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记•货殖列传》时代略论(2)
总而言之,这样一个时代不唯前古所无,即汉武帝以后千年之久也是不曾有的,因此可以说,上述农业、手工业的飞跃发展是这个时代的特征之一。 第二,这是一个社会大分工突飞猛进的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必然促使分工发展。依照恩格斯的理论,人类社会在早期的历史上有过三次意义重大的社会大分工。第一次是农业和牧业的分工;第二次是农业和手工业的分工;第三次是商业和农业手工业的分工。(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161页,第163页。)这三次社会分工,在我国古代都已经发生。第一次的农牧分工,很早就已出现,后来发展成为区域性的分工:北边主要为牧区,黄河、长江等流域则为农业地区。第二次的农业和手工业分工也早已出现了。据考古发现,公元前2千年左右,今甘肃的广河县齐家坪已有冶铜手工业。(注:参看《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版第120页。)降及商周时代,青铜冶铸高精的技术令人惊叹。这样的手工业不和农业分工,不专业化,是无从进行的。不宁唯是,他如制漆、髤染、刺绣、陶冶……,也是有待于社会分工,方能善其事的。这些情况说明,第二次社会大分工,古人早已有之。但是为什么农业一直逗留在使用耒耜之类的木石工具阶段,迟迟未能同步发展呢?这是因为生产关系的阻滞,政治制度的束缚。古代的专业手工业生产者叫做工匠。工匠是完全由官府控制使用,没有人身的自由。奴隶他们在工作上生活上都与外界隔绝。官府的作坊实质是一些牢狱。因此,他们以及他们掌握的生产技术几乎与外部世界绝缘,对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未能起到巨大影响。到了西周末造,王纲解纽,统治松驰,工匠及其技术才稍稍流入民间。民间蕴蓄的潜力是巨大的。在不长的时间内,便出现“百工居肆”的局面。铁,也能冶铸了。从冶铸青铜器进到冶铸铁器要突破升高炉温的瓶颈难关,工匠也把它突破了。进入春秋以后,铁器逐渐流入农村,使农业生产起了革命性的变化。农业生产发展了,第二次社会大分工深化而扩大了。于是不能不导致第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城市手工业自始就是商品生产。农业生产的发展使“农有余粟,女有余帛”,农民也有了用以“易械器”和手工业品的商品。交换日益扩大,农工之间,百工之间,都需要交换,所以在第二次社会大分工之后,正如恩格斯说的,“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第2版,第166页。)这个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春秋时代已经有所发展,到战国,也即是到《史记·货殖列传》所述时代之初,达到了完成的阶段* 。商人,亦于此时形成一个阶级,登上了历史舞台。不过,《货殖列传》的“货殖”一词不仅指专事产品交换的商人,也包括从事手工业生产而兼售自己产品的企业家。以现今划分阶级的准则来说,那就是工商业者。《货殖列传》对我国古代第二、第三两次社会大分工及分工后产生的代表人物作了很好的反映。 《货殖列传》一开篇就对当时的社会大分工有所论列。它首先指出,山西、山东、江南、龙门碣石北各有特产,钢铁则山出棋置。这些物产,“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但人民只有“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方能获得。更引《周书》以明其重要,“《周书》曰:‘农不出则乏其食,工不出则乏其事,商不出则三宝绝,屡不出收财匮少。’财匮少则而山泽不辟矣。”太史公最后强调指出:“此四者,民所衣食之原也。原大则饶,原小则鲜。上则富国,下则富家。”这些话言简意赅,把三次社会大分工及其社会功能都包含进去了。“商而通之”就是说的第三次社会大分工。没有这一分工,没有商人任交换之事,那么农便不出,工虞商便乏其食;虞不出,则工无原料而乏其事;工不出则,农商虞无械器、无舟车而三宝绝了。在以上引文里,太史公用了一个“通”字和一个“绝”字,最能说明因分工而发生商品交换的关系。“通”是商品流通,“绝”是商品不流通。我们知道,产品一经交换就成为商品;商品交换须货币,货币一旦作为交换之媒介,就成为商品流通。《史记·平准书》说:“农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龟贝金钱刀布之币兴焉。”《太史公自序》说:“维币之行,以通农商。”读此,通绝之义就很明确了。对社会大分工和商品流通如此重视,阐释得如此明确,在我国古代史上,太史公是绝无而仅有的。 第三,这是商品经济兴旺活跃的时代。在封建社会中有两种经济形式:一是自然经济,一是商品经济。自然经济是自耕而食、自织而衣的自给自足经济。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的经济形式,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在我国古代,由于社会分工发展的迟缓,商品经济一直是社会经济的附庸。进入春秋之后,才有较快的进展。到战国,发展加速,不久便附庸蔚为大国,成为社会经济中一个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汉代文景时期,发展达到最高点,我尝称之为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 《史记·货殖列传》是一篇专门论述商品经济史的著作。从这篇著作里,我们清晰地看到,当时商品经济之盛确乎是我国历史上鲜见的。下面试据《货殖列传》所述,对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略作申解。 这时期的商品生产从商品种类之多便可见其盛况。《货殖列传》一开篇指出的山西、山东、江西、北边的特产为数达30余种,“皆中国人民所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这些特产是作为商品的。因为只有经过交换,方能满足人民的喜好,因此这些特产的生产当是商品生产无疑。但这些特产许多还只是一些原材料,还须经过特殊的劳动分工,甚至许多的个别分工,方能制成可以满足人民消费需要的商品。这样,商品的种类就很多了。 《货殖列传》接下去在列叙人物的传记中,在论述可与千户侯相比的“素封”之家时,都提到许多商品。商品生产的种类为数更多。计有冶铁、制盐、采丹、采金、畜牧……数十种。这些生产适应当时社会生活各方面的需要,不仅有多种手工业的生产,而且有农林牧副渔的生产。特别应当指出的是,《货殖列传》中提及的这类生产全属民营;其产品主要是供民用。这种现象,春秋之前是看不到的。春秋后短短二三百年间就有如此景象,衡以中国古史进展的速度,其迅猛也是罕见的。 再从商品流通方面看。商品流通不可没有货币和市场,这时期的货币,在中国货币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金属铸币刀、布、圆钱……取代贝币,在各地似雨后春笋般地迅猛发展起来。虽然刀、布、圆钱等还只是贱金属的铜质铸币,但从贝币进到铜币实是具有阶段性的一大跃进。大较言之,形似农具铲子的各种布币流行于魏、赵、韩三国地区;形似腰刀的各种刀币流行于齐、燕、赵三国地区;似环的圆钱流行于东西两周及秦一带;似贝的铜贝流行于楚。这些铜币的铸造发行是不统一的。各国首都和许多地方的官府都在铸造发行,加以私铸,所以形制、单位重量多种多样。这说明商品流通遍及七国各地,对货币的需要量很大,铸造货币有厚利可图,所以人们竞相铸造。到秦始皇统一全国时,货币也才统一。秦制虽规定黄金为上币,铜钱为下币,但平常交换主要仍用铜钱。汉兴,循而不改。后来国家对货币的控制还逐渐放宽。至文帝时,竟放弃铜钱的铸造和发行权,“令民纵得自铸钱”。铜钱的数量多到无法估计,国库贮藏的铜钱多到“贯朽而不可校”,但是物价并不见腾踊。这从另一方面说明,商品流通的数量是如何的庞大,商品经济遭逢它从未有过的黄金时代。 下面,略说市场。假若我们把货币比作一群鲜鱼,那么市场就是它的池塘了。鲜鱼是不能生存于涸辙之中的,货币也不能没有市场。货币的发达标志市场的繁荣。这时期的市场与上述货币的发展相应,确是空前繁荣了。 市场,依其规模的大小,可分为若干层级。最小者为农村集市,即《易经》所说的“日中为市”的那种市场。最大者为《货殖列传》所说的“都会”,这是战国时代兴起,至汉而日臻极盛的大市场。从这些市场的出现可以窥知当时商品经济的进展,所以关于都会的记载是很可宝贵的。《货殖列传》中的都会计有邯郸、燕、临淄、陶、睢阳、吴、寿春、番禺、宛等。此外,虽未称为都会,但也是大市场的名城,如长安、洛阳;还有转运枢纽、商品集散中权的市场,如杨、平杨、陈、温、轵等。若参以它书所载,则还不止此,兹不备举。这里只是据以说明商品经济之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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