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贵的是,他们与此同时又大都指出历史学与自然科学、甚至某些社会科学的区别。李大钊认为,史学家的任务是在确定史实之后还要探求其因果,说明其发展趋势;同时应该综合各种史实,在进行比较研究之后,得出“一般的解释”和“普遍的理法”,这样,“史学之当为一种科学,在今日已无疑义”。但史学的研究对象在性质上与自然科学不同,有许多偶然性、多样性和主观性,因此总结出一般理论也不容易。这样的说法“亦未尝无几分真理”,“人事科学与自然科学不可全然同视”。尽管如此,李大钊认为,“此理法的普遍的存在,固毫不容疑,不过在人事关系错综复杂之中,不易考察罢了。”(注:《史学要论》第208-210页。) 卢绍稷认为,20世纪对史学来说也是“科学式历史时代”,但与自然科学相比,在研究时的观察点、事实性质、研究方法和史料提供的信息上都有不同(注:《史学要论》第126-128页。)。胡哲敷指出,“历史上的因果意义,自然是很重要的;不过它的性质,是与自然科学中所应用的因果律同名异实”。他赞同梁启超的看法,认为自然现象是可以反复观察的,而历史现象是一次性的;自然现象往往是普遍的,而历史想象是个别的和偶然的;自然科学现象可以是超时空的,而历史是必发生在一定时空中的。因此“历史上的因果,断不能如自然科学之有必然性,如二加二之必为四,氢二氧一之必为水”。“盖社会是活的,人事是活的,万不能拿一个簋鉶,规律世事。……治史者须是把眼光放宽些远些,才能得整个的轨迹。”(注:《史学概论》第18-19页。) 对“历史是什么”、“历史学是否科学”这类问题的探讨,其重要意义不仅在于涉及了历史学的基本问题,还在于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必然引申到对历史认识论领域的涉足。胡哲敷是相信史学的科学性质的,但他也说到:“我有时乃不敢相信过去的历史有真实性的存在,凡成功者都是圣帝明王,失败者都是盗贼流寇。究竟当时人民的趋向如何,便无从得知了。谁愿意暴露自己的弱点?而有权威在手,谁又敢不惜生命暴露其弱点?即暴露矣,又何术可以传达后世?这是人事上不容易有精确的信史。再看现在的报纸,不就是未来的历史资料?同一事实,而各报所载不同,孰真孰伪,当前已无法辨明,后世安知其详?”这些问题,已经提得相当尖锐,说明时人思考问题的深度,同时也说明当时的理论思考是紧踵国际学术界之后的。 除了上述问题之外,1949年以前的此类著作在其它一些方面也颇有新见,比如各书多在对传统史学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对新史学进行了积极的评价。正如李大钊热情地宣扬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一样,他们对欧美史学的新动向也颇多注意,对具体的历史研究的改造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显示出思想空前活跃的局面。此外,李大钊、胡哲敷、李则纲、杨鸿烈诸书,都突出强调了史学功能中对人生的价值,专章进行论证,其继承了中国传统史学功能意识的传统,对通常关注的“资治”功能加以淡化,显示了史学发展的民主化趋向。 从此类著作的结构来说,由于它们大多是大学或高中的教科书,所以虽然各有侧重,但基本上偏重于史学问题,而不涉及历史理论问题,这一点比较统一。从今天看起来,文字和内容不可谓不深,既广征中国传统史学之例,又博引国外史家各说,但它们多是讲了多年该课程的讲稿加工而成,因此应该是考虑到了学生的接受能力的。就此而论,当时学生的历史学习水平还是很高的;也许,由于这类著作成为宣传新的史学观念的标志,故而在当时渴望寻求新知的青年当中,引起了浓厚的学习兴趣。 三、20世纪80年代以来历史学概论性著述评说(注:关于姜义华等著《史学概论》,笔者曾有专文评析,这里不再占用篇幅。参见《逐步建立我们自己的历史哲学》,《读书》1990年第5期。)1949年以后的30年间,少有史学概论性著述出版。其主要原因在于,此类著作涉及的是史学理论问题,而当时的形势是,除了历史唯物论以外,不需要再有什么史学理论。其实很多史学家意识到编纂此类书籍的重要性,但大都格于形势而未果。白寿彝曾回忆说: 在50年代,同志们在一起谈天,提起史学概论来,都认为应该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下,写这么一本书;同时也认为,在高等学校历史系应该开设这门课程。至于这本书应该怎么写,这门课程应该讲些什么,大家一时想不出办法来。一年一年过去了,对这个问题一直没有认真讨论过。后来,我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系开了这门课程,主要讲的是历史唯物主义。但我并不认为这种讲法是对的。因为我觉得,如果只讲历史唯物主义,这门课就应该叫历史唯物主义,不应该叫史学概论(注:白寿彝:《史学概论》,“题记”,宁夏人民出版社1983年出版,第1页。)。 这样的想法,应该说是很大胆、很解放的,在当时的形势下,自然是不容易实现。在60年代,云南大学谢本书也曾被借调到北京,在黎澍的指导下编纂《史学概论》,但很快就在政治运动的影响下夭折。 直到1977年,由于恢复高考制度,各项课程的讲授逐渐系统化和规范化,历史学概论性著述的编撰便又重新提到日程上来。教育部首先委托在此前有过经验和资料积累的山东大学历史系和云南大学历史系,合作编写《历史科学概论》,作为高等院校历史系的基础理论课教材。该书于1983年出版。同时,自1981年起,白寿彝也着手组织力量编写《史学概论》一书,最终也是在1983年出版。最早出版的两部此类著作,都是早有想法,并多少有些基础,才能在条件成熟的时候迅速问世。此后,又有多种同类著作出版,在史学理论界和高等学校得到广泛的学习和讨论(注:据笔者所见,有田昌武、居建文的《历史学概论》,河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出版;吴泽等主编的《史学概论》,安徽教育出版社1985年出版;赵吉惠的《历史学概论》(三秦出版社)及其《史学概论》,陕西师大出版社1990年出版;姜义华等四人合著的《史学导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出版;杜经国、庞卓恒、陈高华的《历史学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1990年出版;贾东海等主编《史学概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2年出版;此外陈光前的《史学概论》曾作为东北师大函授教材内部印行,等等。李振宏的《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河南大学出版社1989年出版;宁可、汪征鲁的《史学理论与方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1991年出版。此二书虽无史学概论之名,但却是为讲授史学概论课所用的教材,因此一并列于此处。)。 总体来说,由于这一时期历史学概论性著述主要是作为教科书编写和使用的,因此相对统一和规范,不那么具有多样性。1990年和1991年,原国家教委先后在山西太原和云南昆明召开会议,准备编写《史学概论》的教学指导纲要。这虽表明此类课程及其教材得到重视,但仍体现出对此类著述多样化尝试的某种程度的限定性。相比之下,学者们以论文的形式,对史学概论的体系、内容等方面进行了大量讨论,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教科书编写中存在的单一化和程式化(注:这一时期对史学概论问题讨论比较热烈,代表性的文章有:黄元起:《论马克思主义哲学历史科学与史学概论研究的关系》,《河南师大学报》1984年第1期;葛懋春、项观奇:《浅论历史科学概论的对象和体系》,赵俪生:《我对“史学概论”的一些看法》《文史哲》1985年第2期;姜义华:《用现代思维科学武装历史研究工作(论史学概论的核心与时代使命)》,《复旦学报》1985年第1期;江海波;《略论“史学概论”的逻辑结构》,《历史教学问题》1985年第3期;曹伯言:《“史学概论”三题》,《学术月刊》1987年第6期;张耕华:《近年来史学概论研究中若干问题讨论述评》,《历史教学问题》1987年第5期;徐万发:《史学主体与〈史学概论〉研究对象。》。《青海师大学报》1988年第4期;孙厚生:《史学概论是关于历史科学的一般性学科》。《东疆学刊》1991年第1期;庞卓恒:《唯物史观与〈史学概论〉教学》,《史学理论研究》1992年第1期:张艳国:《论“史学概论”学科体系的确定》,《学习与探索》1996年第3期,等等。)。 在上述讨论中,葛懋春、项观奇认为,“史学概论”的任务是扼要地说明历史学是怎样的一门社会科学,应该怎样研究,怎样写作。概括来说,其任务就是研究历史认识论和方法论。姜义华认为,当时已出版的几部《史学概论》,大多零碎而不完整,散乱而不系统,没有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它应该把古往今来全部史学研究活动视为一个有机整体,以揭示历史研究活动的规律。赵俪生的看法是,“史学概论”只能是拼盘,问题只是在于拼得是否好坏。这种说法看怎么理解,拼盘就不是整体,但如果拼好了,是否也可以是“有机整体”呢? 这些不同的看法说明对史学概论的定位还存在认识上的差异,而且这种差异直到今天也还没有完全得到解决。“史学概论”究竟是一个独特的研究领域呢,还只是一门课程以及为这门课程所编写的教科书而已呢?它是为初入历史学习门径的学生提供的一个入门指南呢,还是一门讲授史学理论或者历史科学理论的基本课程呢?张艳国是同意“史学概论”具有“学科体系”的,为此,这个学科体系应该由历史过程论、历史主体论、史家主体论、史学发展论、史学理论和方法论等五论构成。相应地,孙厚生认为,把史学概论简单地看成是历史学的分支学科,既不符合史学概论的研究实际,也不符合具体的教学实践。史学概论包括所有与历史科学相关的、可以归属于许多不同学科研究范围的重大内容,带有多学科的概括和综合的性质。这两种说法的大前提不同,对能否存在学科体系有分歧,但从内容上看都是主张多线索而反对单一主线的。 实际上,史学概论究竟应该是多线索的拼盘呢,还是应该具有一条主线呢?杜经国等《历史学概论》、李振宏《历史学的理论与方法》和宁可等《史学理论与方法》等,基本都把握住了“史学”或“历史认识活动”这条主线,但在某些历史学概论性著作中,似乎还存在认识和实践的脱节。就是说,各书都强调研究“史学”诸问题,但有些著作也还大量论述了“社会基本矛盾”、“民族关系”、“人物评价”等历史理论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