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延新简》所见“购偿科别”册书复原及相关问题之研究(5)
换言之,窦融集团在决定是否与隗嚣决裂、东向光武的问题上,有很长一段时间是处于徘徊、犹豫的状态之中。“河西隔远,未能自通”,显然是难以令人置信的借口,徘徊的根本原因可从窦融集团的行为举措中分析一二。当河西受赤眉政权影响时,隗嚣援助邓禹、进击赤眉、从受光武正朔,窦融集团并未立刻行用建武年号,而是使用子虚乌有的“元始廿六年”;此举并非轻举妄动,而是有以静制动的用意[3](P217);[18](P420),亦即史书所载“共全五郡,观时变动”,则起初并未心向光武是很显然的。隗嚣奉光武正朔并专制凉州、朔方事后,窦氏既不能完全听命于隗嚣,因为“内怀异心”的隗嚣一旦为光武扫灭,则自己会因与之亲近、受其信用而难逃株连之罪;又未必心甘情愿归附光武,归附光武则自失权柄、恐有危殆(19),且可能会受隗嚣的攻击。所以,此时的窦融采取了多面策略:一则尊奉光武政权、行用建武正朔,汉简中所见援引诏书等语可为例证;一则利用专制一方的权力,以大将军幕府书的方式,颁行一些地方性的法规,如规定严禁吏民铸钱、制定居延官吏俸禄等等[12](P597-599,P604-605);一则又受制于隗嚣而施行“西州书”的规定,观“购偿科别”册书可略知一二。骑墙之举,既与窦氏集团力量强弱有关,也与窦氏集团的政治企图有关,但更多的应是基于自身的安危存亡(20)。故而,在是否东向的问题上久拖未决,正可显见窦氏集团所面临的生死抉择。随着隗嚣势力与光武政权关系的变化,窦氏也不得不有所动作而决定大策了。如前所述,光武承认隗嚣势力是权宜之举,在逐渐平定关东地区各股势力后,“欲持两端,不愿天下统一”[11](《隗嚣传》) 的隗嚣,早晚都会成为光武帝扫荡平灭的对象。临近并知晓隗嚣心意的窦融集团,在事态渐趋明朗之时,陈明大义以决裂隗嚣,谦恭卑语以示忠光武。当隗嚣与光武决裂为敌之时,窦融(集团)便别无选择地站在了光武一边。建武六年,武威太守梁统派人刺杀说客张玄,窦融集团“遂与嚣绝,皆解所假将军印绶”,紧接着就有否定“西州书”、新行“购偿科别”的举措。当然,此时的窦氏尚有“久专方面”[11](《窦融列传》) 的权力,故仍可制定行用一方的新法规,颁行“购偿科别”也就不难理解了。 综上,通过对《居延新简》“购偿科别”册书的复原及考释,既为认识《额济纳汉简》“购赏科条”内容及“将转下之”等记载提供了有益的参照,也为深入探讨两汉之际河西地区窦融集团的政治动向提供了新的史料。处于纷争割据的混乱时代,地方势力的崛起在所难免。那么,在政治形势并未明朗之前,带有自保性质的窦融集团,既不能盲目地归附光武帝,又不能一味地追随隗嚣势力。此时此刻,史书记载的“观时变动”一语,自是揭示其集团心态的最佳写照。当隗嚣的政治意图逐渐显现,光武帝也有派兵西进的用意时,不仅仅是两者关系最为紧张的时刻,也是窦融集团决定生死的关键时刻。因而,窦融集团才会有遣使联系、归附光武帝的举措,也才会有与隗嚣集团断绝联系、废除“西州书”的规定,并行用“专制”一方的权力而颁行“购偿科别”新法。 注释: ① 需要说明的是引用木简的序列问题。为了突出“购偿科别”排序问题,在本文中对册书进行单独编号,原有考古编号一仍其旧、标于简尾;所引用的其余木简编号,则标以[简X]以示区别。又,所引《额济纳汉简》简文编序、标点及某些字的读法,系采用中国人民大学国学院“额济纳汉简读书班”的成果,修订缘由可参见邬文玲《始建国二年新莽与匈奴关系史事考辨》文,载《历史研究》2006年第2期。 ② 参甘肃居延考古队《居延汉代遗址的发掘和新出土的简册文物》,载《文物》1978年第1期。正如发掘报告中所言:“后者(指F22)不足6平方米,室内发现近九百枚木简,从中已理出王莽天凤到建武初年约四十余册完整或基本完整的文书简册。” ③ 按:简装本《居延新简》作“别”字,精装本《居延新简》作“列”字。比较简[2]与[4]中的“别”字,会发现彼此间确实存在差异。不过,据上下文意来看,当为“别”字无疑,可能是“别”字误为“列”,也可能是墨迹残损所致。为慎重起见,写作“列〈别〉”似更稳妥些。 ④ 按:简装本、精装本《居延新简》均作“吏”字,应该是据上下文意、文例及残存笔迹补出。但此简恰在此处折断,故释作“”更合实际。 ⑤ 按:断简处似可据第[16]简增补“”等六字。 ⑥ 例如,《居延新简》E.P.T53:66A、E.P.T54:5、E.P.T59:155A等简,均有“承书从事下当用者”等记载,见《居延新简:甲渠候官与第四燧》,第284、301、369页。 ⑦ 其中,第[1]简残长19.5厘米,宽为2厘米,如添补五字的话,长度约为22厘米;第[2]简长为22.5厘米,宽为2厘米;第[3]简长22.2厘米,宽2.2厘米。这些数据系据图版测量,故长、宽度不一定精确;但基本情形如此,作一般参考数据似无大碍。另,第[1]、[2]、[3]简均存两道编痕,似乎是先编绳后书写。问题在于,第[3]简中的“令”字,恰在第二道编绳之上。无论是先编绳后书写,还是先书写后编绳,“令”字的笔迹都不应如此完好无损。为何如此,笔者不得其解。 ⑧ 简牍资料所见名籍文书很多。如吏名籍、卒廪名籍等等,但似乎并不见官奴婢名籍。但在已刊布的悬泉汉简中,不仅有刑徒名籍,还有官奴婢名籍。“悬泉简中有正规名籍(笔者按:指官奴婢),建立专门户口档案,有单身者,也有举家全迁者,是朝廷统一调配至敦煌羼成为常住人口。”详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悬泉汉简释文选》,载《文物》2000年第5期;又见甘肃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敦煌悬泉汉简内容概述》,载《文物》2000年第5期。
(责任编辑:admin) |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分隔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