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语四》“古史传说”的史料价值考辨
在古史研究中,许多学者、包括一些著名学者往往引用《国语·晋语四》之说论证古 史,寻找中国文明起源的线索。但是,时至今日,倘若以科学的眼光审察,我们就会发 现,《晋语四》的“古史传说”本身并不具有“史”的性质。本文对此略作考证。 一 《晋语四》的“古说”是关于炎、黄的一段话。古往今来,这段话被广为引用。我们 先将其文录于下: (秦伯欲将女怀赢嫁给重耳,重耳因其女曾为晋怀公子圉之妻,而子圉又为兄夷吾子, 故重耳欲辞。其臣司空季子谏之曰:)同姓为兄弟。黄帝之子二十五人,其同姓者二人 而已:唯青阳与夷鼓皆为己姓。青阳,方雷氏之甥也。夷鼓,彤鱼氏之甥也。其同生而 异姓者,四母之子别为十二姓。凡黄帝之子二十五宗,其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姬、 酉、祁、己、滕、箴、任、荀、僖、姞、儇、依是也。唯青阳与苍林同于黄帝,故皆 为姬姓。同德之难也如是。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 帝以姜水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二帝用师以相济也,异德之故也。异 姓则异德,异德则异类。异类虽近,男女相及,以生民也。同姓则同德,同德则同心, 同心则同志。同志虽远,男女不相及,畏黩敬也。黩则生怨,怨乱毓灾,灾毓灭姓。是 故娶妻避其同姓,畏乱灾也。故异德合姓,同德合义,义以异利,利以阜姓,姓利相更 ,成而不迁,乃能摄固,保其土房。今子与子圉,道路之人也,取其所弃,以济大事, 不亦可乎? 《晋语四》之说起于何时,历来语焉不详。一般认为:“《国语》为汇编之书,非出 于一时一人之手”,由其所涉事实来看,“它和《左传》记录的年代大致相同”。[1]( P4)学者考证,《左传》作为一部记事体的史事,成书最迟在前430年前后不久,改编为 编年体的纪事兼解经的书,当在前352年之前。[2]就是说,《国语》也当成书于战国前 期至战国中期。属于较早的说法,这是许多人相信的原因之一。 《晋语四》所谈的这段“古史”,到战国末、秦汉时期,开始见诸几种著作,我们略 作回顾。 《大戴礼·五帝德》承《晋语四》之旨,借孔子之口说:“黄帝,少典之子也。”《 帝系》则换了个说法:“少典产轩辕,是为黄帝。”战国末期的《世本》中说:“青阳 即少昊,黄帝之子。” 《史记·五帝本纪》也承袭了《晋语四》之说:“黄帝者,少典之子。”“黄帝二十 五子,其得姓者十四人。”《汉书·古今人表》中,其“上上圣人”栏中炎帝与黄帝同 出,在“上中仁人”栏中有少典氏,正与炎帝相对。大约也正是源于《晋证四》。自此 而下,直接、间接,全部或部分援引《晋语四》的著作越来越多,不烦多引。 应当指出,上述各书引述《晋语四》并非完全照搬,每种书都作了各自的选择、增益 。如《五帝德》、《帝系》并未讲炎帝,讲了黄帝的诸多儿孙,包括颛顼、帝喾、尧、 舜、禹等,大抵是对《晋语四》“得姓者十四人为十二姓”的具体化。《世本》说青阳 黄帝子,显然源于《晋语四》,但在其“居篇”中,不言黄帝与姬水之关系。又如《史 记》,虽引用《晋语四》数语,但不言黄帝姓姬,而曰“姓公孙”。 然而,后世学者,尤其是当今学者省去了古人“选择”之功夫,对《晋语四》之引用 不但“兼收并蓄”,还据之推演发挥,炎黄的“事迹”越来越具体、细致。试引两例: 《国语》内说:“昔少典氏娶于有蟜氏,生黄帝、炎帝。黄帝以姬水成;炎帝以姜水 成。成而异德,故黄帝为姬,炎帝为姜。”……炎帝氏族的发祥地在今陕西境内渭水上 游一带……黄帝氏族的发祥地大约在今陕西北部。[3](P41-43) 以炎黄二帝的传说作为中华文明的起源,并不是现代人创造的,乃是古已有之的说法 ……《国语》云:“少典娶有蟜氏女,生黄帝、炎帝。”……少典不是个人,而是一 个方国部族的称号,炎帝、黄帝都由少典氏衍生分化出来……炎帝早于黄帝,据《帝王 世纪》讲,其间共历八世……据《国语》,黄帝之子有二十五人,其得姓者十四人,但 只有十二姓……《大戴礼·帝系》详细记载了黄帝二子的后裔谱系,参以《纪年》、《 山海经》、《世本》、《史记》等书,可以看到古代一些重要的王朝和方国都出于这二 子。[4] 这两段都出自现当代著名学者,足见《晋语四》之说影响之大,也可反映中国文明起 源史研究的趋向。自然,这也就引发了对《晋语四》史料价值的审视。 审视“古说”似涉“疑古”之嫌,而近年来“疑古”几乎就是否定中国古老文明的代 用语。其实,我并不主张“疑古”,但在科研中又常常有“进退失据”之感:《晋语四 》之说与《诗经》、《左传》以及《国语》其它篇章中所载古说多有冲突,到底应当相 信“谁”?对于这个问题,古往今来大致有三种方法:一是如晋人皇甫谧:对各说一概 相信,并试图将其“统一”起来,于是,在他所著的《帝王世纪》中就出现了“黄帝生 于寿丘,长于姬水,居于轩辕之丘,”“自穷桑登帝位”这类海阔天空的“神聊”,这 大约可称为极端“信古”,这显然是非理性的。二是如顾颉刚等“古史辨派”,在分析 比较的基础上指出其“伪”的性质。其方法是科学的,态度是严肃的。三是择其所宜, 为我所用。某些学者对《晋语四》深信不疑,且以别人不信为“疑古”,为否定中国古 老文明。但对其它说法则视而不见、弃而不用。他们是反对“疑古”而主张“信古”、 “释古”的,但实际上,信了这一说而丢弃更古、更集中的说法不也是“疑古”么? 我不敢轻于“疑古”,也不愿盲目“信古”,所以,决心跳出“疑古”、“信古”这 类超越科学的、非理性的框框,自己做一番认真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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