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志》政治思想分析(2)
二、刘劭对政治人才的选拔所作的经验总结 政府中各种官职的人选应具备什么标准、如何选拔等等,这是《人物志》讨论的重点。我们把这一部分内容称作刘劭的政府人才论,按抽象分类法、具体考察法、察举制的弊端三个方面进行介绍和评价。 (一)抽象分类法 “人才不同,能各有异”,政府官员的任用原则是“量能授官”,区分各类人才、辨别能力专长是选拔官吏的基础工作。刘劭从不同的角度对人才加以分门别类,提出几套系统的抽象分类法。 1.性格分类法在《体别》篇中,刘劭把人才按照性格的不同区分为六对十二种类型,它们是:(1)强毅——柔顺;(2)雄悍——惧慎;(3)凌楷——辨博;(4)弘普——狷介;(5)休动——沉静;(6)朴露——韬谲。 刘劭对每一类人才都极其简洁准确地给以评价,指出其优点、缺点及如何使用。我们可以从刘劭对强毅——柔顺这一对性格类型的分析中来了解他的这一分类体系。 强毅与柔顺之人具有对立的性格特征。前者的特征是“厉直刚毅”,优点是能够纠正别人,缺点是苛求于人。后者的特征是“柔顺安恕”,优点是宽容大度,缺点是决断不足。他们的对立还表现在各自坚持自己或刚或柔的一面,反对对方的特点。这两种人在政府工作中有不同的用场,强毅之人必然执法严明,可以从事法律工作,但不可以担任微妙而需要灵活的工作,即“可以立法,难与入微”。而柔顺之人虽然可以按常规办事,但却不可以处理干脆果断、解决疑难的工作,即“可以循常,难以权疑”。 在心理学中,“性格是一个人比较稳定的对现实的态度和习惯化的行为方式”⑥。性格必然影响人的行为,并反映在政治生活中。将政治人才按性格不同加以分类,以便于认识人才、使用人才,这是一种比较科学的方法。 2.专业分类法在《流业》篇中,刘劭根据“流业”对人才加以分类。所谓“流业”,大体上相当于今天的专业。刘劭划分专业的主要依据是对不同学问的掌握情况。他认为最基本的学问是“三材”,即“德”、“法”、“术”三门学问。对这三门学问掌握的情况不同,就造成了八种不同的人才: 一个人如果很好地掌握了德、法、术三门学问,“兼有三材,三材皆备”,就属于“国体”之人。“国体”的意思是明于治国之大体。“其德足以厉风俗,其法足以正天下,其术足以谋庙胜”,可以担负“三公之任”,坐而论道。兼有三材但比国体之人略逊一筹者,称作“器能”,能够把握朝政大事,可担负“冢宰之任”,统率百官。只具备“德”的人叫作“清节之家”,“德行高妙,容止可法”,可担负“师氏之任”,在朝廷中“激浊扬清,师范僚友”。掌握着“德”而不如“清节之家”那样超脱,而是喜欢挑剔别人的毛病,这种人叫作“臧否”,可以担任“师氏之佐”,在政府中“变察是非”。掌握了“法”的人叫做“法家”,特点是能够“建法立制,强国富人”,可以担负“司寇之任”,做法制工作。掌握了“法”但与“法家”相差较远的是“伎俩”(技艺,包括工艺制造和土木工程学),可担负“司空之任”,组织建筑和工艺工作。掌握着“术”的人称为“术家”,善于“运筹通变”,“策谋奇妙”,可以担负“三孤之任”,出谋划策。掌握着“术”但不及“术家”的人,称作“智意”,“不能创制垂则,而能遭变用权,权智有余,公正不足”,可担任“冢宰之佐”,辅助宰相工作。 另外还有四类人才,他们的专业知识在三材之外。“能属文著述”的称作“文章”,可担负“国史之任”;“能传圣人之业,而不能干事施政”的是“儒学”,可担负“安民之任”,“辩不人道,而应对资给”的称作“口辩”,可担负“行人之任”;“胆力绝众,材略过人”的称作“骁雄”,可担负“将帅之任”。 专业分类把人才的学问专长与政府工作的实际需要联系起来,目的是让人才扬长避短,保证政府各部门负责人专业对口。从专业角度对人才进行系统的分析与阐述,这在中国古代政治思想史上也是一种很突出的观点。 3. 能力分类法在《材能》篇里,刘劭按照不同能力对人才做了分类。他把人的能力分为自任之能、立法之能、计策之能……等八种类型,具有特定能力的人才可以在政府中担任一定的职务,在政治工作上形成一定的特色。关于能力与职务的联系,在本文第三部分再谈。 刘劭对人才的分类主要有上述几种。他的分类为政府用人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参照标准。值得强调的是这些标准还体现了一种特色,即对人才不求全责备,尤其是不把品德作为人人必需的标准。在这一点上,刘劭把曹魏政权的用人政策具体化了。汉末三国,由于长期战乱造成了人才匮乏,而征战时期对人才又有特殊要求,因而曹操在用人上及时大胆地提出了“唯才是举”的口号,认为“治平尚德行,有事尚功能”,即使“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的人都应举荐使用。曹操提出的用人政策,在魏国建立后仍有延续,魏文帝黄初三年下诏“令郡国所选,勿拘老幼,儒通经术,吏达文法,到皆试用”。明帝青龙四年关于选才的诏书中强调“无限年齿,勿拘贵贱”⑦。刘劭的人才分类体现了曹魏时期在用人路线上以才为重的原则。《人物志》中某些关于才行关系的论述与曹操的思想极为一致。比如刘劭认为“宽恕之人不能速捷,论仁义则弘详而长雅,趋时务则迟缓而不及”(《材理》篇),与曹操“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的说法就有相通之处,同样表达了才先于行的观点。但刘劭与曹操也有区别。曹操关于“唯才是举”的论述有矫枉过正、言语偏激的一面,刘劭则在重视才干的同时纠正了偏激的倾向,力图更合理地使用人才。如果说曹操有政治家敏锐的头脑与大刀阔斧的开拓精神,刘劭则有思想家冷静的思考和精密的设计。从曹操的用人思想到刘劭的系统理论,表明一种进步思想的发展与渐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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