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乐素与二十世纪的中国宋史研究(6)
《流放岭南的元祐党人》,2万多字,既是宋史研究之作, 又是陈乐素因其时身处岭南而为之的地方史研究之作。在本文中,他在简略叙述了自庆历至北宋末年的政治大势后,由“元祐党籍碑”入手,逐一考察了流放岭南的元祐党人在岭南的情况,重点是苏轼兄弟,其次是黄庭坚、秦观,内容是在岭南当地的活动及对当地的影响。在结尾,陈乐素写道:“流放岭南的党人,遭遇不尽同,受严重迫害则一”。“他们在岭南的活动,他们的立身行事,影响了当时的人,特别是在文化方面影响后人大”。“北宋时元祐党人的南迁,人数虽少,带来的文化也不算多,但在政治上,这件事情很突出,显然会特别引起岭南人的注意,在文化上它起着渗透作用是无疑的”。这篇文章,是研究宋代岭南史的力作。其姐妹篇《桂林石刻〈元祐党籍〉》,则集中探讨了有关《元祐党籍》的问题。 有关宋金和战的三篇文章中,《宋徽宗谋复燕云之失败》与《南宋定都临安的原因》两文,其实是和《徐梦莘考》、《〈三朝北盟会编〉考》两文同为一个整体的,是集中研究北宋灭亡到南宋政权确立的历史的。 在《宋徽宗谋复燕云之失败》中,陈乐素指出,宋辽矛盾一直是北宋民族冲突中的主要矛盾,宋朝联金收复燕云,正是“感于此种长久之痛苦刺激,一旦欲乘机起而作反抗运动,殆亦当然之势。”恢复固有疆土,“此种思想绝不能谓为谬误”,问题在于:“当时之君臣实暗弱庸陋”,“事先无缜密之计划与充分之准备,临时仓卒弥缝应付,措施乖谬;发动以来,军事上外交上复频露自国之弱点,促进侵略者之野心”。因此,谋复燕云之失败,“非战之罪”,而是朝政腐败、君臣昏弱而致。陈乐素对于谋复燕云的经过、谋复燕云的必要性、谋复燕云失败之原因,逐一作了细致入微的分析,文中所论,不仅在当时堪称高论,而且在该文发表60余年后的今天,读来仍有启发。而有关这一问题的论述,在60多年间尚无一篇可与该文并提的。 南宋定都临安,标志着宋金对立局面的正式形成。《南宋定都临安的原因》,从政治上、经济上分析了定都临安的原因,末了沉痛地说:“在宋代,全国的经济重心既然在东南”,“所以决定临安的主因在此。然而为私利而忘公义,不以东南的力量图恢复,不特无以对中原、河朔人民,而且也是无以对江南人民的”。80年代时,也有一些文章探讨南宋定都临安的原因,以笔者所见,尚无及得上陈乐素深刻的。 《宋徽宗谋复燕云之失败》与《南宋定都临安的原因》两文,可说是对于大规模宋金战事一头一尾的考察探索,而《〈三朝北盟会编〉考》和《徐梦莘考》则是填充其中之内容的。《读〈宋史·魏杞传〉》则是探索宋金对峙期间政事,研究孝宗朝政局的。魏杞其名不彰,但在孝宗朝,实为一重要人物,惜乎《宋史》本传所载过略。陈乐素据《魏文节公事略》中的《行状》与《神道碑》,对《宋史》本传所记进行了辨证与补充,又结合当时形势,对魏杞一生中最重要的事迹--出使金国之事详加考究,表彰了魏杞之忠义;同时,为孝宗用人不当、恢复之事难成而叹息。陈乐素之前之后,似无人再论及魏杞其人其事,陈氏这篇一万字的文章,就更弥足珍贵了。 综上所述,陈乐素在宋代政治方面的研究,有其独到贡献,其所涉内容,颇见功力,多有迄今仍无过之者,值得介绍和重视。 陈乐素研究宋代经济的文章不多,但颇为重要,受到重视。他这方面的论文主要有两篇,都是研究宋代主客户的:《主客户对称与北宋户部的户口统计》(1947年)、《宋代的客户与士大夫》(1979年)。这两篇论文虽相隔30余年发表,却是名符其实的姐妹篇,两文合计共4 万余字。《主客户对称与北宋户部的户口统计》一文,可说是中国最早涉及主客户问题的论文。自1933年日人加藤繁在《宋代的主客户统计》中研究此问题后,中国人起而研究者,陈乐素似属第一人。五六十年代,包括华山在内的许多学者对主客户问题进行研究,陈乐素却未见撰文。至“文革”结束,陈乐素又以《宋代的客户与士大夫》再次提出主客户问题,引发其后的一系列研究论文的刊出,使此问题的研究日益深入。可以大胆地说,五六十年代和八九十年代有关主客户问题的讨论和研究,都是陈乐素发其韧的。《主客户对称与北宋户部的户口统计》与《宋代客户与士大夫》两文,也就成为研究主客户问题时不容忽视的两篇重要文章。 在《主客户对称与北宋户部的户口统计》一文中,陈乐素不仅对主客户对称的由来、演变、产生条件,特别是二者对称的经济地位的含义进行了仔细考察,提出了全新的独到见解;进一步,他对晚唐至宋期间的社会发展,提出了自己的看法,认为是一个重要转折期,认为应当特别重视宋代及其后的社会发展之研究。在此文中,陈乐素通过缜密考证, 认为两《唐书·食货志》与《旧唐书·杨炎传》所载建中元年(780年)诏中语:“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当从《唐会要》及《册府元龟》,作“户无土客”;而且从其时社会经济状况看,当时也是“土客”对称,“土”指土著人户,“客”指流亡“浮寄”的客籍人口,并无阶级含义在内。唐末五代,客户作为无田佃农的称呼,“已是既成的社会现象”,主户则指拥有田土者。“土、客意义较单纯,主、客则土著、客寄之外,更指居民间一部分确有主从关系存在者”。主客户对称正式见诸文字,是在后唐长兴元年(930年),见《旧五代史》卷41 《明宗七》。宋初,正式从法律、政治上肯定主、客户的存在,并作为户口统计的分类名目。于是,主客户正式成为含有阶级地位内容的称呼。陈乐素的这段考证,曾在80年代受到时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所长的唐史专家熊德基先生的高度评价与称赞,并作为考证的正面例证。 在《宋代的客户与士大夫》一文中,陈乐素进一步分析了客户身份、地位的三种情况和客户反抗士大夫斗争的特点,指出:“从逃亡到小规模暴动始终不断,其形式多种多样”,包括日常生活中不断发生的退佃、抗租、借谷、抢米的斗争,其最高形式便是武装起义。正是由于佃客的不断斗争,才推动了宋代租佃制的发展和人身依附关系的相对松弛。这篇文章在刚粉碎“四人帮”不久时发表,引起了同行的关注。 要之,陈乐素在宋史研究的三个领域进行了辛勤耕耘,在文献学领域贡献最大,迄今尚无人超过;在政治与经济领域,也有自己的独到贡献,成为一家之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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