鸿烈《史学通论》深感“中外一般的学者们都很随便的把‘历史’和‘史学’两个名词混为一谈”,因此着力对此二者进行梳理,认为“‘历史’为文章(广义的)的一种,‘史学’为学问的一种”;“‘历史’尚不过成为‘史学’研究的对象或材料,并非可以说史籍的自身即成为史学”。具体的定义是:“历史是一种很客观而有系统的叙述人类在过去所有的行动的记录。”同时,“研究与‘历史’有关系的种种‘理论’和搜辑鉴别整理史料的最可靠的‘方法’与必需的的学问,就叫做‘史学’。”(注:第1、2、16、30页。)在这里,历史是史料或史籍,史学则是历史理论和历史研究法。 造成这种认识的,在于当时相当一些人相信史料或史籍如实地记录了客观的历史事实,因此二者相等。另一些人开始意识到客观史实与历史的差别,但思想一时还无法理清。如卢绍稷参考诸说,认同历史的定义为:“历史是一种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重要事实及状况之记忆,而为吾人明了现代问题及推测将来所必需之知识。”这里说的还是对客观历史事实的“记忆”,即历史认识活动;而“史学者,研究人类社会继续活动之迹象,以寻求其因果关系之学也”。在他说到“历史之目的”在于增进知识、提高修养、认识现实等时,实际上是在说“史学”的功能;在讲“历史之起源”时,从古代史官记言记事讲起,也是在讲“史学”;而讲到“历史之进化”、“历史之分期”时,这个“历史”又是在指客观历史(注:《史学要论》第3、14、5-9页。)。 可喜的是,还是有一些作者对此有更深层的认识。周容《史学通论》指出,指着二十四史、《希腊史》这些史书说,这就是历史,是极端错误的。那些“不过是历史的有系统的记述,却不是历史的本身。历史的本身是宇宙间的无数事实的推移变化的连续历程,这种历程的遗迹的记录与叙述,即是历史的著作”,这就把客观历史进程与历史认识成果区分开来了。至于史学,“即是历史科学,即是历史的理论。历史学的最初的目的,本在于搜集历史的事实加以记载、整理与考证,这是纯粹的记述的历史”:但这“仍旧是记忆的,并且是散漫的,决不能使我们对于历史的全部分有一个有系统的一贯的了解”,“不能够使了解某些事实的发生与演进的原因以及许多个别的事实之间的相互关系。”所以,“史学是综合整个的历史的历程的事实,发现历史本身的演进与变化因果关系及其一般的原则的科学。”(注:《史学要论》第1、10-11页。)不过,作者也注意到客观历史与历史记述之间的关系,因为从理论上说二者虽然不同,但历史记述是人们了解客观历史的主要、甚至是唯一的途径;客观历史是比较抽象的,过分一点说,是可望不可及的,而历史记述是比较实在的,容易把握的,因此作者认为,历史是客观历史与历史记述之和,而史学则是更“高级”的历史认识活动。 李则纲的《史学通论》与周容的看法大体一致。他认为,“历史是事迹的制造者与事迹的关联,及事迹本身的发展之记录”。这样,他把历史记述也置于“历史”的范畴之中。不过,“有许多人仅把所记录的当作历史学,殊不知这只是历史学的一半,因为历史学的要义,于记录之外,一须就实际发生的事件,一一寻究证据和原因,以明人事发展的真相;二须考察每个时代的经过状态和人事的变化推移;三须于全般的历史事实的中间,寻求一个普遍的理法,以明事实与事实间的相互影响与感应”(注:《史学要论》第9、12页。)。这又把历史记述置于史学的范畴中。其原因在于,历史的记述本身并非客观历史,又是人们可以知道的那部分客观历史;同时,它并非高度思辨的结果,却又是经过人们主观认知的结果。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应该说反映了当时学者的认识水平。 其实最值得一提的是李大钊的《史学要论》,这不仅是因为此书出版较早,也不仅是因为它是以唯物史观作为指导。而且也是在于在这个问题的回答上的真知灼见。“从前许多人为历史一下定义,都是为历史的纪录下定义,不是为历史下定义;这种定义,只能告我们以什么构成历史的纪录、历史的典籍,不能告我们以什么是历史。我当于此类纪录以外,另找真实的历史,生活的历史”。他的结论是:“历史不是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历史是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那些只纪过去事实的纪录,必欲称之为历史,只能称为记述历史,决不是那生活的历史。”这样就把历史记录干净地排除在客观历史之外。至于史学,“就是研究社会的变革的学问,即是研究在不断的变革中的人生及为其产物的文化的学问”;“史学的主要目的,本在专取历史的事实而整理之,记述之;嗣又更进一步,而为一般关于史的事实之理论的研究,于已有的记述历史以外,建立历史的一般理论。”(注:《史学要论》第198、204、206、208页。) 尤为重要的是,李大钊充分认识到了历史认识的主体性及其在历史概念问题上的投影。他认为,真实的、活的历史之所以不同于记述的历史,不仅在于记述的历史只是局部的,而真实的历史是确曾存在过的全部,而且在于人们对历史的认识也是在不断变动的。所谓“实在的事实,虽是一趟过去,不可复返的,但是吾人对于那个事实的解喻,是生动无已的、随时变迁的,这样子成了历史的事实。所谓历史的事实,便是解喻中的事实。……只有充分的纪录,不算历史的真实:必有充分的解喻,才算历史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亦只是暂时的,要时时定的,要时时变的;不是一成不变的”(注:《史学要论》第201页。)。李大钊对历史认识相对性的看法,对历史是史料以及史学家对它的解读的集合的观点,不要说在当时,就是在近八十年后的今天,也是曲高和寡的。我们看到,见识较深的周容和李则纲的著作,明显受到李大钊此书的影响,说明其观点的深刻性和说服力。 我们从诸书对“史学”的定义中,也可以看出19世纪科学主义思想的巨大影响。多数人满怀信心地相信历史学可以是一门探索历史发展规律的科学,史学不同于历史记录的地方就在于此。如杨鸿烈专章讨论史学的“科学”性质,可以看出,他对当时西方学术界对此问题的关注是毫不陌生的。按他的看法,从科学的本义来看,史学都具备“科学”的资格,并基本同意鲁宾逊《新史学》的观点,认为“我们现在都承认世界是一个变化的东西--即大家都有人类进步的观念,各种制度统是多年进步的结果,历史的继续是一个科学的真理,研究变化的程序是一个科学的问题,这就是‘史学’可升为‘科学’的缘故”。他认为,史学与自然科学在材料和方法上并没有本质上的差异(注:《史学要论》第33-5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