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纪传疑年录(2)
四、吴明彻 《陈书》卷九《吴明彻传》云:“(太建)九年,诏明彻进军北伐。……军至吕梁,周徐州总管梁士彦率众拒战,明彻频破之,因退兵守城,不复敢出。明彻仍迮清水以灌其城,环列舟舰于城下,攻之甚急。周遣上大将军王轨将兵救之。……众军皆溃,明彻穷蹙,乃就执。寻以忧愤构疾,卒于长安,时年六十七。” 按:《陈书》本传唯载明彻享年六十七岁,至于卒年,则以“寻”一字带过。《南史》卷六六《吴明彻传》则享年、卒年均不载。又《资治通鉴》卷一七三《陈宣帝太建十年》二月条虽载明彻为北周所俘,送至长安,受封而卒,然有问题,今录其文字如下:“甲子,明彻决堰,乘水势退军,冀以入淮。至清口,……众溃,明彻为周人所执。……周主封吴明彻为怀德公,位大将军。明彻忧愤而卒。”似吴明彻死于太建十年(578年)二月。但甲子已是二月二十七日,明彻此日始被俘于清口(今江苏省清江市),自清口至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约二千五百余里,以当时交通条件而言,明彻必不能于当月即被送抵长安,故也不可能于此月即死。这是《资治通鉴》“连类及之”的记事笔法,因叙述清口之役而附带记及明彻之死,不能作为明彻死于太建十年(578年)二月的凭据。又检《建康实录》卷二○《陈高宗孝宣皇帝篇》云:“(太建)十年……夏六月……,是月,司空吴明彻薨。……卒于长安。”从明彻被俘时间、地点及当时交通条件来看,有此可能。但还有更可靠更准确的史料,检庾信《庾子山集》卷一五有《周大将军怀德公吴明彻墓志铭》,内述明彻之卒年月日及享年甚详,与《陈书》、《建康实录》所载颇不同,而最可信从,今迻录其文字于下:“大象二年七月二十八日,气疾暴增,奄然宾馆,春秋七十七。”庾信本南朝人,曾与吴明彻同在东宫为官,后因出使,遂羁留于北朝,常有乡关之思。明彻被俘至长安,乃其昔日之故人,而遭遇亦颇相似。明彻死,庾信为撰墓志铭,迨由此故,也为后世留下了吴明彻最为翔实可靠的卒年、享年资料,今从之。明彻既死于周大象二年,即陈太建十二年(580年),享年七十七岁,推之则生于梁天监三年(504年)。 五、陈昌(衡阳献王) 《陈书》卷一四《衡阳献王昌传》云:“高祖第六子也。……及高祖东讨侯景,……昌……为景所囚。景平,拜长城国世子、吴兴太守,时年十六。……(天嘉元年)三月……济江,于中流船坏,以溺毙。” 按:陈昌返国过江,为其堂兄文帝陈茜派人坏船溺死,《陈书》尚讳言其事,《南史》卷六五《陈宗室诸王·衡阳献王昌传》则直书:“(天嘉元年)三月……济江,于中流殒之,使以溺告。”然二书均未载陈昌死时得年几何。不过,根据上引“景平,拜长城国世子、吴兴太守,时年十六”这一段文字,我们仍可准确地推算出他的生年及得年。上引文中之陈高祖,即陈朝开国君主陈霸先,其平定侯景之乱的时间是梁承圣元年(552年)。陈昌之拜长城国世子、出任吴兴太守必在此年,因同年稍后,昌即被梁元帝召往江陵矣。承圣元年时陈昌年十六岁,以此逆推,当生于梁大同三年(537年),至天嘉元年(560年)溺死,得年为二十四岁。 六、王通 《陈书》卷一七《王通传》云:“(太建)六年,加特进,侍中、光禄、佐史并如故。未拜卒,时年七十二。” 按:《南史》卷二三《王彧传附王通传》所载略同,唯缺享年,兹不录。据上引文,王通卒于太建六年(574年),享年七十二岁,自当生于梁天监二年(503年)。然与其他史料对勘,则有疑窦生焉。据《南史·王彧传》,知王通兄弟共有九人,通排行第六,其第五兄为王佥,《梁书》卷二一有传,传云:“太清二年十二月卒,时年四十五。”王佥之死既在太清二年(548年),应生于梁天监三年(504年)。如此,佥反小于其弟王通一岁。而《梁书》、《陈书》均为姚思廉所撰,王佥、王通兄弟各入一书,其年岁龃龉颠倒、不相照应如此。今亦未能定其是非,姑存疑,以俟后考。 七、韦载 《陈书》卷一八《韦载传》云:“太建中卒于家,时年五十八。” 按:《陈书》本传虽有韦载之享年,而于其卒年则泛云“太建中”,使人不得要领。《南史》卷五八《韦睿传附孙载传》既无“太建中”,也无享年,更是语焉不详。唯《建康实录》卷二○《陈高宗孝宣皇帝篇》云:“(太建)十年春正月……是月,散骑常侍、太子右卫率韦载卒。……年五十八,卒于家。”可补《陈书》本传之阙,今从之。韦载之卒既在太建十年(578年),享年五十八,应生于梁普通二年(521年)。 又,关于韦载之卒年及死因,别有一说,兹附于后。《太平广记》卷一二○韦戴条引《还冤记》云:“陈武帝霸先既害梁大司空(应作太尉)王僧辩,次讨诸将。义兴太守韦戴,黄门郎放(应作政)之第四子也,为王公固守。陈主频遣攻围,不克。后重征之,诱说戴曰:‘王公亲党,皆已殄灭。此一孤城,何所希冀,过尔相拒耶?若能见降,不失富贵。’……戴遂开门。陈主亦宽信还扬都。后陈主即位,遣戴从征,以小迟晚,因宿憾斩之。寻于大殿视事,便见戴来。惊走入内,移坐光严殿,戴又逐入。顾访左右,皆无所见,因此得病死。”从文中历官义兴太守及先拒后降陈霸先等事看,此韦戴当即韦载,戴、载形近而讹也。若依此文,则韦载并非善终,且早在陈霸先即位的永定年间(557-559年)即已被杀,与《陈书》、《南史》、《建康实录》所载大相径庭。《还冤记》为颜之推撰。之推本南朝人,后沦入北朝,与庾信遭遇相似,撰此书时,在北朝已久,于梁、陈间事,多系传闻之辞,非实录也,且小说家言,语涉荒诞,今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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