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是 伟大的历史实在、社会和国家,实际上对于任何“体验”总是具有先行决定性的(中略),其实历史并不隶属于我们,而是我们隶属于历史。早在我们通过自我反思理解我们自己之前,我们就以某种明显的方式在我们所生活的家庭、社会和国家中理解了我们自己。[③c] 《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出生于一个“质易而长厚”之书香仕宦世家[④c],成长于一个右文之朝代。宋代文化非但“承上启下”[⑤c],直如陈寅恪所谓“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年之演变,造极于赵宋之世[⑥c]。”这样的一种“历史实在”,对于司马光史观之形成具有先行决定性如传释学理论之“前见”言,可以想知;而传释学之“应用”与“前见”,借对《资治通鉴》,特别是其中“臣光曰”[⑦c]史论之分析,可说是一而二、二而一。因为“资治”故,“臣光曰”中不免带有几分英雄史观之色彩:“天生蒸民,其势不能自治,必相与戴君以治之。”[⑧c]“资治”即应用,观其不避讳汉武帝、唐玄宗此等“圣明君主”之短,以求宋帝有所借鉴可知: 孝武穷奢极欲,繁刑重敛,内侈宫室,外事四夷,信惑神经,巡游无度,使百姓疲敝,起为盗贼,其所以异于秦始皇者无几矣[⑨c]。 明皇恃其承平,不思后患,殚耳目之玩,穷声技之巧,自谓帝王富贵皆不我如,欲使前莫能及,后无以逾,非徒娱己,亦以夸人[⑩c]。司马光因受博学于文等环境薰陶故,遂约之以礼,主张礼治;此主张自即其论史之“前见”: 臣光曰:臣闻天子之职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分,分莫大于名。何谓礼?纪纲是也。何谓分?君、臣是也。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①d]。 夫礼,辨贵贱,序亲疏,裁群物,制庶事,非名不著,非器不形;名以命之,器以别之,然后上下粲然有伦,此礼之大经也。[②d]而礼乐并称,并以见威仪,治军亦以礼: 礼者,圣人之所履也;乐者,圣人之所乐也[③d]。 夫礼,非威仪之谓也,然无威仪则礼不可得而行矣[④d]。 司马光以“礼治”之“前见”传释史事,虽或招致后世迂腐之讥[⑤d],惟《资治通鉴》之作,旨在作为当世帝王教材之“应用”,立论自然要与时代思潮相呼应[⑥d];而加达默尔所称: 文本如果要正确地被理解,即按照文本所提出的要求被理解,那么它一定要在任何时候,即在任何具体境况里,以不同的方式重新被理解。理解在这里总已经是一种应用[⑦d]。 就开出以下有我之境与传释无限一纲领以分析臣光曰,从而说出《资治通鉴》此一文本的现实意义。 三、有我之境与传释无限 司马光为应“资治”之用而以“礼”之前见观史;在一定程度言,可说是历史处境使然。加达默尔称之为具“创造性”: 同一文本作为某一瞬间创造性的表现,又从属于其作者的内心生活的整体。理解只有在这种客观的和主观的整体中才能得以完成[⑧d]。 每一时代都必须按照它自己的方式来理解历史流传下来的文本,因为这文本是属于整个传统的一部分,而每一时代则是对这整个传统有一种实际的兴趣,并试图在这传统中理解自身。当某个文本对解释者产生兴趣时,该文本的真实意义并不依赖于作者及其最初的读者所表现的偶然性。至少这种意义不是完全从这里得到的。因为这种意义总是同时由解释者的历史处境所规定的(中略),文本的意义超越它的作者,这并不只是暂时的,而是永远如此的。因此,理解就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①e]。既称之为“从属于其作者的内心生活的整体”,又曰“创造性”,则其实是指一种“有我之境”,意指当理解具有时间差距的文本时,传释者需要“与作者处于同一层次”[②e]: 我们必须也把自身一起带到这个其他的处境中。只有这样,才实现了自我置入的意义。例如,如果我们把自己置身于某个他人的处境中,那么我们就会理解他,这也就是说,通过我们把自己置入他的处境中,他人的质性,亦即他人的不可消解的个性才被意识到[③e]。却仍是有我之境: 这样一种自身置入,既不是一个个性移入另一个个性中,也不是使另一个人受制于我们自己的标准,而总是意味着向一个更高的普遍性的提升,这种普遍性不仅克服了我们自己的个别性,而且也克服了那个他人的个别性。“视域”这一概念本身就表示了这一点,因为它表达了进行理解的人必须要有的卓越的宽广视界(中略),谁这样避而不见自己,谁就根本没有历史视域(中略),我们已经指出,一个真正的历史意识总是一起看到自己的现在[④e]。另方面,“自己的现在”是“由我们自己带来的各种前见所规定的”“一种诠释学处境”[⑤e],“如果没有过去,现在视域就根本不能形成”[⑥e],因为: 只要我们不断地检验我们所有的前见,那么,现在视域就是在不断形成的过程中被把握的[⑦e]。所谓“前见”不断形成视域,实含一种“传释无限”之意: 真实的前见最终必须由理性认识来证明,即使这一证明任务可能永远得不到完成[⑧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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