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史学方法论》和《史学原论》对中国史学界的影响 台湾学者杜维运认为陈韬所译伯伦汉之《史学方法论》和李思纯所译朗格诺瓦、瑟诺 博司的《史学原论》“译文都颇似天书”。(注:杜维运:《与西方史家论中国史学》,第328页。)而陈韬所译伯氏之书,杜维运据姚从吾生前所告,“陈氏可能根据日译本翻译”。(注:杜维运:《与西方史家论中国史学》,第334页,注56。)梁启超所受伯伦汉、朗格诺瓦、瑟诺博司的影响是很明显的。据与梁启超同时的李宗侗回忆:“中国史学方法论第一部书是梁启超的《中国历史研究法》。梁先生到欧洲去的时候,我恰好住在巴黎,他请了很多留法学生给他讲述各门的学问,恐怕史学方法论亦是其中之一,不过他另补充上很多中国的材料,但其原则仍不免受外国人的影响。(注:《二十世纪之科学》第九辑《人文科学之部》“史学”之前言,正中书局,1966年版,第1页。)又据杜维运先生所说:“笔者撰写《史学方法论》一书期间,曾将梁氏的《中国历史研究法》与郎、瑟二氏的《史学原论》细作比较,深觉二者关系极为密切,梁氏突破性的见解,其原大半出于郎、瑟二氏。”(注:杜维运:《与西方史家论中国史学》附录三,第339页。) 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第66页:“史料为史之组织细胞,史料不具或不确,即无复史之可言。史料者何?过去人类思想行事所留之痕迹,有证据传入今日者也。思想行事留痕者本已不多。所留之痕,又未必皆有史料的价值。有价值而留痕者,其丧失之也又极易。因必有证据然后史料之资格备,证据一失,则史料即随而湮沉。” 朗格诺瓦、瑟诺博司《史学原论》第17页:“史学家凭藉史料进行其工作。史料是以往人类思想与行为所留下的痕迹。然而在这类思想与行为之中,极少留下清晰可见的痕迹,且易遭遇意外而澌灭。举凡未曾留下清晰痕迹的一切思想与行为,或其痕迹约已消失无踪了,则历史即从记载,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人类过去重大时期的历史,由于史料缺乏,永不可知晓。所以没有史料,就没有历史。”(注:此为杜氏据英文所译本,李思纯之中文译本,见正文第1页,可资参考。)比较两段引文,前者所受后者之影响,卓然可见。 何炳松《历史研究法》序:“德国朋汉姆(按指伯伦汉)著作之所以著名,因其能集先哲学说之大成也。法国朗格罗亚、塞诺波著作之所以著名,因其能采取最新学说之精华也。一重承先,一重启后,然其有功于史法之研究也,则初无二致。吾国先哲讨论史法之文学,亦何尝不森然满目?然今日之能以新法综合而整齐之者,尚未有其人耳。”(注 :何炳松:《历史研究法》,商务印书馆,1927年版。) 在《通史新义》中,“著者之作是书,意在介绍西洋之史法。故关于理论方面,完全本诸朋汉姆、朗格罗亚、塞诺波三人之著作。遇有吾国史家不约而同之言论,则引用吾国固有之成文。书中所有实例亦如之。一以便吾国读者之了解,一以明中西史家见解之大体相同。初不敢稗贩西籍以欺国人,尤不敢牵附中文,以欺读者。” 何炳松又说:“本书所述之原理,十九采自法国名史塞诺波所著《应用于社会上之历史研究法》(Ch Seignobos:La Methode Historique applique aux Sciencce Socials) 一书。著作虽略有疏通证明之功,终未敢掩袭他山之美。”(注:何炳松:《通史新义》,《自序》,上海书店据商务1930年本影印,第19页。)而《应用于社会上之历史研究法》一书,实为《史学原论》一书之“撮要节本”。(注:朗格诺瓦、瑟诺博司著,李思纯译:《史学原论》,译者弁言。) 1928年,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成立,傅斯年所写的《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中,标举了史语所的三项主张,其中之一就是:“将历史学、语言学建设得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又在1930年9月13日致王献唐的信中,说:“敝所设置之意 ,并非求继续汉学之正统,乃欲以‘扩充材料,扩充工具’为方术,而致中国历史语言 之学于自然科学之境界中。……拙著《历史语言研究所工作之旨趣》一文,意在标举此 意,以求勿为正统汉学者误为同调。”(注:《近代史资料》总91号,第137页。)主张 进行科学的历史研究。这个思想是受西方实证史学影响的。傅早年留学英国和德国,在 柏林大学选修历史语言学课程,柏林大学是兰克史学的重镇,而兰克史学又是欧洲近代 史学的代表。傅回国后的一系列主张,显然受到了其影响。而且,我们发现,其“将历 史学建设地和生物学地质学等同样”的主张,与朗格诺瓦、瑟诺博司的《史学原论》有 着密切的关系。而其原话则是“历史学之于此,正与地质学古生物化石学同一立足点。 ”(注:朗格诺瓦、瑟诺博司著,李思纯译:《史学原论》,第101~102页,第116~11 7页,第176页,第281页,第284页,第209页。)傅斯年的表述,既有吸收,也有误读。 (注:详见拙文:《20世纪中国史学思潮研究及相关问题》,《史林》2002年1期。)虽 然,两者之间的关系却是密切的,而且前者出于后者,也是不容置疑的。 1932年,李璜曾出版《历史学与社会科学》一书,包括历史学与社会科学、历史学方法概论、欧洲文化史导言、历史教学法旨趣等,共四篇,是李氏1924年到26年间在各大学的演讲稿,主要介绍瑟诺博司之说。(注:杜维运:《与西方史家论中国史学》,台湾东大图书公司,1981年版,第319页,附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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