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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氏春秋》政治思想的特点(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宁波师院学报(社科版 管敏义 参加讨论

有人认为剥削阶级只有为私的思想,没有为公的思想。这种看法未免失之于偏。其实,在阶级社会中,各个阶级都有自己的公私观。《吕氏春秋》贵公去私思想,有着明显的封建地主阶级的标记。它所谓的“公”,是地主阶级的“公”,要求人们把地主阶级、封建国家的整体利益、长远利益放在第一位,把局部利益、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它所谓的“公家”,是指封建国家;所谓“公家所有”,是指封建国家所有,绝不是指天下归劳动人民所有。在具体论及天下归属问题时,指出天下归以下两种人:一是“行君道者”,他是“万民之主。”二是天下的贤人,君主要把土地分封给他们。天下归这两种人所有,实际上就是归地主阶级所有。“天下非一人之天下,天下之天下”的真实含意是:天下不是天子一个人的天下,是整个地主阶级的天下。所谓贵公去私,当然也不是要实行公有制、取消私有制。《吕氏春秋》明确主张实行封建的私有制,反对公有制。《审分》说:“今以众地者,公作则迟,有所匿其力也;分地则速,无所匿迟也。”
    《吕氏春秋》提出贵公去私的主张,其政治目的是十分明显的,这就是为了巩固刚刚诞生的封建政权。要求地主阶级的成员,特别是地主阶级的当权派——从天子到各级官吏,在整体利益与局部利益、个人利益发生矛盾时,放弃局部利益、个人利益。这是封建社会处在上升时期,地主阶级的先进分子提出的一种进步的政治主张。由于封建国家是建立在封建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的,地主阶级本身就具有自私性、封建性、残暴性等阶级本性,地主阶级分子很难做到贵公去私。为了使最高统治权掌握在“行君道者”手中,《吕氏春秋》设计了两个方案:一是实行禅让制,要求君主主动把君位让给贤人。由于它没有找到——也不可能找到保证这种制度必须实施的办法,因而成为空想。二是用暴力推翻“非君”。这是切实可行的,以后的历史不断发生这种现象。
    二、主张用义兵统一天下
    战国时期,各家都曾提出统一天下的要求。如何统一?各有各的主张。法家主张武力统一。商鞅在秦国实行富国强兵政策,奖励耕战,不断出兵扩大领土。儒家主张用仁义统一。孟子反对兼并战争。他说“春秋无义战,”要求对“善战者”处以极刑。墨家主张“兼相爱”、“交相利”,反对战争,提倡“非攻”。宋钘、尹文主张“禁攻寝兵”。惠施、公孙龙主张“偃兵”。面对这些互相对立的观点,吕不韦抱什么态度?他在秦国执政后,继续执行商鞅的富国强兵政策,所不同的是,他理直气壮地提出“义兵说”,为秦国正在进行的统一战争提供理论依据。
    《吕氏春秋》吸收墨家关于“义”的观点,把“义”置于“仁”之上,认为义是“百事之始也,万利之本也。”(《无义》)义就是利人。“义之大者,莫大于利人。”(《尊师》)墨子把“义”和“兵”对立起来,认为行义必反战。《吕氏春秋》改造这种思想,把“义”和“兵”结合起来,“凡兵之用也,用于利,用于义。”以“义”为标准,区分不同性质的战争。支持正义的战争,反对非正义的战争。“兵苟义,攻伐亦可,救守亦可。”(《禁塞》)义兵的目的有二:一是“诛暴”。义兵讨伐暴君是为了拯救受苦的人民。“兵诚义,以诛暴君而振苦民,民之说也,若孝子之见慈亲也,若饥者之见美食也,民之号呼而走之,若强弩之射于深溪也,若积大水而失其壅堤也。”(《荡兵》)二是“攻乱”。乱则害民,讨伐乱国是正义的行动,所以说“攻乱则义。”(《应同》)
    为了实行义兵说,吕不韦注意改正秦国攻策上的错误。秦自商鞅变法以来,一直按斩首数目奖励军功。根据《史记》有关记载统计,从秦孝公到秦昭王,斩首在一百三十万以上。仅长平一战,秦军坑杀战俘就达四十五万。这种野蛮的、一味屠杀的政策,激起了六国军民强烈的反抗。秦军也受到很大的损失。《吕氏春秋》对长平战役中秦军的暴行提出了严肃的批评。《应言》指出:“秦军虽大胜于长平,三年然后决,士民倦,粮食〔索〕。”吕不韦从中吸取经验教训,改变这种传统政策。首先,宣布山东六国为乱国,六国之君为暴君,把秦师标榜成义兵。《怀宠》为义兵拟了一篇檄文,说明出师的目的:“今兵之来也,将以诛不当为君者,以除民之仇而顺天之道也。”其次,为义兵规定了严明的纪律:“不虐五谷,不掘坟墓,不伐树木,不烧积聚,不焚室屋,不取六畜。”再者,制订出优待俘虏、分化瓦解敌军的政策。规定所获俘虏,经过审查,释放回家。只有对顽抗到底的敌人,才给予消灭。“民有逆天之道、卫人之仇者,身死家戳不赦。”攻克敌国以后,选拔贤良,振恤贫困,敬礼长老,救出无辜的“罪人”,使“贤者荣其名,而长老说其礼,民怀其德。”(《怀宠》)这种恩威并施的政策是卓有成效的,吕不韦在执政期间曾作过尝试。史书虽然没有记载这方面的具体情况,但我们可以从以下事实中得到证明:第一,吕不韦执政期间,秦国胜利地进行了十次大的战争,消灭了东周,打败了韩、赵、魏、卫、楚等国,十三年中,仅有一次斩首三万的记录,这与秦昭王以前斩首一百三十万相比,已大不相同。第二,庄襄王元年,吕不韦亲自带兵消灭东周后,对东周君采取宽大政策。“不绝其祀,以阳人地赐周君,奉其祭祀。”(《史记·秦本纪》)第三,秦始皇二年,秦灭卫国,将卫君角从濮阳迁至野王(河南沁阳),让他在那里维持名义上的君主。
    在义兵说指导下,秦军取得重大胜利。到吕不韦罢相时,秦国获得的土地,至少有十五个郡,占统一以后全国总郡数近二分之一。更重要的是,六国的军事力量受到沉重打击,再也无法联合起来进行反抗,只有等待一个个被消灭。后来,秦始皇仅用了十六年就完成了统一大业。
    三、建立中央集权与分封制相结合的封建制度
    《吕氏春秋》对战国以来天下分裂、诸侯割据的局面深恶痛绝。指出“当今之世,浊甚矣。黔首之苦,不可以加矣。”(《振乱》)诸侯之间的兼并战争“所残杀无罪之民者,不可为万数;壮佼老幼胎{K1B103.jpg}之死者,大实平原。”“以至于今之世,为之愈甚,故暴骸骨无量数,为京丘若山陵。”(《禁塞》)这种局势,特别在“天子绝世”以后更为严重。“今周室既灭,而天子已绝。乱莫大于无天子,无天子则强者胜弱,众者暴寡,以兵相残,不得休息。今之世当之矣。”(《谨听》)产生强胜弱、众暴寡、以兵相残的根源就在于“无天子”。《吕氏春秋》认为只有统一天下,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制,才能改变这种局面。《执一》说:“王者执一,而为万物正。军必有将,所以一之也;国必有君,所以一之也;天下必有天子,所以一之也;天子必执一,所以抟之也。一则治,两则乱。今御骧马者,使四人,人操一策,则不可以出于门闾者。”中央大权集中于天子一人之手,是国家平治的先决条件,如果由二人或二人以上来发号施令,天下就要大乱。
    《吕氏春秋》在主张建立中央集权的君主制的同时,主张“多封建”。值得注意的是,作者是把“多封建”作为分散地方割据势力、加强中央集权的一种手段提出的。《慎势》说:“众封建,非以私贤也,所以便势全威,所以博义,义博利则无敌。无敌者安。”为了使天子达到势无敌的目的,作者制定了分封诸侯的原则:“王者之封建也,弥近弥大,弥远弥小,海上有十里之诸侯。以大使小,以重使轻,以众使寡,此王者之所以家以完也。”以大国控制小国,以中央控制地方,从而加强中央集权的力量。“位尊者其教受,威立者其奸止,此畜人之道也。故以万乘令乎千乘易,以千乘令乎一家易,以一家令乎一人易。尝识及此,虽尧舜不能。诸侯不欲臣于人,而不得已,其势不便,则奚以易臣?权轻重,审大小,多建封,所以便其势也。”
    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的矛盾,是地主阶级不同集团之间阶级矛盾的一种表现,是中国封建社会始终存在的一个基本矛盾。它是由中国封建社会的本质决定的。《吕氏春秋》把多封建作为分散地方势力的一种手段。这种政策在一定条件下起过不同程度的作用。战国时期,秦国在实行郡县制的同时,也曾进行过分封。汉初,也曾实行过分封制。这在当时都曾起过稳定局势的作用。但是随着地方势力的发展,地方分权势必与中央集权发生冲突,甚至出现取而代之的局势。这是中国封建社会固有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封建社会本身无法克服的,当然也不是地主阶级的思想家所能解决得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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