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殷本纪》释《尚书•高宗肜日》考论
《高宗肜日》是有关殷代历史的一篇重要文献。《史记·殷本纪》记载殷王武丁事迹,全部引录此篇经文。由于经文言简意赅,司马迁作了较详细的解释。然而后世学者对其解释一直存在着争议。那么,司马迁对经文的解释是否正确,其依据是什么?本文拟主要就这两个问题,作一些讨论。 一 《高宗肜日》主要记载殷王的一次祭祀活动,其文云: 高宗肜日,越有雊雉。祖己曰:“惟先格王,正厥事。”乃训于王,曰:“惟天监下民,典厥义。降年有永有不永,非天夭民,民中绝命。民有不若德,不听罪,天既孚命,正厥德。”乃曰:“其如台?呜呼!王司敬民,罔非天胤,典祀无丰于昵。” 《殷本纪》引录此篇经文时所作的解释,也是后世学者颇有争议的主要在三句话上:一是经文“高宗肜日,越有雊雉”,司马迁释为:“帝武丁祭成汤,明日,有雉登鼎耳而雊”。二是,经文“典祀无丰于昵”,(按,此昵字原作尼,为唐卫包所改。)司马迁作“常祀无礼于弃道”。三是,司马迁云:“帝武丁崩,子帝祖庚立。祖己嘉武丁以祥雉为德,立其庙为高宗,遂作高宗肜日及训”,以为《高宗肜日》乃祖己作于祖庚之时。司马迁解释经文的史料依据是什么,这是首先应注意的问题。下面,为讨论方便,先分析司马迁的第一、三句解释的话。 在现存文献中,较早对“高宗肜日,越有雊雉”句作出解释的是《尚书大传》,其文云: 武丁祭成汤,有雉飞升鼎耳而雊。武丁问诸祖己,祖己曰:“野鸟也,不能升鼎。今升鼎者,欲为用也。远方将有来朝者乎?”故武丁内反诸己,以思先王之道。三年,编发重译来朝者六国。孔子曰:“吾于《高宗肜日》,见德之报之疾也”[1]。 《书序》亦存有关说法: 高宗祭成汤,有飞雉升鼎而雊。祖己训诸王,作《高宗肜日》、《高宗之训》。 关于《书序》是今文抑或古文,其作者和制作年代,历代学者众说纷纭,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讨论。这里,我们只是将其作为汉人的一种说法。 司马迁释经文所云武丁祭成汤,有雉登鼎耳而雊,与《大传》同,无疑出自今文说。不过,两说中又有明显的相异之处:(1)《大传》仅言武丁祭成汤,司马迁则言祭成汤之明日,以“肜日”为祭祀次日之再祭。(2)《大传》以野鸟升鼎为吉兆,有“来朝者六国”之说。司马迁不载此事,仅云祖己嘉武丁以祥雉为德。(3)司马迁以为《高宗肜日》乃祖己作于祖庚时。《大传》于此无说。(《书序》称祖己作,但未言明作于何时)。 在汉代,今文《尚书》立为学官。司马迁解释经文,对今文说是较为重视的。然而其释“高宗肜日”句,与今文说多有不同。显然,司马迁认为有更可信的说法。考“肜日”,《尔雅·释天》:“绎,又祭也。周曰绎,商曰肜,夏曰复胙,祭名。”《尔雅》以为三代之“复胙”、“肜日”、“绎”是同一类祭祀。孙炎《尔雅音义》注云:“肜日,相寻不绝之意。”郭璞《尔雅注》云:“祭之明日寻绎复祭。”孙、郭两氏之解,亦有所本。《春秋》宣公八年:“辛,有事于太庙……壬午,犹绎”。《公羊传》云:“绎者何?祭之明日也。”《谷梁传》云:“绎者,祭之旦日之享宾。”《公羊》、《谷梁》两传释“绎”与《尔雅》同,其释“肜日”亦应指祭祀之明日复祭。(何休《公羊传注》、范宁《谷梁传集解》均有类似说法。)《大传》不言“明日”,不知何据。司马迁对“肜日”的解释,显然采用了《尔雅》、《公羊传》、《谷梁传》等家的说法。《公羊》、《谷梁》两传传自先秦,《尔雅》亦多本先秦旧说。可见,司马迁解释《高宗肜日》,广泛参考经传异说和其他资料,并以较早、较为流行的说法为据。 经文“越有雊雉”,《大传》释之为祥兆,称有“远方来朝者”云云。西汉末刘向亦主祥兆说,不过其内容与《大传》不同,云:“雉雊鸣者,雄也,以赤色为主。于《易》,《离》为雉,雉,南方,近赤祥也。”[2](《汉书·五行志》)向子刘歆则持相反的看法,以为是凶兆,称:“《易》有《鼎卦》,鼎,宗庙之器,主器奉宗庙者长子也。野鸟自外来,入为宗庙器主,是继嗣将易也。”[2](《汉书·五行志》)王充《论衡·虚异篇》也提到,西汉经师有关凶、吉的争论是很激烈的。东汉人大抵主凶兆说。(见《汉书·五行志》、郑玄《尚书注》、《反汉书·刘陶传》等。)司马迁记雉鸣事后,云:“王勿忧,先修政事”,“祖己嘉武丁以祥雉为德。”皮锡瑞认为,史公亦以为是凶兆[3]。其实,司马迁所云“王勿忧”,仅说明殷王祭祀时,见雉鸣异象,感到担忧,并未言其凶吉。(《封禅书》载此事,说同。)而祥雉之祥,本属中性词,有吉凶两解,不附具体事实,一般只作兆头或异象。例如《左传》昭公十八年:“将有大祥。”孔颖达疏云:“祥者,善恶之征”,“祥,有恶有善”。《左传》僖公十六年:“周内史叔兴聘于宋,宋襄公问焉,(按:指在宋国发生陨石落,六鹢退飞事)曰:‘是何祥也?凶吉焉在?’对曰:‘今兹多大丧,明年齐有乱,君将得诸候而不终。’”叔兴以具体事实,说“祥”为凶兆。司马迁对雉鸣异象之释,亦源于古文《左传》的思想。《左传》多记异象事,但并非随意言其凶吉,而仅记载为事实所验证的灾祥。例如,《春秋》庄公二十五年、昭公七年记有日食事。《左传》的解释,前者仅作为天出异象,后者则附载晋国国君与士文伯关于日食的对话。士文伯告诉晋君,日食之灾为凶,它先降卫国,卫国将死国君;余灾降鲁国,死一个大臣。《左传》载此凶兆,是因为已得到验证。[4]上引僖公十六年中的周内史语,同样也是得到了应验的。[5]司马迁作为史官,掌文史星历,记载瑞祥灾异本是其职责。他也相信天人之间有相通之处,但只承认得到事实验证的灾祥应验。这在《史记·天官书》、《封禅书》中多有例证。《大传》所谓“有远方来朝者”云云,于史无征,司马迁删而不录。刘向、歆父子等说亦为牵强附会。司马迁对雉鸣事之解释,继承了先秦史家“无征不信”的优良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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