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封是官方骆驼养殖、役使的中心和骆驼集散地 那么,最关键的是,开封本地是否饲养、役使骆驼?回答是肯定的。 开封是官方骆驼养殖、役使的中心和集散地,是北宋境内拥有骆驼最多的城市。早在后周时期,军队中就有役使骆驼参战。显德四年(957)十一月周世宗亲征淮南时,“濠州东北十八里有滩,唐人栅于其上,环水自固,谓周兵必不能涉。戊子,帝自攻之,命内殿直康保裔帅甲士数百,乘橐驼涉水,太祖皇帝帅骑兵继之,遂拔之。”(25)有骆驼数百匹在军中服役,用于骑乘。由此还可得知,骆驼不但可以在沙漠行走,在滩涂泥水中行走也是强项。从宋初开始,官方就在开封设置专门饲养骆驼的机构--驼坊,用于运输物资,“监官二人,以三班使臣充,掌牧养橐驼。”(26)史料中有更具体的记载: 坊,在天厩坊西,掌收养橐,以供内外负载之用。开宝二年置,监官二人,以三班及内侍充,兵校六百八十二人。神宗熙宁八年四月十九日,诏坊每岁轮差监官往石州界都大提举管司放牧,并降宣命,今后只仰本司依条例指挥。(27) 从其682人的就业人员数量看,饲养的骆驼当以千计。靖康元年(1126)金兵包围开封时,曾向宋政府索取骆驼1000头,(28)说明女真人也知道开封有许多骆驼。除运输外,开封骆驼还用于朝廷仪仗。沈括记载:“常言殿庭中班列不可整齐者唯有三色,谓举人、蕃人、骆驼。”(29)说的就是在朝中列队的骆驼。皇帝的凉车“驾以槖驼。省方在道及校猎回则乘之”,(30)则是骆驼还用于为皇帝驾车。 与所有机构一样,驼坊的管理、考核有着严格的制度。如元祐六年(1091)太仆寺报告:“坊每年除差出死数,及在京在牧月日外,以实在坊月日积计纽筭系饲头数,十分为率比较。”(31)即以在开封的骆驼存栏数量作为对驼坊官员最主要的考核指标。孔武仲在《尉氏道中》云:“前村应稍近,时有驼鸣。”(32)也证明开封南部郊县尉氏(今河南尉氏)的村落中有不少骆驼。由于开封并非骆驼的原产地,气候和草地不能长期满足大批骆驼的正常繁育成长,所以宋政府采取轮饲办法,定期分批将骆驼送到适宜的西北牧区放牧。如前所言,朝廷在河东路有牧地。天圣元年(1023)陕西路转运司报告:“辖下沿边四路州军大屯军马,每年支拨军须物色万数不少,逐州军所管衙前人数又多,例各一年两次差遣。当司相度,欲依河东转运司例,每年于在京驼务差拨骆驼二百头,差殿侍或三司军大将四人,每人分骆驼五十头,就近于草地牧放喂养,准备沿边州军缓急少阙军须物色,立便抽差部辖管认般送应副,不至挠民。”宋仁宗诏令三司研究定夺,三司提出的解决方案是:“在京见管骆驼无多,即目在石州牧放未回。今欲先于石州见牧放数内就近支拨百头赴陕西交割,即令本路破系省钱收买,就华州华阴县界泉店牧放,其军大将即从省司差。应有钤辖事件,并依河东路骆驼般运条例。”皇帝予以批准。(33)可知朝廷驼坊的骆驼通常在石州(今山西离石)放牧,河东转运司使用的骆驼则是每年从开封调拨200头前往。 《清明上河图》中的骆驼队是在向城外出发,那么,开封骆驼向外地运送物资的情况有吗?有,而且很普遍。 既是朝廷有专门机构用骆驼运输,那么肯定是以出京发送物资的任务为主。天圣七年七月,三司言:“每岁赐诸路州军文武臣僚、军员中冬衣袄,自京差驴骡骆驼、兵士等搬赴逐处,费用劳扰。”(34)则是每年承担从开封向各地发送官员、将士冬季服装这一常规任务的役畜中,包括骆驼。王明清记载了一个民间故事,具体验证了这一点: 顷岁有驼坊使臣夜坐未寐,闻户外有二人偶语云:“舍人来日当有万里之役,然遂免此苦,吾将奈何?”复答云:“谏议愿自宽,何戚戚?会当免耳。”其声甚雄。使臣窃窥之,乃二骆驼系庭中。翌日早有旨下坊中,差驼一头载军衣入蜀,乃庭下语者,继闻驼至蜀而死。不知二畜前境何人,而其罚如是之酷耶?(35) 此即用骆驼从开封向四川运输军装的实例。其他长途旅行的运输任务也有骆驼承担。例如外交:“文武群臣奉使于外,藩郡入朝,皆往来备饔饩,又有宾幕、军将、随身、牙官,马驴、橐驼之差:节、察俱有宾幕以下;中书、枢密、三司使有随身而无牙官、军将随;诸司使以上有军将、橐驼。”(36)具体如元祐年间,苏辙的报告中提到:“臣等近奉使北朝,窃见一行所用马及橐,并于太仆寺及坊差拨。”(37)宋朝出使辽国的使团中,按常规有骆驼托运行李物品。面向开封南部的骆驼运输,无疑是开封与南方的内地物资交流,同样很多。宋朝以善画骆驼著称的冯清,“阌乡人,真宗时入图画院。所居城南,相近逆旅,多槖驼。清尝遇之,虽身务所迫,必引视不已,求其情状,然后命笔,遂至声誉。”(38)可见开封城南的道路、旅店中,来往的骆驼很多,耳濡目染,以至于成就了一代最著名的骆驼画家。 开封民间有骆驼吗?有,而且很多。 早在五代宋初,武将薛怀让私家曾饲养数十匹骆驼:“怀让好畜马驼……及罢节镇,环卫禄薄,犹有马百匹、橐驼三十头,倾资以给刍粟,朝夕阅视为娱。”(39)嘉祐二年(1057),少府监的报告中指出,公主出嫁时陪送的物品中就包括两头骆驼:“马二十疋、牛二十头、二头、羊二百口、地五十顷、庄舍三区、奴婢十房、给使二人、食手四人。”(40)属于官方骆驼流向私人。开封民间不仅有骆驼,并有买卖的市场。如大中祥符二年(1009)宋真宗诏:“京城买卖牛、驴、骡、马、骆驼,须当日商税院上簿,限三日纳税印契。如不申官,准漏税条抽罚。”(41)按照宋朝所制定的“关市之税”:“凡布帛、什器、香药、宝货、羊彘,民间典卖庄田、店宅、马牛、驴骡、槖,及商人贩茶盐,皆算。”(42)买卖骆驼必须在官方交税,表明骆驼交易像马牛一样比较频繁,官方要强化税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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