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宗臣屏辅 竹简本《皇门》经验之谈中,“大门宗子迩臣”居于统治集团中最重要位置,是辅助君王治国理政的核心。从君臣关系的角度来看,大门、宗子、迩臣是相连贯的事物的三个方面。大门,望族,通常指王族;宗子,嫡长子。大门之宗子则简称为“门子”,《周礼·小宗伯》: “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掌其政令。”郑注:“正室,适子,将代父当门者也。”孙诒让《正义》:“云‘将代父当门者也’者,明以父老则适于代当门户,故尊之曰门子……盖详言之曰大门宗子,省文则曰门子,其实一也。”今本《皇门》孔晁注: “大门宗子,适长。”⑩迩臣,亲近的大臣。今本《皇门》庄述祖注:“执臣,大门宗子之能左王治国者,所谓世臣也。”(11)从大门而宗子而迩臣,呈现的是宗法体系中的金字塔,反映了周初的政治制度与宗法制度之密切的关系,正如王国维所云:“欲观周之所以定天下,必自其制度始矣。周人制度之大异于商者,一曰立子立嫡之制,由是而生宗法及丧服之制,并由是而有封建子弟之制,君天子臣诸侯之制。”(12) “大门宗子迩臣”之外尚述及“分私子”、“釐臣”的建言助理作用。今本《皇门》孔晁注:“私子,庶孽也。”(13)则分私子乃指嫡子之外的诸子,无疑亦在贵族范围之内,其与大门宗子的等级差异是由于宗法及分封制造成的。周公掌政时已设有专门管理宗法事务者,成王时器《何簋》铭:“惟八月公夷殷年,公锡何贝十朋,迺令何治三族,为何室,用兹簋设公休,用作祖乙彝。”关于其中的“治三族”,李学勤先生考证:“《周礼·小宗伯》云: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其正室皆谓之门子,掌其政令。’郑玄注:‘三族,谓父、子、孙,人属之正名……正室,适(嫡)子也,将代父掌门者也。政令,谓役守之事。’可知掌三族是关于族姓宗法的职务。”(14)再证周初之君臣关系与宗法关系密切相关。釐臣,善臣,今本《皇门》即作“善臣”,当指相对于迩臣而言的一般大臣。 竹简本《皇门》所言臣属中尚有“元武圣夫”,今本作“元圣武夫”,《曾伯》铭简称“元武”(15)。当指元圣与武夫两类专门人才,他们是通过广泛选拔得来的,就程序而言与宗法及分封制无直接关系。今本《皇门》:“乃方求论择元圣武夫”,庄述祖注:“元,善;圣,通也。元圣可以为公卿,武夫可以为将帅者。”陈逢衡注:“方求,徧求也。论择,慎选也。《诗》曰:‘赳赳武夫。’元圣可以资论道,武夫以备腹心。”则元圣任文官,而武夫为武将,以专业才能服务于王国。简文所云“选择”,亦见《逸周书·酆保》:“君选择”,潘振注:“选择,选才而能择人也。” 简文以“先神祇復〈式〉用休,俾服在厥家”宣示上天对忠臣的恩赐与报答,此乃比喻周初分封宗族大臣等的合理性。但周初分封的主体是宗室子弟,存有家长制的等级结构,天子对于诸侯,诸侯对于卿大夫,除君臣名分外,具有天然尊长的身份,周王对诸侯而言是共主而非盟主,诸侯屏藩着周王,它与殷商相对独立的部落联盟有很大的区别。《左传》僖公二十四年:“昔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亲戚,以藩屏周。管、蔡、、霍、鲁、卫、毛、聃、郜、雍、曹、滕、毕、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晋、应、韩,、武之穆也;凡、蒋、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分封皆经册命并遵循一定的规则颁予信物,《左传》定公四年: “昔武王克商,成王定之,选建明德,以屏藩周。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于周为睦,分鲁公以大路大旂,夏后氏之璜,封父之繁弱,殷民六族:条氏、徐氏、萧氏、索氏、长勺氏、屋勺氏,使帅其宗氏,辑其分族,将其丑类,以法则周公。用即命于周,是使之职事于鲁,以昭周公之明德。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备物典策,官司彝器,因商奄之民,命以伯禽,而封于少皞之墟。”铜器铭文中,更不乏册命的记载。 周公、召公、太公等对屏藩周都起过重大作用。《史记·燕召公世家》:“其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史记·齐太公世家》:“及周成王少时,管、蔡作乱,淮夷畔周,乃使召康公命太公曰:‘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实得征之。’齐由此得征伐,为大国。”地域布局较合理,又其相互屏藩保护的关系也相当牢固,《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对上述记载,今人郭伟川予以充分肯定,云:“笔者认为,上述记载甚可信。周公、太公与成王有盟誓,世代子孙不相害,这一点,大体是做到了。周公子孙,无论与周室有多大矛盾,在礼崩乐坏的春秋战国侯国纷纷称王之时,终鲁之世,绝不称王。”(16) 竹简本《皇门》下段述历史教训中,揭示恶臣、媚臣的各种表现及其对国家的危害。述由于用人不当、阻塞任贤之路,从而造成政局混乱的恶果。实喻周初管、蔡及武庚反叛前后之教训,企图澄清人们对时局之模糊认识,纠正诸侯离经叛道的倾向。君臣关系中,用人得当关乎王业成败,故周公很是看重,始终以身作则,《史记·鲁周公世家》:“然我一沐三捉发,一饭三吐哺,起以待士,犹恐失天下之贤人。”为其真实写照。 三 同舟共济 竹简本《皇门》末段呼吁君臣同心协力,让先祖放心。此段文句较今本齐全,今本文末仅见“毋作”二字,而竹简本作“毋作祖考羞哉”。文中周公呼吁父兄宗臣同舟共济以渡时艰,突出表现君臣间的相互依存关系。文中使用了“寡邑小邦”的概念,与古籍常见周初人所云“小邦周”等谦称同,今本作“下邑小国”,庄述祖注:“下邑小国,谓周。”又《逸周书·尝麦》:“度下国”,陈逢衡注:“下国,犹言小国,即小邦周之谓。”不过小国的革命是承自天命的,《书·大诰》:“予惟小子不敢僭上帝命。天休于文王,与我小邦周。”《逸周书·商誓》:“今纣弃成汤之典,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成王时器《何尊》铭:“肆文王受兹大命;惟武王即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17)殷商虽大而天弃之,《书·召诰》:“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证明周的存在有其合理性,但周人还是担心能否维持得住。故“小邦周”一类观念的形成,不仅有韬光养晦的成分,也有国力尚弱的原因,今人郭伟川分析说:“就双方的军力对比而言,武王及诸侯军并没有优势。只是由于殷纣暴虐无道,大失人心,纣兵阵前倒戈,形势才完全逆转。因此,著名的‘甲子’日牧野之役,武王一战而克商,这实在是由于文王治岐山五十年,厚培德政,因此政治上的得人心导致了军事上的胜利。但是,正是由于胜之亦骤,西周政权的基础仍十分薄弱,为了保持胜利果实。力求稳定局面,武王不得不采取与天下诸侯及殷遗势力共治的政策,其列土分封之制,使周王室一开始便成为弱势的中央政权。”(18)尤其武王崩后,成王年幼,武庚作乱,东夷反,管、蔡背离,局面几近不可收拾。此时,周公、召公、太公等近臣的立场与态度无疑能决定周朝的前途命运,史实是通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他们维护了王国的安全,但同时也深深树立了危机感,“小邦周”观念之所以不断被提出,正是时时保持高度警惕的体现。在国力尚弱又要掌控天下的局面,反复强调君臣关系中之同舟共济是必要的,目的是达到如《逸周书·大戒》所云“应协以动,远迩同心”。 简文所云“譬如主舟,辅余于险,临余于济”反映一种紧迫感及危机感。这种以过河比喻渡过难关的说法亦见于《尚书》等,如《书·大诰》:“予惟小子,若涉渊水,予惟往求朕攸济,敷奔。”清人孙星衍云:“言我思小子,如涉深水,我惟往求所渡之人,任奔走之事。《汉书·武帝纪》诏曰:‘若涉渊水,未知所济。’用此文也。”(19) 周公之君臣观,显然体现在其日后的行政实践中,《史记·鲁周公世家》:“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周公将君臣等序制度化的做法是可信的。 收稿日期:201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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