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些穆斯林学者对政府这项法令的反对和批评,主要是出自他们对苏哈托政府的强烈不满。这些不满来源于新秩序政府不能满足虔诚的穆斯林们对政府的政治和宗教方面的,他们认为是合理和合法的要求,以及社会经济上的不平等。这些要求包括:根据1945年宪章的规定,所有伊斯兰教徒必须履行伊斯兰教法;恢复1960年被苏加诺总统封杀的马斯友美党的合法地位;以及按照宪章规定恢复文官统治制度等等。(注:参见Muhammad Kamal Hassan,Muslin Intellectual Response to"New Order"Modernization in Indonesia,'preface'Kuala Lumpur,1982.) 然而,穆斯林各派对政府的这项法案的回应有所不同,他们之间存在不同的观点。以穆斯林势力对政府的这项法案的回应态度看,大体上可以分成三个派别,即新现代主义派、温和的理想主义派和激进的理想主义派等。 1.新现代主义派 所谓“新现代主义”派(或新现代派),泛指那些在本世纪60至70年代期间,于穆斯林传统主义者(NU)和穆斯林现代派(Muhammadijah)中间成长起来的年轻穆斯林知识分子。其中, 努尔索里斯·玛吉德(Nurcholis Madjid)和阿布杜拉赫曼·瓦希德(Abdurrahman Wahid)是新现代派的主要代表人物。(注: See Democracy in Indonesia 1950s-1990s,edited by David Bourchier and John Legge,Monash University,1994,p.142.)他们进步的新现代主义思想与其父辈的传统观念有明显的区别,在同龄的青年知识分子中影响很大。他们一直努力于革新传统的穆斯林观念,提倡新的伊斯兰教思想;力图通过接受“潘查希拉”基本原则,消除横梗在穆斯林势力与军人政权之间的障碍;希望在“潘查希拉”的框架里,从社会文化方面发展伊斯兰教,最终达到改变印尼社会现状的目的。因此,他们在70年代初,掀起了一场伊斯兰教“革新运动”(Gerakan Pembaharuan)。 这些被称为“1966年一代”的青年穆斯林知识分子,亲身经历了苏加诺“旧秩序”时期印尼社会的动荡不安和经济落后给人民带来的苦难。他们渴望“新秩序”政府能带来一个政治稳定、社会安宁、经济发达的现代化的印尼。对以往的、其父辈时期的无休止的政治思想斗争极为厌倦。因此,他们要求革新在他们看来已经陈旧的伊斯兰教思想,以适应新时代的要求。针对老的穆斯林改革派领袖如穆罕默德·纳席尔等所提出的“伊斯兰教是个完美的宗教,它不仅是人们私人生活的行为规范,而且是社会、政治及经济生活的准则;伊斯兰教不能和政治分开;印尼必须实行伊斯兰教法,并建立伊斯兰教国家”(注:德莱尔·诺尔:《印尼现代派穆斯林运动1900-1942》,牛津大学出版社,新加坡,1973年版,第291~295页。)的观点,玛吉德提出异议。他指出:人的精神生活可以用宗教来规范,而时世则应靠世间的逻辑来约束;人作为真主在世间的代表,应该用自己的头脑来考虑问题,管理自己的事务;对于穆斯林来说,具有自由思想是非常重要的,只有自由思想,才有创造力。因此,伊斯兰教只能是人们私人生活的行为规范,而不能用来治理国家。他认为,伊斯兰教从创立的那一天起,从来不曾想成立伊斯兰教国,且历史上也没有伊斯兰教国的存在。玛吉德的政教分离的主张,当然会受到苏哈托政府的欢迎,从而达到消除苏哈托政府与穆斯林之间的心理障碍。 新现代派的另一个代表人物是著名作家、伊斯兰教士联合会(NU)的领袖阿布杜拉赫曼·瓦希德,他认为印尼是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为了维护和巩固印尼国家和民族的统一与完整,穆斯林不应该极力主张建立伊斯兰教国家,而是要奉行“潘查希拉”思想。在他看来,印尼是否建立伊斯兰教国家并不重要,事实上,伊斯兰教是大多数印尼人的信仰,伊斯兰教要想改变印尼社会的现状,最佳途径是通过文化生活方面的潜移默化,最终达到改变社会现状的目的。 由玛吉德和瓦希德等人所掀起的印尼70年代“伊斯兰革新运动”的宗旨之一是想改变穆斯林们的奋斗方向,从原来敏感的“意识形态之争”转向社会文化方面的努力,力图在“潘查希拉”的框架下发展伊斯兰教,以避免伊斯兰教与国家思想的冲突。在他看来,只要印尼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伊斯兰教社会,那么印尼的政治体制自然会发生变化,社会公正与民主则指日可待,这是不必用武力就能达到的。 2.温和的理想主义派 温和的理想主义派或称为温和派,主要是那些保持原伊斯兰改革派观点的知识分子,如纳席尔等。他们认为伊斯兰教是一种完美的文化。除了作为一种宗教以外,它还是人类共同的思想体系。 (注: State and civil society in Indonesia,Edited by Arief Budiman, p.464.)因此,不能把伊斯兰教看成仅仅是用来规范人们私人生活的宗教。持这种观点的知识分子还有像阿米安·赖斯( M.Amien Rais)、伊玛杜丁(M.Imaduddin)、加拉鲁丁·拉赫玛特(Jalaluddin.Rahmat)等。他们接受“潘查希拉”思想,是因为苏哈托政府采取了强制的措施,他们只好接受。印尼第二大伊斯兰组织“穆罕默蒂雅”的主要领导人之一阿米安·赖斯形象生动地道出他们接受“潘查希拉”的真实想法:倘若把印尼政府比喻成一部大巴的话,那么,“潘查希拉”就好比是车票,没有车票,我们就不可能坐上车去。(注:State and civil society in Indonesia,Edited by Arief Budiman,p.488.)可见, 温和派在一定程度上对苏哈托政府采取妥协的态度。然而,他们并不一定要与政府的思想真正保持一致,他们仍然可以在穆斯林群众中传播自己的观点,扩大和增强群众的伊斯兰教意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