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看来,帛书的结构似乎是完美的:首先是“不变不悦,不悦不戚,……不爱不仁。……不行不义。……不恭亡礼。……不乐亡德”,其后紧接“颜色容貌温,变也;……爱父,其攸爱人,仁也。……贵贵,其等尊贤,义也。……恭而博交,礼也。……”一段对仁、义、礼的申论,最后是篇末的“……好仁者也。……好义者也。……好礼者也。……好德者也”。所论层层推进,“仁”、“义”、“礼”、“德”之序也一一相应。 然而,在帛书中,接在上引“颜色容貌温,变也”一段之后的,是有关“见而知之,智也;闻而知之,圣也”的“智、圣”之论(在楚简中,即是《五行》第二部分的第二层);“智、圣”之论之后,是“不简,不行;不匿,不察于道。有大罪而大诛之,简也;……有大罪而弗大诛也,不行也:……简,义之方也;……”云云。令人费解的是,“不简,不行”一节,仍然是在承前引第一段中“……不果不简,不简不行,不行不义”数语而论,或者说,仍是在解释“不简不行,不行不义”等等的意义。显然,这些内容原本属于“颜色容貌温,变也”一段的内容,两者本是意义相续的一个整体,而这一整体却被“智、圣”之论从中打破。 这种情形只能是帛书作者改编经文的遗痕;在楚简《五行》中,这一问题根本不存在。 在楚简中,“颜色容貌温,变也”一段与“不简,不行”一段前后相接,同属第二部分的第三层;第三层之前是第二层“智、圣”之论。这样的顺序,在楚简中是非常合理的有机整体,因为如前所引,第一层中“不聪不明,不圣不智”句是在前的。 如此,楚简《五行》第二部分的结构是圆融浑然的:第一层以聪明圣智开篇(承第一部分所论),总论德、仁、义、礼;第二层申论聪明圣智之论,一方面详说五行和谓之“德”,一方面以四行和谓之“善”引出仁、义、礼,承上启下;第三层详论仁、义、礼;第四层总说好仁者、好义者、好礼者、好德者,既总结第二部分所论,又与全篇篇首仁、义、礼、智、圣五行之说呼应。 分析起来,不难推绎帛书作者改编时的思路。 首先是“不聪不明,不圣不智”句的后置。 “不聪不明,不圣不智”句的中心在“不乐亡德”,楚简中位于此段的首句,在仁、义、礼、之前;《五行》末段的讨论,以仁、义、礼、德为序,“德”在段末。《五行》末句“闻道而乐者,好德者也”(注:楚简本。),不仅是对该段的总结,而且是对全篇的总结,所以,如果要统一德、仁、义、礼与仁、义、礼、德的顺序,只能是改动前者,把“不聪不明”句的德论后置。这应该是帛书改编的缘起。 其次,“颜色容貌温,变也”段的提前,正是由此而来。 “不聪不明”句后置,首句则为“不变不悦,不悦不戚”句。因此,只有把“颜色容貌温,变也;以其中心与人交,悦也”一段提前,才能适合这种变化。而“颜色容貌温,变也”一段,逐层讨论“仁”、“义”、“礼”;只有把聪明圣智之论紧接其后,才能与后置的“不聪不明,不圣不智”句相应;而“不简,不行”段是对“不简不行,不行不义”等的详说,只能附在聪明圣智之论以后了。所以,帛书的圣智之论嵌于“颜色容貌温,变也”段与“不简,不行”段之间,把一段内容割裂为两段,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二 楚简《五行》与帛书《五行》的文献特征,可以说明如下问题。 首先,较之楚简《五行》,马王堆帛书《五行》已经失却了子思《五行》的原貌;楚简《五行》当更近子思之说。 楚简《五行》较诸帛书更少后人扰改的文献证据是很多的。例如,楚简《五行》语言省简,帛书则多予补足:四五至四六号简有“诺,莫敢不诺;进,莫敢不进”,帛书作“心曰诺,莫敢不诺;心曰进,莫敢不进”;楚简《五行》引《诗》皆不注明,帛书则多补出“《诗》曰”二字,有的引《诗》更为完整:一六至一七号简分别引《诗·曹风·鸤鸠》、《邶风·燕燕》两句,帛书则分别引出四或六句;楚简《五行》未作说明的概念,帛书径在经文中增字解说:四九号简“闻道而悦者”,帛书径作“闻君子道而悦”。帛书的此类补改,虽然基本上未失经文原义,但却说明这样一点:前文讨论的帛书与楚简段落的不同,实出于帛书作者的改编;楚简《五行》是更近子思本说的。 这样评价楚简,并不意味着楚简与帛书两种《五行》凡有不同之处,一定就是楚简本优于帛书本。五至六号简有:“君子亡中心之忧则亡中心之智,亡中心之智则亡中心之悦,亡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亡德”,下接“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云云。帛书在“五行皆形于内”之前又有:“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无中心之圣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帛书《五行》在此多出的经文,不是帛书作者的增补,而是楚简《五行》传抄时的遗漏。所以这样认为,关系到对《五行》“圣智”之论的理解。 第二,帛书《五行》失却子思本义最重要的方面,表现在“圣智”之论。 从楚简《五行》来看,“圣智”之论是贯穿全篇的重要线索,说明着“善”、“德”的思想。 楚简《五行》的第一部分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从篇首至六号简“不乐则亡德”,总论仁、义、礼、智、圣五行及其“善”、“德”的两个层义,并由“中心之智”与“中心之圣”(注:如前所述,“中心之圣”云云系据帛书本补。)提出“智”、“圣”;第二层,从六号简“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至一六号简“(形)则圣”,以“仁”为起点,分论“智”、“圣”;第三层,从一六号简“淑人君子”至二○号简“然后能金声而玉振之”,由君子慎独而申论并呼应第一层的“善”、“德”之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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