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出的新观点 1.关于中国革命史分期的三阶段说 自20世纪60年代中期,前苏联史学界就开始放弃中国史学界对中国革命史和中共党史的传统革命战争分期法,认为中国史学界的分期法不科学,不符合历史发展进程。有的学者提出,“应以革命主要目标、革命进程内容和斗争方式为分期的基本标准”。有的学者认为,“作为分期标准,还应考虑到社会经济的进步和政治制度的改革,以及中国国际地位和世界历史进程的变化”。还有的学者认为“应主要以革命任务的变换为标准”,结果分出了不同的时期或阶段。进入90年代,列宁格勒大学东方系教授Л。A.别列兹内提出了新的中国革命史分期法,即三阶段说,他认为,“20世纪上半叶中国发生的一系列革命事件(从1912年推翻清朝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构成了一个目标为清除旧制度(实质上是中世纪制度)、恢复国家实际主权和摆脱殖民地附属地位的斗争时代”。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半个世纪的革命进程就其总目标而言是一致的,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有质的变化,经历了三个阶段”。他指出,革命的第一阶段,即开始阶段,是由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清除了以清朝统治为代表的传统政治体制,这次革命就其具体目标和结局而言是一次反清反君主制的政治革命,但它未能为建立崭新的国家体制奠定基础。实际上,传统政治体制的基础未被摧毁,只是为宣告成立中华民国这个虚伪的现象所掩饰。尽管如此,辛亥革命还是在漫长的革命征途上迈出了第一步,摧毁了两千年的皇权体制。第二阶段的主要内容仍是争取实现首要的民族目标,即建立崭新的国家体制,具体而言是争取用资产阶级民主国家体制取代反动军阀政权。到20年代中期,以国共合作为支柱并宣布自己为国民政府的广州革命政府,本来可以成为新的资产阶级国家体制的萌芽,但到1927年夏,即国民党右翼发动四月政变之后,统一战线瓦解,该政府不复存在,出现了新的国民党政权。这个阶段以1925至1927年革命的失败而告终。从20年代末到40年代末这20年,别列兹内教授认为是中国革命进程的第三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共提出了社会发展的非资本主义选择。20年代末以来中国事态发展的一个特点,正是在于力图把实现这种选择的可能性变成现实,走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作为一个社会形态发展过程的资本主义发展被中断,这个阶段结束。(注:Л。A.别列兹内:《有争议的中国革命史概念问题》,载《列宁格勒大学学报(历史、语言、文学版)》1990年第2期。) 别列兹内教授从恢复国家实际主权,建立崭新国家体制的角度,把中国20世纪上半期的革命过程分为三个阶段,这是一个新的思路,但目前还没有被俄罗斯中国史学界所接受。 2.关于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成因和目的 俄罗斯学者根据新发表的共产国际档案材料,对第一次国共合作的成因提出了新的看法。莫斯科大学亚非学院教授梅利克谢托夫认为,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作出关于共产党员以个人身分加入国民党的指示,是在中共和莫斯科力求建立党际间联盟和孙逸仙建议共产党人解散自己的政党并加入国民党的情况下作出的某种妥协。而这种联合的生命力则取决于“莫斯科”(和中共)在中国革命中的战略和策略的性质,取决于“莫斯科”和国民党的政治目标的吻合。1923年1月孙越签署的联合宣言就说:“孙逸仙博士认为,现在共产主义制度以至苏维埃制度不能引入中国,因为那里不存在顺利确立共产主义或苏维埃主义所需要的条件。俄罗斯联邦全权代表完全赞同这种看法,并认为,中国最迫切和最重要的任务是实现国家的统一和取得国家的彻底独立。”这位学者认为,对于孙逸仙来说,这种政治纲领是固有的,而对于人数不多、忠实于不断革命思想的中共来说,则很难迈出这一步。那么为什么中共最后同意加入国民党呢?梅利克谢托夫认为,对于这种急剧的转变,共产国际二大决议起了很大作用。这次会议为东方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提出了反帝反封建的民族解放革命构想和与此相联系的统一战线构想。这是列宁的思想,它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在推翻帝国主义统治之前,要取得殖民地和附属国的社会解放是不可能的。可见让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是贯彻执行列宁的统一战线思想,即在统一战线范围内,共产党员应努力占据主动的领导地位,并在取得成功的情况下尝试使正在获得解放的国家走上非资本主义发展道路。(注:A.B.梅利克谢托夫:《中国革命战略和策略的相互关系问题》,载《中国、俄国和东北亚其他国家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的合作前景》第2册,莫斯科1997年版。) 远东研究所的一些学者认为,当时共产国际和中共对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这种做法的理解是:实质上这是一种策略手段,目的在于通过国民党向与它有联系的工人群众和组织渗透,并从国民党那里夺取这些工人群众和组织,同时在国民党内部建立稳固的共产党集团,实际上也就是分裂国民党,由共产党人夺取国民革命运动的领导权。他们指出,中共代表刘仁静在1922年11月共产国际四大上的发言非常坦率地谈到了这些思想,大会的秘密决议案《中国共产党的任务(对东方问题提纲的补充)》和维经斯基给中共中央的信(1922年8月)对共产国际政策所作的解释都含有这种指导思想。(注: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第一研究部译:《联共(布)、共产国际与中国国民革命运动(1920-1925)》、北京图书馆出版社1997年版、第25~26页。) 俄罗斯学者的这些看法与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于1923年作出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和中共三大通过的《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决议案》的精神不完全一致。中共三大接受共产国际关于同国民党合作的主张,是考虑到当时党“应该以国民革命运动为中心任务”,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是要推进国民革命,“努力扩大国民党的组织于全国,使全中国革命分子集中于国民党”,所以很难说当时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实质上就是要分裂国民党,夺取对国民革命运动的领导权。 3.关于“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限问题 俄远东研究所历史学博士格卢宁和格里戈里耶夫认为,中国史学界使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概念不完全符合实际,时限不好确定。中国史学界使用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概念,按定义包含工人阶级领导因素(领导权),使用这个概念,即使接受工人阶级的领导是通过中共实现的、是通过它的领导作用体现出来的这样的论点,也需要提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时限问题,至少是它的上限问题。但是无论中共在开展民族解放运动过程中的活动以及在准备和进行1925至1927年民族革命过程中的活动具有多么大的历史意义,都必须承认,在这次革命中,共产党不是领导力量。从20年代末到30年代中期,中共领导了在苏维埃口号下的革命斗争,但这场运动就其规模而言,是有限的,是地区性的。尽管它为以后斗争阶段的发展创造了重要前提(党和军队的骨干、游击战的经验和农村工作经验),但在当时,还不可能对政治进程的内容、对全国解放斗争的性质产生决定性影响。在抗日战争时期的解放区和根据地的解放进程中,中共才开始在越来越大的范围起主导作用。在国民党发生危机和1946至1949年的内战时期,中共在全国范围内充分显示了它的主导作用。因此两位学者认为不好确定“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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